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七年三月初。
“公子,物件都准备妥当了,还请过目。”
“不用了福伯,你安排就行。”
“那我们何时启程啊公子?”
“明日便启程,皇后姨母诞辰就在十五,我们不宜太晚动身,早到总比晚到好。”
“公子说的是。”
李牧此时正准备动身前往长安城。
原因是,大唐集团老板娘长孙无垢十五号生日。
李牧打算过去送点礼物刷一下好感度,顺便给皇后姨母演唱一首“祝你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歌”长孙皇后能不能接受,他不是很清楚。
但礼物应该是会满意的。
以李牧对李老板两公婆的了解,送什么都不如送钱实际。
所以,李牧直接用金子熔铸了一个大寿桃。
足足有两人合抱辣么大。
他就不信长孙姨母会不喜欢。
至于金子怎么来的。
李牧微微一笑,身上散发出淡淡的装逼气息。
老子现在可是拥有一整座金矿的男人好不好。
别说一个寿桃了,就是给李老板整个金子做的屋子,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至于李老板会不会用来金屋藏娇什么的,那就不是他该考虑的了。
说不定下次李老板生日的时候,李牧还真的有可能整个金屋给他爽一爽。
当然了,光送金子也略显俗气。
所以,李牧也搞了不少进口货。
比如什么骠国,西南蛮,林邑,高达,高昌之类的进口玩意儿。
应该是能讨皇后姨母欢心的。
就在李牧准备妥当,打算动身的时候,哈根达斯突然跑来禀报。
“启禀泾阳公,高句丽密报!”
“哦?什么密报?”
“事关高丽王。”
嗯?
高丽王高建武?
这货想干嘛?
“拿来我看看。”
哈根达斯赶紧呈上一个玻璃瓶,里面有一封信。
李牧顿时虎躯一震。
丫的古代也玩漂流瓶?
打开瓶塞,掏出信件。
只见上面写着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李牧顿时一脸嗦嘎斯内的表情。
原来这哥们想当带路当啊!
可惜这哥们就是个吉祥物,没什么实际作用。
不过怎么说也是高丽王,将来用来安抚人心什么的也是挺不错的。
所以李牧打算去长安城庆祝生日的时候,顺便把信给李世民送去。
相信李世民会很高兴的。
毕竟有了这么一个名头,大唐打高句丽的“正义”含金量,将会加大许多。
将来就算把高句丽干到口吐白沫、浑身抽搐,也完全可以不用负责任的嘛。
只要把高丽王的求救信掏出来。
你们看看,你们都过来看看。
我大唐应高丽王之求,前来助你们讨伐奸妄之臣的。
我们是正义之师。
正义之师好不好!
如此一来,谁还敢跳出来指责?
国际舆论瞬间就掌握在自己手里。
作为帝王,李世民当然最喜欢这种师出有名的借口啦!
所以,他绝对会喜欢这份礼物的。
……
十天后。
长安。
李牧的车队车队终于抵达目的地。
朱雀大街上。
看着久违而又熟悉的长安景象。
李牧心中感慨万千。
甚至有种冲动,想大吼一声。
“我胡汉三又回来啦!”
不过终归是没有这么嚣张。
做人低调些的好,装逼容易遭雷劈。
朱雀大街一路走去。
李牧骑着一匹从西域特地运过来的名马。
据说叫什么玉狮子。
契必何力花了大力气弄来的。
李牧看着挺神骏的,所以便收下了。
劲装、披风、马靴、横刀。
李牧今天打扮的可以说是老霸气了。
再加上这匹神骏异常的宝马,走在路上那个叫酷炫啊!
说起来李牧今年也有十六岁了。
从几年前一个翩跹少年郎,眨眼间就长成了一个威武雄壮的大丈夫。
古代人比较早熟,十五六岁就算成年了。
有的甚至孩子都生了。
也就李牧这种没见识的穿越狗,才一直把尉迟宝琳和程处弼等人当成骚年看待。
事实上,如今他自己不知不觉间也已经长成大人的模样。
剑眉星目,鼻若悬胆,肤色微黑,俊美之余略带几分狂野。
毕竟这几年经常在外面浪。
不带几分狂野才是说不过去呢。
如此卖相,走在大街上,瞬间就引起了路上行人的侧目。
就好比一千五百年后,有个帅哥,开着宝马,穿着一身名牌出现在大街上。
多多少少都会引起围观的。
侧目之余,有些比较有见识的长安群众就开始感慨了。
“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夜照玉狮子?”
“当年赵子龙骑的那一匹?”
“嗯,如今全大唐,估计就这么一匹吧!”
“嘶……难怪如此神骏!”
“那……此人究竟是何许人物?居然能有如此神骏的坐骑?”
“此人形貌俊朗,看着贵气不凡,定是哪家贵人。”
就在两旁路人议论纷纷之时。
突然。
一支黑色弩箭,毫无征兆的就朝李牧的脑袋飞射而来。
紧接着,嗖嗖嗖……
十几支弩箭齐射。
箭头方向纷纷直指李牧。
周围的人瞬间就吓尿了。
特别是作为李牧头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