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世元年。
泗水郡,蕲县南郊,一座寨子傍泽而建。
水寨之中,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一群粗布衣衫的大汉正在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人群之中,一位身高一米八五的年轻人穿着红色喜袍,被七八个汉子围在中央。
年轻人身形挺拔,五官棱角分明,一双锐利的眸子此时流露着喜悦的神采。
“大当家的,兄弟们够意思吧,给你找了这么漂亮的个压寨夫人。”
“是啊,大当家的,你可真是好福气啊!”
年轻人听有人调侃自己,立马故意脸色一沉,佯装生气地道:“你们就会给我添乱!”
话虽这么说,但眼神里的喜悦却丝毫未减。
出言调侃的几个汉子见状,一碰酒碗,干了碗里的酒。
“大当家的,你说这话可就有点儿没良心了。”
“我们为了你的终身大事,可是没少操心那!”
“是啊,是啊,大当家的!”
年轻人闻言,笑着拍了其中一人的肩膀道:“好了好了,不说了,喝了这碗酒,我得回房了,呵呵!”
这下,一伙儿粗汉子更加起哄了。
“大当家的,你可悠着点儿,别把床给弄散架了!”
“是啊,嫂子身子柔弱,可经不起你折腾!”
“哈哈……”
顿时,大伙儿爆发出阵阵哄笑声。
年轻人也不管他们,一仰脖子干了碗里的酒,脸色微微一红,转身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你们吃好喝好,酒敞开了喝啊,今天高兴!”
这个年轻人叫李战天,三个月前来到了这大泽乡水寨。
原本,他只是路过这水寨,没想到却被人暗中偷袭,中招之后给劫了过来。
这里原先的大当家见他浑身上下除了有个破布包,外加里面的一些破烂之外,浑身上下一点儿油水也没有,一气之下就要杀他泄愤。
没曾想,缓过劲来的李战天直接给他们来了个反客为主,鸠占鹊巢。
挣断绳子后,他不仅杀了原先的大当家的,而且还霸占了这风景秀丽的寨子,做了扛把子。
不过,李战天跟原先那家伙明显不同。
自从占了这水寨后,便给大伙儿立下了规矩,只许劫富济贫,不能无故伤人,欺压良善。
但不知这帮王八羔子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在十多天前劫道时给劫了个女子,还美其名曰是给自己抢个压寨夫人。
说句实话,虽说今年已经二十六了,不过由于之前一直在部队里,至今依然没有女朋友。
因此,当这女子一被带到自己面前,李战天的心脏就不争气地跳了起来。
抛开那一身裁剪得体的绫罗绸缎衣裳不算,那脸蛋,那身材,那一眸一笑,可都是勾魂摄魄,美得不可方物般的存在。
更让李战天受不了的是,那自内而外透出的那股子又纯又欲的气质,着实让人难以抵挡。
李战天知道,自己应该是彻底沦陷,不能自拔了。
虽说从女子的表情可以看出,她的内心极不愿意嫁给自己这么一个草寇。
不过李战天却有信心,能够用自己的真心呵护赢得女子的芳心。
之所以这么急着跟这女子拜堂成亲,其实倒也不是李战天自己的本意。
按照原先的想法,李战天打算跟她慢慢相处,时间久了后,水到渠成地将她拿下。
可是,寨子里的兄弟急着喝喜酒,一直在李战天的耳边吹风。
说不管什么女人,只要你征服了她,她自然就会顺从你,让他一定要主动些。
刚开始,李战天对这种说法不以为然。
不过,说的人多了,加之李战天自己本身的恋爱经验近乎为零,这样时间一久,他的内心也慢慢产生了动摇。
于是,在一群人的怂恿下,便半推半就采纳了大伙儿的意见。
摇摇晃晃跨进房间,李战天立马从里面一把将房门紧紧锁死。
红烛高烧,灯火摇曳,新房内的景致尽收眼底。
一身红色衣袍的女子端坐在床边,头上盖着绣花红盖头。
李战天醉眼朦胧,踩着重重的步子向前,直愣愣奔着床边而去。
就在他似乎已经可以嗅到女子身上的馨香之时,女子突然掀开盖头站了起来。
“别过来,要不然我死在你面前!”
李战天大惊之下,酒也一下子醒了大半。
他赫然发现,女子不知从哪里找来了把短匕,此时正架在自己雪白的脖子上。
见此情形,李战天猛然收住了脚步。
“你……你别冲动,先把匕首放下,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一边说着,李战天的脚不停地以微不可查的幅度向前移动,嘴里却没有停歇。
“姑娘,我们都已经拜过堂了,怎么也算是正式的夫妻了,你这样……”
女子闻言,立马柳眉倒竖,怒目圆睁,暴跳如雷道:“那是我被逼的,并非自愿!”
李战天听了,当即放缓语气道:“即便不是自愿,那我俩也已经是拜天叩地了,而且,还有我那么多兄弟见证,你不会……”
女子听了这个,顿时凤目漠然,嗤笑一声。
“那是你的事,我可从来没答应嫁给你,再说了,就你这贼寇身份,娶我?你配吗?”
李战天听罢,讪然笑道:“你什么身份?姓甚名谁?来了十多天了,我问了你不知道多少遍,你死活也不说。”
“你不说,我便当你是普通人家的女子,这应该不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