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妖月仙途>44第四十三章 留它一命
虽然不大也很乖巧,但抱着它斗法实在不太方便,所以秦妖月在坊市中花了两颗下品灵石,买了一只能存放活物的灵兽袋,现在正好碰上用场。

不客气的将另一小半蜈蚣卵全部收入袋中,虽然秦妖月不太喜欢蜈蚣的样子,但作为灵宠用来攻击别人,她的看法就不同了。

大白确实很是特殊的妖兽,到现在,读过几本妖兽志的秦妖月都没看出它到底是什么。大白也极其聪明,甚至能在修炼上帮助秦妖月,只是,好像一直都没有什么战斗手段。所以,既然眼前有现成的机会,秦妖月自然也想培养出自己的战斗灵宠。

烈火蜈蚣虽不是什么很稀奇的妖兽,但若是战斗中放出三四只,也足够让对手手忙脚乱一阵,若是更多,光是想象这些小家伙张牙舞爪的样子,秦妖月都觉得发麻。

妖兽志上所记载的烈火蜈蚣,最高能升到高阶九级,相当于结丹中期修士,不过每突破一级都与修士一样,需耗费大量的灵材。对此,秦妖月也只是准备慢慢培养,九级升不到,三、四级应该不难才对。大白不就被自己养的圆滚滚的吗,想起大白,秦妖月也觉得,这小家伙最近是不是又长胖了许多?虽然每次自己这么当面问都会让大白发飙。

其实没有培养过灵宠的秦妖月又哪里知道,养灵宠和养大白完全是两个相差甚远的概念。

=====================================================================

将两只灵兽袋都收好,秦妖月举着夜明珠在空空的石室内转了一圈,一处不拉的到处搜寻者。

“咦?”只顾看左看右,看前看后的秦妖月突然停下脚步,她刚刚好像踢到了什么?

秦妖月蹲下身子,将夜明珠拿到身前一照,果然看到地上有一个东西,黑乎乎的一截,看不清是什么。

“这是什么东西?”秦妖月捡起一看,竟是一节弯钩状的钩甲,有她一个巴掌大,摸起来冷冰冰的。秦妖月拿着钩甲细看,上面凹凸不平,好像有些纹路,看形状又有点像是妖兽的一节手指,只是钩甲下面好像坠了一个小圆球。

有宝就捡,没用出去再扔。秦妖月也不多研究,直接钩甲收入储物袋内,又在石室内转了一圈,这次连顶上和地上也不放过,实在是找不到多余的东西,秦妖月才失望的准备退出密室。

临走前,秦妖月望了眼那三扇关得死紧的石门,要不,再用法术试试?

想到就干!

秦妖月再次拿出长刀,对准一扇石门就遥遥一划。

厚重的石门依旧纹丝不动,连个刀印都没留下,秦妖月摇摇头,连法术都破不开的门,只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她现在的力量不够,第二,是石门上被人下了禁制。

不管是哪一种,看来今天是看不到里面了。秦妖月知道,越是这种神秘的地方越有可能藏有宝物,只是可惜,她现在实力有限。

修道之人,十分注重机缘。

既然宝物与她无缘,秦妖月也不再停留,快速朝进来的长廊掠去。现在还是趁着烈火蜈蚣没有突围早点出去才是,她刚刚在下面看了一圈,都没有找到别的出路,如果烈火蜈蚣此时冲进来,她也只有死路一条。

好在直到秦妖月冲出洞穴,烈火蜈蚣也没有冲进来。秦妖月对秦洛风的手段也高看了一分,能将一只七级妖兽困住这么长时间,只怕一般的筑基期修士都做不到,没想到天恒宗内竟然隐藏有这样的高手,只是不知道,聂君行和他谁更厉害一些。

秦洛风在七杀**阵旁打坐,他对这阵法很放心,连结丹后期修士都出不来的法阵,他有什么可担心的,之前说的模凌两可不过是不想小丫头有所怀疑。

小丫头年纪虽不大,但脑袋瓜却不笨,反而有点小聪慧。秦洛风轻叹一声可惜,若不是她脸上……

正想着,就看见一身白衣的秦妖月已经冲出了洞穴。

挺快,看来洞内没有什么意外。秦洛风拍拍衣衫,站起身,抬手接住秦妖月扔过来的灵兽袋,朝里神识一扫。

还没等秦洛风问,秦妖月直接说:“我拿走了一点。”

按两人之前协议,秦洛风确实说过需要一定的数目,而他手中的灵兽袋中也只多不少,所以他也没有计较,点点头道:“无妨,这些够了。”

见秦洛风没有说什么,秦妖月脸色一缓,问道:“什么时候把它放出来?”

“放?”秦洛风收好灵兽袋,笑道:“为何你没想过将它击杀?”

“单凭我俩?”秦妖月一惊,那烈火蜈蚣的速度她已经领教过,比她快上太多,若不是拼着被火球打到都不避的风险,也躲不开钩爪的袭击。而且这烈火蜈蚣毒性极强,若是不小心沾到,后悔都来不及。

“对,我有三成把握将它击杀,怎么样,丫头,要不要一试?”秦洛风当然不会说自己有十成把握,只随口说了个数字。

秦妖月脑中突然想起地下的三个石门,对着秦洛风摇了摇头,道:“不如,放了它吧。”

“嗯?”秦洛风诧异,这可是七级妖兽,浑身是宝,一般修士都有常识,不会轻易放弃快到手的灵材。秦洛风本可以自己将这烈火蜈蚣斩杀,只是想取出活的蜈蚣卵才迟迟没有动手。

现在邀秦妖月一同击杀烈火蜈蚣,也是一时口快,其实他本可以等秦妖月离开再自己回来斩杀就是。

烈火蜈蚣的壳甲可以做成坚硬皮甲,普通法宝难伤分毫。钩爪和


状态提示:44第四十三章 留它一命--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