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旭升脸色微冷,没有作声。
王氏担忧的看向自家相公,大侄子住得好好的,若现在冷不丁的被人撵走,可说不过去呀!
贺馨儿也看向他爹。
叶来银蒲扇般的大手拍得桌几“啪”的一声响,冷声道“那狗东西哪来的脸敢霸占旭升的屋子?没出息的软货,都不是老叶家人了,老叶家没地方给他住!”
“嘿,我爹威武!”
父亲大人一句话就说到了点子上,贺馨儿乐呵呵的在心底给她爹点赞。
听得相公的话,王氏也松了一口气,然后继续纠结晚饭的事,眼瞅着屋子里越来越暗,马上就要全黑了,她当真坐不住。
“娘稳稳当当的在这里坐着,我去后院看看,若没人也就罢了,真有婆子忙活的话,娘也就不必去了,才不要跟个下人掺和呢。”
听了闺女的话,王氏点点头,只能这么着了。
她倒不是瞧不起下人,若不是被逼无奈,谁也不愿意卖身为奴,她也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没比人家高贵多少。
她只是单纯的不愿意与陌生人一道做活计,特别是做饭食,只想想都浑身别扭。
出主意的贺馨儿还没行动,就被叶旭升抢了先,一会工夫就转了回来,说道“厨房里有人。”
即这样,王氏也就不再惦念着。
却也不好一直窝在东跨院里不冒头,不知道的还当他们二房是怕见叶老三呢。
于是,叶来银大刀阔斧的走在前,带着叶旭升与王氏娘俩去了上房,大白依然乖乖的待在东跨院。
就在贺馨儿等人在东跨院里嘀咕着叶来财一行人住哪里时,叶来财快要沤死了。
就如叶来银说的那般,叶来财确实是在外面混不下去了,所以做了人家的上门女婿。
只一点叶来银估计错了,因为吴家根本不算什么大户人家。
至少,吴家的宅子还没有老叶家的大,且是建了许多年的旧宅子,比之老叶家的大宅院,唯一的优势就是吴宅在县城。
那时的叶来财靠着发豆芽的法子赚了一点银钱,却都被他造光了,尝到甜头的他,更是不愿意脚踏实地的做活计,于是混到了县城,出入在各大饭庄酒馆推销发豆芽秘方。
结果被人盯上,不但不给钱,反而抓住他,一通棍棒伺候,生生套走了方子,然后把半死不活他扔在一个偏僻的胡同里。
就是那时,他遇到了吴氏-吴丽华,对方把他带回家养伤,然后嘛,他瞧人家只有母女两人,却是有车夫、婆子、丫鬟伺候着,就动了心思。
最后就成了吴家的上门女婿。
依着他心里的算计,上门女婿只是暂时的,等他站稳了脚,整个吴家还不都是他的。
不过他很快就发现,事情并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
这些暂且不提,不管他在吴家地位如何,他总归是县城里的人,比家里的两个泥腿子身份贵重多了。
只这一点,叶来财的虚荣心还是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于是,他安安稳稳的做起了吴家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只是有句话说的好: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谁人知之。
他现在发达了,总得让家里的泥腿子见识见识他的风光才成,他就是要瞧瞧那两个看不上他的泥腿子,待见识到他如此风光时,会是个什么样的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