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台付过账出来,已是将近十点。
决定搭乘地铁回去。一路上,一边回想着刚才在书中看到的观点,一边思索。
原来并不是她在胡思乱想、斗志消沉。原来她对于工作本身,以及整个律所体系的观察和感受,基本是靠谱的。
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上海的各行各业,尤其是对外贸易和涉外服务的行业,都存在一种跟英美国家发达城市看齐的趋势。虽不像在历史书上读到的“赶英超美”的那种执着和疯狂,但也在通过一种低姿态的模仿和学习暗暗的较着劲。
一流律所对法学院毕业生提供很高的起薪是对英美一流律所善待新人的薪酬模式的模仿,喜欢名校毕业生,也是对华尔街推崇的“精英”和“聪明”定义的模仿。尤其是对从事资本市场的涉外商事非诉律师来说,向作为甲方的各投资银行,各证券公司在各方面保持一致,更是一种增加认同感的必要操作了。
国内投行和券商向它们模仿和向往的华尔街同行看齐,国外律所向它们的甲方华尔街看齐;作为国内从事涉外商事非诉业务的律师和律所,自然要向它们的甲方国内投行和券商,以及它们的国外同行律所们看齐。
如此看来,华尔街才是贩卖“精英”和“聪明”人设的终极**oss。相对而言,国内律所不过是不加抵制的接受者和复制者罢了。资本的渗透力果然强盛无法抵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