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重回一九八四>第四十章 妖魔化

十二月二十四日,独一味开张。看,这以后一说店庆,是平安夜多流弊啊。一店庆就送苹果多受欢迎,而且还可以把苹果的传说拿出来卖。那营业额还不蹭蹭地往上长。这不过是小清的恶趣味,89年大城市也许还有人过洋节。白水可能连听过的人都有限。

卤菜店在白水是第一家,可惜的是没有前世那烤鸭子的炉子,让人一看就觉得食欲大开。不过,陈仁清把独一味的格局弄的和前世的鸭脖店很像,也是用玻璃柜台隔开,这样也显得卫生些。

姜磊的手艺不错,小清暗自在心中比较了下,只比蒋婶差一点儿。撑起一家店完全没有问题。姜小花同学最近活泼开朗多了,比起小清她更喜欢在穆可身边。陈仁清有点吃醋,小没良心的谁教她最多,也许是小孩子都喜欢大孩子吧,也或者她们就是投缘。

与她们的相亲相爱相反,大姨和姜磊两人是各种不顺眼。其实这只是大姨单方面的不顺眼,姜磊完全没反应,任他东南西北风,我自巍然不动。人就是奇怪,往往一个照面就觉得这个人讨厌,不管真相是什么,都固执的相信自己的直觉。

大姨叫任飞霞,现任的大姨夫叫穆仁新,是在铁路上工作。铁路上的待遇很好,虽然工作时间不怎么样,。这人很是小气,小清前世有一次正在大姨租住的房子里和穆可玩,他也在家就坐在院子,大姨正在和房东老婆说话。

小清现在也记得男人阴狠的眼神,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冲上去,拿了根鞭子对着她们就是一顿乱抽。连房东老婆也被打了,大姨叫小清回去。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她记不起来了,只记得她害怕的走在街道上,穆可从身后追来只说送她回家。

这种打大姨挨得不止一次,原因只隐隐听陈妈和小姨聊天时说过,是大姨夫的嫂子什么的造谣。唯一让她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大姨不早点离婚?为了这么个男人单身了一辈子值得么?也许那个年代的女人都这样吧,主要还是为了孩子。那时的人们总是什么“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这样的男人有什么还留恋的,一定要被打个半死才会幡然醒悟吗?

这世的情况还不明显,不过那人已经不给大姨家用了,要不是她和陈妈合伙的店,还不知道要怎么生活下去。就连穆可的学费也成问题,又会跟前世一样在几家里来回住。大姨也学聪明点了,没有跟人说这是她和陈妈合开的,只对外说是陈家开的她只是帮忙的。

独一味开业不久后,那个所谓的大姨夫只要休假就到店里来。大姨让他回去他也不回。店里坐个脸色阴狠的男人,哪家店能有生意。小花看到他在连话都不敢跟穆可说,小清气个半死。陈爸找他说了次,也许是说的太含蓄了,人家照样我行我素的。

大姨开店后,小清才赖床起来,带着小花出来晃悠。美其名曰要小花多接触人群。大姨看两丫头披头散发的,叫小清拿了梳子来,给她们梳头发。正在给小花梳时,穆仁新快步进店来突然抽出一根鞭子,对着大姨就是一鞭子。小清没办法阻止,小花却是吓得大哭起来。

“姜叔,快来呀。救命啊。”小清只能拖着小花躲到角落大叫。

姜磊来的很快,穆仁新还在那抽打任飞霞。只见姜磊出手扯住鞭子,小清还没看清他就已经把穆仁新压在地上。穆仁新嘴巴不干不净的,姜磊给了他一肘子,一下就老实了。

小清找了根绳子给他,捆好之后让姜磊把他提到后院去。然后关上了店门,挂上店主有事的牌子。幸好姜磊来的快,大姨身上只有几条鞭痕。小清看到大姨的满身伤痕,心疼和愤怒在她心里翻涌。她让大姨进屋里去休息,又请姜磊把穆仁新扔到储藏室去。

“姜叔,江蓠说我能信任你。”小清直接问。

“是的。”

“以前是干什么的?”

“侦察兵。”

“帮我个忙,一会在我旁边就行。记得,什么都别说。”

“好。”

小清和姜磊进到储藏室,穆仁新还在挣扎。小清进去对准他的手指就是一脚。只听得一声闷哼,她虽是小孩,但十指连心,又是用尽全力,怎么可能不疼。这点疼算什么,敢打她的亲人,就要敢承受住她的报复。

陈仁清是个心软的人,好听点儿就是善良,难听点儿就是老好人。其实不是没脾气,只是没那个能力没那胆子。重活一世,死了一回的人了,又有什么好怕的。只要在社会规则之类有什么不敢做。

“大姨夫,你说说看我大姨究竟做错什么了?你要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打她?是当她娘家没人了吗?”小清掏出了菜刀,不是她搞笑而是家里实在没什么管制刀具。俗话说的好,功夫再高也怕菜刀。这可是居家必备的好武器。

“我在书上看到古代有种刑法叫千刀万剐,人到底能被割几刀呢?大姨夫,要不你让我试试?话说被割最多的是个明朝的太监,叫刘瑾。他被割了三天,一共是多少刀来着?对了是四千七百刀哦。好像说受这种刑的人,一定不能断气,要不然侩子手会受到惩罚的。”小清的脸在昏暗的光线里隐现,手里的刀和脸上的笑,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她最恨这种男人,其实穆可还有个弟弟(在前世),就是受不了挨打,大姨带着他躲到更偏僻的亲戚家,结果得了脑膜炎,当地缺医少药,又被医生误诊,才两岁就夭折了。想起来她就恨,那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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