郑志雄看着电脑屏幕上打开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跟cindy律师前两日发过来的毫无二致,只不过代理律师和联系人部分的姓名电话是不同的。小秘书进来送咖啡,看到老板对着屏幕上两份并列的合同眉头紧锁,陷入沉思,顿时觉得老板日理万机,操劳公务,态度变得愈发恭谨,连咖啡杯放在桌面上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又轻轻退出去,生怕打扰老板勤勉工作。
殊不知郑志雄此刻内心正是天人交战。cindy律师和顾律师,一个让他神魂颠倒,心向往之,一个神通广大,能帮他牵线搭桥,带来金钱利益。一个是美色在望,一个是金钱可期,当真叫他难做取舍。“钱我所欲也,美人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谁而取谁?”盯着屏幕的郑志雄表情呆滞,思想几近停顿,忽然发出这样的感叹。
但他毕竟不是一味的酒囊饭袋。虽然贪财好色,却也有几分精明和生意头脑,否则怎么可能做到四五家公司的规模。抛开对cindy律师的个人迷恋进行考量,他很快得出结论:合同应该和frank签。因为他帮他打过官司,更专业更值得信赖,还因为他能给他带来商业人脉。相比之下,cindy律师最吸引他的,当属她身上的妩媚风情。两个案子已经给到她了,也算是建立了联系。哄女人嘛,方法多的是,等他在frank这里赚了钱,回头再拿钱把她砸晕又有何不可?又何必非要得罪顾兄,损失机会,还把cindy律师变成生意伙伴?
这么一想,他心中大畅,觉得自己甚是英明。于是叫他公司的法务将合同速速看过,很快盖好章,给frank寄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