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处有三个人,坐着的是一位男老师,四十来岁,站着的是两个学生,一男一女,男的文质彬彬,清矍秀气,穿着白衬衫黑裤子,上衣口袋还别着钢笔。
但白衬衫的领口明显比衣服要新一些,衬衫的袖子和衣襟都洗得有些泛黄了,显然衣领是拆了新换的,因为衣领折损最快,所以有些人会把穿破的衣领拆了换一个新的,这样就能再对付几年。
江小暖朝下瞄了眼,裤子也有些旧了,不过干净整洁,还有笔直的褶子,给人清爽利落的印象,而且这位男同学谈吐大方,气质清雅,又是fd大学的高材生,就算现在家境贫寒些,往后的前途也不可限量,绝对是人中龙凤。
相比之下,那位漂亮女同学家境要优越得多,听口音应该是海城本地人,她身上穿着的连衣裙,正是江小暖服装厂的新品,这位女同学还烫了头发,手腕上截着女式手表,穿着乳白色的中跟皮凉鞋,手指纤细白皙,显然在家是娇养的女儿,家境很不错。
“我是新生。”
江小暖拿出了通知书,递给了坐着的老师,并没给漂亮女同学,因为她感觉到这位学姐看她的眼神,好像不是太友好。
原因她也能猜到一二,因为她今天穿的正是这位学姐身上连衣裙的同款,不过她的是淡绿色,绿色显白,更衬得她肌肤胜雪,娇艳美丽,在一众灰黑蓝的新生中,比鹤立鸡群还显眼些。
不过江小暖没烫头发,用绿色丝带简单扎了个马尾,露出了她巴掌大的小脸,还有盈盈一握的细腰,就站这一会儿的工夫,就吸引了不少人的侧目,有男有女。
男生是惊艳,女生则是羡慕。
而且江小暖手腕上也戴了块手表,不过是电子手表,眼下电子手表还是很时髦的,百货商场卖得也贵,而且要票,很难买到。
所以她穿这一身来报道,比后世拎着爱马仕,开着迈巴赫去报道的富二代还醒目些,那个漂亮学姐的颜值还是蛮高的,又家境优越,显然在学校是众星捧月的存在,现在来了江小暖这样比她更美更有钱的新同学,自然而然会心有芥蒂。
不过江小暖并不在意,反正她也不打算和这位学姐交朋友,到时候找林静玩,至于班上的同学,能玩到一块就玩,不能玩则淡着点儿,她现在已经过了想要呼朋交友的年纪了,朋友不在多,交心的朋友一两个就够了。
“你就是江小暖同学啊,谭晓雪同学,你带江小暖同学去办报道手续。”
老师一看通知书,严肃的脸立刻就灿若向日葵,让漂亮学姐领着江小暖去报道,这个新生他可盼了许久了。
江小暖的高考分数虽然不是这一届新生最高的,可也排在前三,而且她的外语分数却很高,显然是有底子的,所以外语系的老师们,老早就在等候江小暖了,把她当成了宝贝疙瘩。
这一届外语系开了两个班,据说两个班的班导师,为了争抢江小暖都差点干架了,后来还是抓阄定下的。
谭晓雪一听到江小暖的名字,心里便酸溜溜的,她是大二的,海城本地人,家境确实很优越,父母都是干部,而且她外公还是fd大学的外语教授,所以早就听说了江小暖的大名,虽未曾见面,可她对江小暖已经有了敌意。
因为江小暖的外语分数,比她去年考的外语分还要高几分,但她是受外公亲自指点的,尽管她并不喜欢学外语,可有名师指点,底子自然不会太差,所以她在外语系相当有名,成绩好,长得美,还多才多艺,是很多男同学心里的白月光,也是诸多女同学羡慕嫉妒的对象。
在今天见面之前,谭晓雪就在猜江小暖的相貌,觉得她肯定其貌不扬,一般用功学习的女孩都不爱打扮,灰扑扑的,她身边的几个女学霸都是这样,她觉得这个江小暖也应该如此。
可现在看到江小暖的容貌,哪怕她再不愿承认,也不得不看清现实,江小暖比她漂亮,而且身材也比她好,她没江小暖高,腰也没人家细,腿也短一些……
谭晓雪的心都要变成醋坛子了,哪还会愿意带江小暖去报道,这么热的天,她在树荫下乘凉不好吗?
可老师有令,她也不好违抗,正好又来了个新同学,扛着红彤彤的大木箱,还有花花绿绿的棉被,是个非常纯朴的大高个男孩,憨厚的笑容给人非常好的感觉。
满头大汗的男同学里掏出皱巴巴的通知书,还带着汗渍,双手递给了老师,“老师,我叫诸葛明。”
“诸葛明同学,我带你去报道吧。”
谭晓雪非常热情,主动要求带小明同学去报道,尽管她也瞧不上诸葛明,这一身土气的打扮,还有这笑死人的大木箱和花棉被,简直比刘姥姥还刘姥姥,但比起江小暖,她现在宁愿和土包子打交道。
“谢谢啊。”
看到谭晓雪的漂亮容貌,还有时尚的打扮,诸葛明先是一愣,脸便红了,红得像柿子一样,手脚都无处安放了。
这大大的取悦了谭晓雪,她对土包子的印象好了不少,噗地笑了,笑靥如花,诸葛明的脸更红了,额头冒出了更多的汗,眼睛都糊住了。
乖乖……
他爹没骗他,城里姑娘就是俊哪,不枉他挑灯夜战,日夜苦读,总算考到最繁华的城市了,到时候他也肯定能娶上最俊的媳妇,带回村里让父老乡亲们好好瞅瞅,他诸葛明没辜负了祖宗的名声。
没错,他的祖宗正是鼎鼎大名的诸葛亮。
只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