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主食是大米、高粱米的二米饭,一大盆足足有五斤的粉蒸肉,素菜是干煸豆角、清炒丝瓜,汤是西红柿青菜蛋汤。
小让帮忙把饭菜端到桌子上,摆放好碗筷,拘束地退到了一边。他看着桌上一大盆干饭,一大盘粉蒸肉,还有大半锅他家过年才能喝到的鸡蛋汤,心中开心极了——大丫姐姐说,主家吃不完的菜,会赏给下人吃。这么多饭菜,应该能剩下几口让他尝尝味儿吧?
小二娃招呼他去洗手吃饭,小让跑过去,殷勤地给小主子递毛巾。上桌的时候,他却很有分寸地站远几步,小声道:“小主子,你去吃饭吧。我刚刚吃了炒米,还不饿……”
林微微知道硬拉他上桌,这小家伙肯定不自在,就去厨房取了一个大碗,装了些二米饭,夹了三块排骨和一些素菜,塞进小让的手里:“咱家没有那么多破规矩,你要是不想跟我们一起吃,就去厨房吃吧。吃完自己盛汤……”
“这……这是给我的?”小让再也忍不住了,咽口水咽得好大声。他根本来不及害羞,眼睛直直地盯着米饭上面的排骨——这……这可是肉啊!
主家人真是太好了,居然还给他肉吃。他这是遇上大丫姐姐口中善心的好人家了!他以后一定努力干活,细心伺候小主子,成为一名合格的小厮!
小让吃了平生最最难忘的一顿饭。即便后来他成为户部尚书府上最得力的大管家,顿顿不离荤菜,时不时还会下顿馆子,要问他吃过最香最好吃的饭是什么,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二米饭、粉蒸排骨、干煸豆角、鸡蛋汤……
这顿饭,成了他这一生最温暖、最珍贵的记忆!
江陌寒是吃过最美味的粉蒸排骨的,他是带着挑剔的心思,去夹第一块排骨的。蒸熟后的排骨,肥而不腻,软烂入味。一根根排骨,过着绵软的米粉,入口柔软,清香鲜嫩,堪称经典。饱吸排骨鲜味的番薯块,竟意外的好吃!
这丫头做的粉蒸排骨,跟前世他府上的那个厨子做的有些许不同,但味道更加丰富。他喜欢!
江陌寒想好了,如果以后这丫头真抱着不嫁人的心思,那他……就把她养在府中好了。凭着她这手好厨艺,府里多养个闲人又何妨?不过,这丫头的性子得收敛收敛,免得给她自己招来祸端。
也无妨,两世为人,他还能护不住自己想护的人?
“啊!好饱啊!”小二娃满足地摸摸自己圆滚滚的小肚子。
林微微在小家伙的肚皮上拍了拍,故意露出欣喜的表情:“哟!西瓜熟了,快把刀拿来,咱们来几块饭后水果!”
小二娃抱着肚子咯咯地笑了起来:“没有西瓜,是我的肚子!不能用刀开!”
黄氏怕小儿子笑岔气,忙把他拉过来,帮他揉肚子,轻声埋怨他:“告诉你多少次了?晚上少吃点,免得又不消化,半夜肚子疼。”
小二娃一脸委屈:“这不能怪我!要怪就怪二姐,是她做的饭菜太好吃了。我一不小心,就吃多了!”
林微微怪叫一声,过来捏他肉嘟嘟的小脸:“自己馋你怎么不说?居然还敢怪我做饭好吃!我宣布,从明天开始,做饭的活儿交给大妮儿了……”
“不要——”小二娃惨叫一声,露出惊恐的表情,“二姐,我错了,你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要跟我这个小孩子一般见识。你是天下最最最好的二姐了……”
林微微一副不为所动的表情,继续道:“对了,咱家的仓库,得有个人坐镇才行。昨儿的客商已经离开了,得有个人负责招商拉、谈价啊,什么的。咱家谁能胜任?当然只有我了!从明儿起,我就住镇上了……”
“可是……可是咱家还要做肉脯啊,地窖里的野猪肉和鹿肉,用不了几天吧?还有松子加工厂,你不是又买了两口锅吗?不是说十天要炒两万斤吗?你不在,可怎么办?”小二娃努力劝说二姐打消住镇上的念头。
林微微笑眯眯地道:“进山打猎,不是有咱‘表哥’吗?他功夫那么高,猎几头野猪不小菜一碟?加工厂那边我已经安排妥当了,临时招了几个人,三班倒,每人每天干四个时辰,夜班的工钱多十文。一天的话,能炒两千一百斤出来,十天就是两万一,再加上库存的,绰绰有余!不耽误我住镇上!”
江陌寒放下筷子,也跟着道:“我有些问题要请教先生,镇上书院中住几天……”
林子言看了自家傻乎乎的弟弟一眼,也跟着道:“我也去书院销假——二姐,书院的伙食太差,你能每天给我送饭吗?”
林微微看了他日渐圆润的脸,嫌弃地道:“你还吃?你现在回书院,你先生会不会以为你走错班级了?”
“我还有小半年就要参加童生试了,不养得壮壮的,万一考试的时候晕倒了,不影响成绩吗?”林子言理直气壮。
他哪有胖很多,他在家里住的这段日子,不知道有多舒服,每天都有好吃的好喝的,还有江学兄给他讲题解惑。想起以前在书院的日子……真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小二娃看看自家哥哥,又看看江陌寒,哭丧着一张小脸:呜呜呜,他被二姐抛弃了,以后只有两位哥哥能吃上二姐做的美味饭菜了……
“二姐,你说送我去镇上读书,还算数吗?”小二娃以前心里都是他的养兔大业,对读书不是那么上心,此时主动提上学堂的事,为了口吃的,也是拼了!
林微微故意皱了皱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