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爱了一生>一百四十五

等疯子他做好一切之后,这就伺候亚萍她喝红糖水,然后拿卫生巾,亚萍只是默默中接受着这一切,最终,这就和疯子他一起睡觉,而且是抱着。

……

早晨亚萍一个人要去上班,而疯子也跟随着起来,亚萍说他今天又不上班,晚上才上班,所以现在起来做什么?疯子只是傻笑,然后和亚萍她一起出门,并买了两个肉加馍,这才告诉亚萍说,他只是想吃肉加馍了而已,亚萍没说什么,只是笑着,然后两人一路有说有笑,仿佛这整个世界中,就只剩下两人一样。

到了亚萍的公司门口,疯子就站在门外看着她去上班,直到她的身影完全消失以后,疯子这才转身,别说,冬天的早晨,真的很是冷,一阵寒风吹过,真的是冷入骨髓,令人不住中颤抖,所以现在疯子脚下的步伐很是急促,因为想早点到家,毕竟家里还有空调,这真的很好的。

到了家以后,再加上昨晚睡了一夜,这下又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了,因为睡不着,还有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就是不到不一小时前才和亚萍分开,而此时此刻却又想她了,这可真的是奇怪啊,或许只是看到亚萍放在这个房间里的物品了吧?不管是兔子绒毛玩具,还是棕熊的绒毛玩具,还有简陋至极的化妆品,甚至是衣服什么的。

所以又是点燃一支香烟,想着,亚萍过几天就要回她的老家了,而再次回来,估计要二十多天以后,这个年,注定要自己孤独的一人度过,但情况似乎并非很是糟糕,因为自己想亚萍了,直接可以给她打电话啊。

所以就是在抽着香烟中麻木笑着,这就拿起床头的书籍《万事万物由来》,亚萍之前一直在看这本书,自己虽然翻看过一些,但并没有仔细观看,而现在就从第一页看起吧?

第一页是万事篇,刨根问底,探究万事的来龙去脉。中外节日,一种纪念,一种喜庆。除夕:昼夜交替,除旧换新……

其实现在疯子他似乎不想看书,但却又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所以唯有一直看书,到了中午的时候,下楼吃了一份炒面,这就又买了一瓶白酒,下午就是在看书和写了日记中度过的。

晚上的时候亚萍还没有下班,自己就要离开这里,所以准备了一个新的笔记本,甚至还将自己的塑料袋打开,打开手帕,看到了里面这支无比无比珍贵的钢笔,这支钢笔上面全是岁月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强力胶水粘过的痕迹,更是拥有着它自己独特的故事。

这支钢笔是自己小时候的一切的一切,被饭店的女领班看过,女领班还拿它写过字,当时自己也是在这支钢笔面前随口撇下那句,自己要书写智慧的谎言,直到回家,母亲将这支钢笔摔至四分五裂,从此,这支钢笔就再也没有写过字了。

而现在它早已完好无损,甚至笔尖都是新的,看到这里的此时此刻,疯子真的是思绪万千,甚至觉得这支钢笔,简直就是见证了自己小时候被所有人欺负,最后又变成恶人的所有过程,对的,这支钢笔见证了自己几乎整整一生!

现在,他无比虔诚中拿起这支钢笔蘸了一些墨水,然后在新的笔记本上写下:猪,我去上班了,你有什么事情第一时间要给我打电话,暖水壶里有我烧好的开水,红糖你自己泡一下,还有这支钢笔,千万千万别弄到地上,这支钢笔在我不到十岁的时候,就跟着我了。

他写完这些文字,就继续坐在书桌边上,将台灯调节至夕阳的光彩,然后麻木中拿起中午买的白酒喝了几口,又是点燃一支香烟,麻木中抽着,麻木中看着自己面前这支无比特殊的钢笔,漠然间就此出神。

等回神的时候发现都十九点三十三分了,看样子再不走就要迟到,所以无比匆忙中想关掉空调,但一想亚萍还有不到一个小时就会回家,所以还是不要关了,这就赶紧出门,锁门。

夜晚的长街,看上去灯火辉煌,路上的人流此刻也很多,因为这座城市里上夜班的人很多很多,大约和上白班的人一样多,对的,几乎所有的上班族,这都要没日没夜中为资本家们的穷奢极欲,乃至他们的荒淫无度就此付出一生。

不,疯子觉得自己目前不该去想这些,可是又似乎该想,该想着到底如何突破这实质奴隶的命运,但即便突破了资本家给自己定位这实质奴隶的命运,上面还有国家呢,哪有那么容易啊,自己注定是今生找不到自己人生的独特意义,唯有被束缚着,好是不甘心,可又无可奈何。

不,不、不、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啊,自己现在只要寻找金钱,一直宠着亚萍不就好了吗?或许真的只是如此,如此人生就能得以圆满,得以无怨无悔,好像是吧?

所以现在的自己应该去想晚上的事情,今夜,自己就要做恶人了,对的,就是变相的敲诈,虽然自己小时候的确是恶人,更是像个恶魔,但自从出了老家以后,自己似乎就再也没有做过任何一件恶事,可是此时此刻的自己,为什么要去做恶事呢?难道是因为昨晚向亚萍诉说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之时,亚萍并没有进行任何的反驳?或者说,亚萍也认为这种变相的敲诈原本就是合乎情理的?

但不管自己到底该怎么理解这件事情,可又很是明白,原本就做过恶人的自己,其实对于做起这种事情来,真的会平静到可怕的地步,根本不会出现任何差错,即便有差错,以自己的武力情况而论,在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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