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英语老师的英语水平并不高,但郭戈所说的这个词组她却正好知道,那分明是“姐夫”的意思啊,这老外怎么成了这孩子的姐夫了?
不过英语老师不知道的是,郭戈其实也不是很确定,只是试探性的喊而已,不过看到老外明显变得高兴的面孔,郭戈知道自己猜对了。
郭戈知道现在他还仅仅是大表姐的男朋友,但由于有上辈子的记忆,郭戈知道这个姐夫是跑不掉的了,所以干脆叫姐夫,也免得以后改口了。
喊过之后,郭戈就是一愣,突然意识到,这其实也可以算是一种祝福吧,不禁暗暗佩服自己,无意识的都能说出好听的话来。
于是,他们两人的对话就在这样莫名其妙的友好气氛中进行了下去。
他们两人倒是谈高兴了,可怜的英语老师却傻愣愣的站在一边,完全不知道干什么,而且,随着郭戈两人的语速加快,英语老师到后来更是完全听不懂了。
说起来,郭戈和老外之前都没见过对方,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之所以能认出来,主要还是由于声音。
因为之前通过一次电话,郭戈的记忆力又很好,一听到老外的声音,再前后一联想,立马分辨了出来,但由于没想到老外竟然会在这个时候跑到他们学校来,所以,吃惊是难不了的。
而老外就更方便了,他只需要在学校里找到一个会说英语的六七岁孩子,那保管就是郭戈没错了。
通过交谈,郭戈了解到,老外名叫丹尼·史密斯,和大表姐是在大学里认识的,家在m国芝加哥,现在刚大学毕业不久,家里拥有好几家公司,算得上是商人世家。
虽说史密斯和大表姐是在大学里认识的,但史密斯只是作为交换生过来参观旅游的,所以他的h语说得很不好。
如果人们说普通话的话,他还能听懂一些,如果说小城的方言,他就根本别想听懂了,这是他不喜欢到小城来的主要原因。
然而,一个意外的原因……呃,其实就是郭戈……当他发现郭戈竟然会说英语后,立马改变了原来的主意,怀着无比的好奇心马不停蹄的赶到了他们这个小城。
听到这里,郭戈大概明白大姨妈为什么一直没有询问他会英语的事,大概由于史密斯h语不好,就一直不曾告诉大姨妈郭戈会英语,本来就不懂英语的大姨妈或许到现在还不知道郭戈会说英语。
问到史密斯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史密斯也不避讳,直接就告诉郭戈他想早点见到郭戈,所以不等郭戈他们放学,便一个人溜达到了学校里来,而旅途劳顿精神不佳的大表姐也被他留在了大姨妈在小城的家里。
照理说校外人员是不允许进入的,但他是个外国人,语言又说不通,门卫完全不知道该怎么阻拦,竟然就让他堂而皇之的走了进来。
听到这个结果郭戈也有些哭笑不得,他倒是知道了,这个姐夫绝对是个急性子,而且还是一个运气很好的急性子。(=。=)
大概由于他在校园里引起了骚动,对于外国友人又不好无礼对待,校长这才紧急让校园里唯一一个懂点英语的老师来和他交流。
说起英语老师,郭戈这才想到老师还在旁边站着呢,看着英语老师呆滞的眼神,郭戈觉得他们不应该继续在这里待下去了。
于是告别英语老师,郭戈直接回到教室,向闻讯而来的老班请了个假(反正之后也没有重要的课了,老班自然不会反对),也不管老班脸上吃惊的表情,径直提了他的公文包,便拉着史密斯离开了学校。
已经离开的郭戈自然不知道,他都已经走到校门口了,脑袋当机的老班才终于回过神来。清醒过来的老班赶紧招呼已经乱成一锅粥的同学们,过了好久,乱哄哄的教室才安静下来,这在老班任教期间可是不常见的。
不过也难怪,任谁突然看到自己学生身后跟了一个从没见过的外国人,而自己的学生也以一种自己从没听过的语言和老外叽里咕噜的,大概都会像老班这样惊讶过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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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随着郭戈和史密斯的离去,史密斯带来的骚乱终于平息了一些。
虽然郭戈也有些头痛第二天怎么满足同学老师的好奇心,但就史密斯的到来,郭戈还是非常高兴的。
这么短时间的交谈,郭戈就发现了史密斯和其他人最大的不同,他完全不因郭戈小孩的外表而把郭戈当小孩,这让郭戈在和他交谈的时候特别放得开,而且由于他们说的是英语,也不用怕其他人听了去(这个时侯小城知道英语的人一只手就能数出来)。
郭戈不知道,史密斯对他的态度固然是因为他们国家一般都是把孩子作为他们同等的地位来交流的,更多还是因为郭戈的学识。
你想想,这整个城都找不出几个会英语的人,郭戈一个小孩子却能把英语说得这么熟练,用膝盖想都能知道郭戈不简单,史密斯还能把他当普通小孩才怪了。
由于可以把史密斯当做真正的朋友来交谈,郭戈也就没有隐瞒自己开公司的事情,不过他只说了木林科技,在他看来,只有这个公司才是全属于他的,其他的都不算。
而和史密斯谈木林科技,也是存了寻求帮助的意思。郭戈知道自己本来就不是做商人的料,对经营可谓是七窍通了六窍,和史密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