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禽迷婚骨>113旁观者

“真的是餐馆,你想多了。我要敢把你往紫金台带,你家王涛还不得把我吃了?”我反问挑眉。

史兰一笑说:“知道你心里有事,说点别的转移注意力不行咩?”

不过给她这么一打岔,我心里的焦躁真的消褪了不少。我们一起走进第二道院子里,沈末竟然出乎意料在门口等着,他好像特别钟爱于米色系的衣服,米色的上衣,浅灰色的裤子,整个人的气质写意又慵懒。

“乐怡。”他听到脚步声,抬起头笑盈盈地叫了一句。

史兰听到他这么熟稔地和我打招呼,奇怪地看我了一眼一挑眉,嘴角露出一个风情万种的笑。

我了解她这个表情,她在问我——眼前这货又是谁?

“我朋友史兰。”我向沈末介绍着,反过身又对史兰说,“无名居的老板,沈末。”

沈末身子终于站起了,伸出手握了一下史兰的手说:“这介绍,高下立现啊,我马上成了一个满身铜臭的商人,这位美女就是知己了。乐怡,你可真会伤人心。”

他虽这样说着,脸上却无怒意,声音还与刚才一样。

“谢谢沈老板帮忙留出一间房,满身铜臭的商人也是我追求的,所以您是我偶像。”我微微含笑说着。

第一次和沈末见面是因为我那个用了数年的记事本,里面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小心情小秘密,甚至还有一部分记的是每月的开支。每一个人的私人记帐本,都会非常真实地反应这个人在这一时期的生活状态,甚至社交圈儿。他把这些都看了,看完以后还明目张胆地打电话和我说了,并且把本子还给我。

第二次和沈末见面是和楚毅一起带着孩子们来这里吃饭,他趁楚毅带元元和童童去洗手的时间进来,轻描淡定地提醒我要记得还欠他的人情。楚毅回来以后,他又装作无事人,与我毫不相识的样子离开。

第三次就是这一次,我带着史兰过来谈话,在来之前我才知道他悄没声息收购了南阁,出手之快,让人反应不过来。

这一切的一切告诉我,沈末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另外,他也绝对不像史兰猜测的那样对我感兴趣。男人对我感不感兴趣,感的是哪方面的兴趣,我还是一眼就能分辩得出来的。

沈末微微躬身做出一个请的手势,把我和史兰让进最里边的一间雅室,等到我们坐下以后,他又净了手,亲手认真沏了一壶茶,倒了两杯分别摆在我和史兰面前说:“两位慢用,雅室这里的菜品不用点,每一间每一天都有搭配好的定制菜单,希望我的准备能让两位满意。”他说到这儿又特意看了我一眼,补充道,“特别是乐怡,我死活到现在都没高攀到的朋友。”

“朋友”两个字他说得很轻,却有点咬牙切齿和警告的意味,我不明就里,这家伙到底想干什么?

沈末一出去,史兰就端起茶杯一饮而尽,笑着戳了我一下说:“就着这样的美色喝茶,滋味也不错哦。”

“别花痴了,他可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小心把你拆解入腹。”我看着她满眼的星星说。

沈末长得是好看,活脱脱的男版病西施,可是从我们少有的几次见面中,他只给我一个感觉,刀锋出鞘。他的锐气是包裹在温柔和谦的外表下的,平时看着就像正在晒太阳的狮子,捉蝴蝶的猫。但是,一旦有目标出来,就会迅速出手,把对方一口致命。

他做过的每一件都是这样,记事本,刘天的下落,漫不经意地躲开楚毅,收购南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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