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等他们六岁我再来接,放心,只要寒暑假在我那过就行,其余时间和你们住!”
江小暖闻言大喜,彻底松了口气,她还以为以后再见不到儿子了呢,只是寒暑假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小诺小诚哥俩的未来大山生活,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大祭司掏出两只黑乎乎的手镯,在衣服上擦了擦,套进了哥俩的胖手腕上,都是套的左手,手镯可以放开,长大后也能戴。
而且这手镯戴上后,就不能取下来了,除非用利器割断。
小诚也醒了,感觉到了手腕多了好玩的,开心地晃着手,还把手伸到嘴边,想啃镯子,江小暖赶紧抓住了小家伙的爪子,不是她小心眼,实在是这镯子太黑了,又是从‘元气满满’的大祭司身上拿出来的,还不知道有多少细菌呢。
陆寒年拿了湿毛巾,小心翼翼地擦镯子,但这镯子看着脏,擦了半天却一点灰都没有,依然黑乎乎的,他们这才发现,镯子本身就是黑色,估计是放时间长氧化了。
“没事,戴一阵子就会亮。”
陆寒年没再擦了,银器就是这样,越戴越亮,如果戴着突然变黑,说明身体出了问题。
大祭司轻哼了声,心情极好,两只手背在后面,踱着方步出去了,收了两个好徒弟,这趟大城市来得不亏,看来一切都有天注定,那两只镯子注定是这俩小崽子的,和侄孙女无缘。
转眼间,大祭司在江家住一个星期了,石金花的气色越来越好,大祭司的第二层下巴也长出来了,原本的狐狸尖尖脸发腮了,变成了圆圆脸,下巴摞了两层,身上的肉更是肉眼可见的丰盈了。
大祭司想回孔雀城,可却舍不得大城市的美食,江小暖每天都变着花样地诱惑大祭司,每天都不重样,就这样,大祭司又被拖了几天。
很快就到了月底,荆红海和闻秋的婚酒在九月初,也就一个星期的时间了,陆寒年这些天都在忙着筹备婚事,忙得团团转。
九月开学,石金花去学校住了,大祭司也打算回家,但荆红海和闻秋极力挽留,还邀请他参加婚礼,让他坐贵宾上席,上不上席大祭司没兴趣,可他对婚酒感兴趣,肯定有很多好吃的,于是,大祭司就又留了几天,如愿参加了婚酒。
锦江饭店的菜味道自然是好的,陆寒年订的是最高规格的菜,山珍海味应有尽有,大祭司眼睛都看花了,看起来都很好吃的样子,他都不知道要先吃哪一盘了。
她们宿舍的人都来吃酒了,除了徐婉仪,这女人已经出国去当阔太太了,后事也不知,估计过得很惬意吧。
席若思也来了,闻秋也是他的英语老师,林静的情绪平静多了,只是以往明亮的眼睛,现在少了神采,也不如从前那么爱笑了。
宿舍的几个女同学都坐在一桌,姚玉玲,常卫红,还有周春兰,林静,姜思南,石金花,江小暖也陪着她们,只有七个人,还有几个空位,正好席若思过来了,常卫红笑着招呼,“席会长,来这坐吧!”
常卫红也是学生会的,和席若思认识,她不知道林静和席若思之间的事,就是想着一个学校的坐一起随意些。
席若思朝林静深深地看了眼,又笑了笑,便朝这边走了过来,坐在姚玉玲身边,和林静隔了一个位子,从头到尾,林静都没抬头,低着头嗑瓜子,像是不知道席若思过来了,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以往席若思只要远远地过来了,林静的眼睛都会放光,眼里只有这个男人,现在她这个样子,让江小暖看得心酸,可也帮不上忙。
顾景川也来吃酒了,他和荆红海认识,坐在他们这一桌,大祭司本来专心吃东西的,看到顾景川愣了下,细细地看了好一会儿,又低下头吃菜。
江小暖注意到了,心里一咯噔,下个月就是陆寒年的生日,前世顾景川就是这个时候出的事。
“叔公,你刚才是不是看出什么了?”
“没有!”
大祭司使劲摇头,抓了只龙虾钳子大口啃着,别人的死活干他屁事。
“叔公,他是我老公最好的兄弟,要是出事了,我老公会很悲伤,就没力气挣钱,没有钱就没法给叔公孝敬好吃的了,本来我老公还说,等叔公回寨子后,要时不时地给您寄钱,让您买好吃的呢!”
江小暖才不信这老头的话,叹了口气,顾自地说着,大祭司啃龙虾的速度越来越慢,嘴里的龙虾肉也不香了。
“你和你男人真有那份孝心?”大祭司尖声问。
“当然,您可是我儿子的师父,一个师父半个爹嘛,现在我儿子还小,我和老公替他们孝敬您也是应该的,叔公您又不肯在海城这儿住,就给你寄钱,您想吃啥就买啥。”江小暖说得天花乱坠,使劲忽悠。
大祭司脸色和缓了不少,看江小暖的眼神也更加慈祥,有这个孝心就极好,是好孩子。
他朝顾景川看了过去,终于开了金口,“这俊后生印堂发黑,即将面临死劫,是大凶!”
“能不能逢凶化吉?”江小暖急着问。
她最担心的,就是不能改变顾景川的命运,于公于私,她都不希望顾景川出事。
“不能,死劫哪有那么容易化解的,准备后事吧!”
大祭司斩钉截铁,说完就继续啃龙虾,还不忘嘱咐道:“明天我就回了,别忘了寄钱!”
有了钱就能给寨子的孩子买好吃的了,大祭司心情极好,嘴里的龙虾也更香了。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