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
……
不知过了多久,静谧的过道尽头先是传出一大把钥匙碰撞的响动,很快,被挑选出的钥匙被插进了铁门锁把,开始转动。
接着“咔嚓”一声,沉重的铁门被阳光钻开一条缝,狭窄的过道艰难地挤进了一位肚大头圆的狱警。
“是史密斯长官,我们的机会来了,卡洛斯”
格雷斯激动地从床上跳起,立即轻敲两下墙壁示意,但细听脚步声后,惊喜很快转为担心道,“糟糕,他今天似乎没有喝酒!”
于是,他又急促地敲了三下石墙,沉闷的响声迅速传达至隔壁,以此作为信号,警告卡洛斯不要轻举妄动。
可是过了很久,直至史密斯快要巡查到卡洛斯所在的牢房,忧虑的格雷斯也没有听到隔壁约定好的三下回应……
“怎么回事?”格雷斯将脸挤进栏杆,试图瞄到隔壁牢房中的情况。
可他看见的,只有不远处史密斯被帽檐遮住的半张脸。
他的眼窝很深,鼻梁高挺,脸色泛红,圆睁的眼睛一直保持着洞察的状态,嘴角下垂,看向犯人的眼神疯狂且怪诞,十分恐怖。
这种习惯来源于他原先负责蒙特罗塔的重刑审问,由于《雇佣法》规定的工作限龄到期,才额外返聘到了波特利看守所,作为狱警的身份养老。
但即使这样,他的气质以及习惯依旧存在,作为狱警即使不做些什么也比别人够格。
“该死的,我怎么会答应卡洛斯干这件事!”
格雷斯开始后悔起来,躲在墙后尽力抚平起伏的胸口,此刻,石墙的冰冷也令他冷静下来开始思考起偷窃的成功性。
若是史密斯今天喝醉了,他还有五分把握,但现在,史密斯的眼神就足以令他退却,更别提他丰富的看守巡视经验。
如果被抓住,依据波特利看守所的规定,他会被负责区域的狱警打上个五十鞭。
还是史密斯,我会死的,我该怎么做……想到这里,格雷斯的手不自觉地抖了起来,缺乏安全感的他转头看向了铁窗外正冉冉升起的太阳。
牢狱外的光芒如此温暖,却又如此奢不可求。
他想起了作为流民被警察驱逐而累死的父母,想起了在衬裙市场偷窃时被砍下的手指,想起了其他人对自己的唾弃鄙视,想起了卡洛斯与他深夜攀谈的舒畅。
也许重来一次,生活不会这么悲惨……狗屎,干就干了,反正过不了多久我被放出去也是死,人生不如早点结束……犹豫了没多久,格雷斯在一瞬间想通了些事情。
“赶紧给我醒过来!”
就在格雷斯捶胸顿足,决定冒险一试时,隔壁牢门外传来史密斯的怒吼令他身体一震。
“社会的臭虫!”
不顾耳鸣的他赶紧搓热手掌,悄悄挪移着身子靠向铁杆边,尝试最合适偷窃的身位。
纤长的手指,精准的控制力和观察力令他天生在偷窃上有所天赋,但只有这一刻,他才找到了偷窃的意义。
一秒,两秒,就是现在……
看着史密斯完全被卡洛斯吸引了所有的关注,格雷斯迅速将手挤出栏杆,尽力伸长,准备取到史密斯腰间本就挂得不牢靠的铜钥匙。
就在这时,墙边响起了三声手指敲击墙壁的闷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