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言情总裁>魔皇的心宠宝贝>第一章 无心出蚰

我是云无心,!一个爱做梦的女孩,常常一个人在夜里泪流满面……我喜欢听歌,尤其是谢霆锋的歌!

2006年7月,我、凌筱、靳月、薛柔、倪儿、桑珠妮玛大学毕业后留在了这个繁华热闹的都市里创业打拼。【92ks. 】(小說..)今天是2011年12月31日,岁末!而明天就是第六年了,我们的青春都献给了这座都市,也算小有所成吧。我们姐妹六人在商业大厦附近的云鼎小区第六幢楼合租了一套公寓,a座605。

“啊……”我躺在自己卧室的床上又被那场可怕至极的噩梦惊醒!我擦了擦额上的细汗,这已经不知道是多少次梦到那个场景了?从小到大,我都做一模一样的噩梦!

“无心,你怎么了?”“咚咚……”“傻丫头,你赶紧开门!”站在我房门外的女子是桑珠妮玛、薛柔及倪儿,今夜,刚好凌筱和靳月有事外出未归。

“我没事,可能恐怖片看多了,做了个梦,吓醒了。”我将一件蓝色珊瑚绒睡袍拉紧了些,穿好拖鞋下床,还随手将一头直发用根朴素的簪子挽起来,走了几步打开卧室门。

“你真的没事?”桑珠妮玛轻声问道,她穿着一件朱红色真丝玫瑰睡袍,还将手里的温水递给我。薛柔和倪儿也是一脸关怀之色。

“没事,早成年了。我去洗个脸,你们回房继续睡!”我调皮的笑道。“那好吧。”见我真没什么事,她们三个便各自回了房。我们这间公寓原本只是一厨一厅双卫四室,附带两个室内花园的中高档精装修公寓,一人住未免太奢侈,而六个情同姐妹的女孩合租就很划算了,尤其是我们的房东是一名很和蔼的老太太,她还找人将两个室内花园也改成了卧室,这样一人一间,方便自如!

我喝了那杯温水后便走进了走道过处的洗手间,打开水龙头,浇了一些冷水在脸上,脑子总算彻底清醒。洗完脸后,我冲了一杯速溶咖啡端回了房里慢慢喝。

夜里,我常常一个人写日记或是写慢慢地喝杯黑咖啡,不加糖、不加奶、香香的、苦苦的,却刺激大脑神经,有种回味无穷的感觉!

今夜,我突然间发现:其实咖啡像极了爱情,开始的时候口感极佳,还微微有一点甜蜜;接下来就满口余香,那种香味充满了你的嗅觉、味觉、神经,整个人都像吃了人参果似的舒服极了;然后会有一点苦,刺激着舌头,也刺激着心房,让你想要丢开;可是一旦丢开了又觉得可惜,再尝一下,是的,苦,却又有一点甜味。就是这滋味让人刻骨铭心!正如爱情,甜酸苦辣,欲舍还难,可是红尘中的痴男怨女有谁愿意真正放弃呢?就算撞的头破血流,就算要粉身碎骨,也会宁愿为爱情付出一切吧!

我坐在梳妆台前,打开了白色的笔记本电脑。一个人随意浏览网页,此时却是怎么睡不着了。“又见白娘子!”我突然看见百度上有这部电视剧的视频。我戴上耳机,看了半集。。。实在是提不起半点兴趣。只好关了电脑,随手拿了本书,躺回床上去。

“《风云》我怎么挑了这么一本儿。。”淡淡一笑,我将床头灯打开,窝在温暖的被子里,小手一篇一篇翻阅着。书上说:白素贞并非千年白蛇精,她是神的女儿,是百年前密宗的一位武林高手,因为爱上了许仙,所以她背弃了父亲——神,也离开了神的组织——密宗,神为了平息众怒,便派了法海带着密宗最神奇的武器—金钵去捉拿白素贞,不料法海被白素贞的真情感动,主动将金钵交给许仙,本意是希望许仙和白素贞能依靠金钵保卫爱情。

然而,故事的发展却并非如此,许仙只是一名老实迂腐的凡夫俗子,因为对神的恐惧,竟举起金钵向白素贞砸去,白素贞失望之极,不曾想过许仙竟会相负至此,所以宁愿被金钵砸中,立刻就死。顿时金光四射,好好的一位美娇娘瞬间便已粉身碎骨,化成了一堆白粉。法海惊呆了,他细细地用金钵装着白素贞的尸粉葬在雷峰塔下。当然,陪着白素贞的还有一条“得人深恩千年记”的白蛇,人血本比蛇血热,人心却比蛇心更冷,白素贞若地下有知,也该悔不当初了。

“其实,白素贞是可以逃走的,凭她那高深莫测的武功,岂是区区一个许仙就可以杀害,可是她偏偏就死了,为什么?”我裹着被子,喃喃自语,同时,心中叹气。也许白素贞早就知道自己痴心错付,所以她绝望,才有了轻生的念头。她死了,因为爱情的背叛,因为世态的炎凉,爱情放弃了她,她也放弃了爱情,而且是用最惨不忍睹的方式,真正的把为爱情粉身碎骨做到了极致!

《节中讲到:白素贞死后,神悲痛欲绝,同年他收养了一名叫雪缘的女孩,也取名为白素贞。这便是后来与步惊云相爱的白素贞了,但她的故事又是另一种凄婉的色彩!

我对这本书一向是爱不释手。“话说白素贞在江边救起了步惊云,两人都深深为对方身上迷人的特质所吸引,于是他们相爱了,爱的惊天动地!可是,人生的际遇就是这样难测,步惊云是人间最后的“死神”,他为了苍生不得不霸王别姬。白素贞呢?她是人间最美丽、最善良的“仙子”,却为了神州而老了朱颜,于是,两人就这样天隔一方,再也没能见面。这本书的结局时江湖传言:步惊云在少林大战之后再也没有回到天下会了,为了心中的她,他浪迹天涯也为她永锁孤心!”

唉,其实,


状态提示:第一章 无心出蚰--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