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子,不是您想的那样,是这位姑娘她她非要买,我没办法啊。”店家吞吞吐吐说道。
李志:“我不管,错在你,无论如何银钗你在给我弄一支,否则按照京师律法理应送官府。”
因为这支银钗是定制款,李志不仅付了定金还跟店家签了契约,不能卖给其他人。
提到官府,店家吓得一哆嗦,立马说道“是,是我一定弄一支一模一样的给您。”
“那样最好!”
李志再次望向苏念“既然姑娘已经买下了这支银钗,那便归姑娘的了,只是下次还望理性行事,莫要牵连了他人。”
说完,李志掉头走出了铺子。
牵连他人?
这个他人便是指店家,可是谁让店家那般瞧不起人的。
苏念拿起银钗也走出了铺子,店家就惨了,要亏本在做一支银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