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推倒起点男>第9章 番外 男主角的自白(上)

我叫周瑜,没错,就是三国时期的那个周瑜……个屁啦。

我除了名字和那位“美周郎”一样以外,没有和他一点相似的地方。我长得不帅,也没有精通音律,家境平平,排行老二,没有武力惊人的好兄弟,当然更没有美貌闻名天下的老婆。

好吧,用不好听的话来讲,我就是个*丝。

我毕业于一个二本大学的拳头专业,学的是建筑设计,典型的苦逼画图男。除了工作以外最爱看看点啊,纵横啊什么的我都是常客。

由于经常独自加班,我不知在什么时候养成了自言自语的习惯。反正只是个无伤大雅的小毛病,而且确实也没有人能我说话,就这样吧。

我以为我就会这么平平常常的过下去,在三十岁左右的时候相个亲,找个长得还可以的姑娘结个婚,四十岁应该升为高工了吧……

谁料到,只因为好心去拉回一个横穿马路的孝子,我就被一辆跑车撞飞了出去。

为什么没人来救我……为什么你们都要走开……不要光顾着给我拍照片发微博,打电话啊,120,110什么都可以……救我……救我……

好疼,好冷,我快要死了吧……我好像看见了一堵墙……

等我的意识穿越过那道墙,我的命运却开始不平凡起来。

苏醒后,我给自己取名艾克斯,这具身体是一位英俊潇洒、体格健壮的帅哥,而且,还有一个长得超迷人的精灵妹子坐在床前哟。

我是魂穿的,这个身体的身份我自己也不知道,不过精灵们说我应该曾是一位圣武士,可你说胸前这个铁疙瘩是圣徽?既不发光也没特点,还全是烂泥和血渍……呕……好恶心,赶紧扔掉。

呼,扔掉后胸口轻松多了。

睁眼就在精灵的村落,身边有一位身披一身树皮树叶的德鲁伊长老,还有一位美丽的精灵少女(战斗力貌似还不弱)给我端茶倒水,你说我不是主角命我都不信。

精灵啊!精灵!善良与和平的种族,美貌与智慧并重,难道不是起点所有奇幻主角必备的开头么?

德鲁伊长老说我中了剧毒,身受重伤。抱歉,我已经痛到麻木了,要不然就是这种剧毒麻痹了痛觉,除了感觉有点不自在,好像没有太大的痛感。真是幸运啊。

送饭时,妹子告诉我“延续生息”一辈子只能用一次,是给人处理后事的。我去,有这么不会说话的妹子么,这不是咒我要死了吗?安提诺阿的名字听起来很熟悉,应该是我看过的哪本,赶紧多问问精灵妹子一些线索,说不定就能救命。

仔细询问了一番,我果然穿到了一本书里,而且还是篇太监文——某点著名大神“我要大种马”写的《奈落战记》,写的挺好看的,就是很狗血,而且还太监了。(此处作者胡编乱造,没有这本书啊,如有巧合纯属雷同)

我回想了下情节,如果是解毒的话,精灵族的生命之实就能完美的解决这个问题。实在不行,还可以去星光森林的星光神殿获得四分之一神格,体质一旦发生改变就不会中毒了,原著里的女主角就是进了神殿救了濒死的男主角的。

要是两样都倒霉不成,还可以和恶魔做交易,深渊里的毒嘛,找深渊里的恶魔肯定没有问题了。我知道怎么去和恶魔订立契约,不过我最不想这么做就,没看到男主角后期被那个恶魔整的有多惨么?

人家说“好事多磨”一点都没有错,本以为最容易得到的生命之实居然已经被用掉了。原著里一点也没写嘛c吧,原著对生命之实的记性好记住了。那个什么猎之女王很厉害吗?妹子吓得不清啊,后面都没出现过,估计就是一个推动剧情的龙套。

那就只有去星光神殿去取群星之神的神格了。而且那个叫莉雅的精灵妹子居然知道路,我说我就是男主角吧,原著里女主是杀了一个叫瓦斯特的精灵才用搜魂的办法知道那个地方的,哪像我,得来毫不费功夫。

德鲁伊长老说要陪我一起去,开玩笑,我怎么能让他陪我去!虽然说精灵什么的很和善,可也不代表是笨蛋。我是去取神格又不是大白菜一样的东西,要是被他拿走了怎么办?谁说精灵里就没有坏人?魔兽争霸里伊利丹为了恶魔的力量还叛变了呢。

对,不能让他陪我去,那个精灵妹子看起来很呆,而且傻乎乎的,不是有句话叫“胸大无脑”么,就叫她陪我去好了,一来好忽悠,二来是个美女,路上还能解解闷。

这等姿色的姑娘,我要在现实里估计连话都说不上几句吧。

虽然德鲁伊长老和那个美女都说我曾经是个圣武士,可是我从小到大也没打过架,还是找长老要点保命货比较重要。什么“早年游历时人类同伴用的手套”,你以为破破烂烂的我就会嫌弃吗?哎哟,光鲜亮丽的都不会是好东西,你看哪个主角先开始拿的神器是好看的,一般厉害道具都是其貌不扬的,这个很适合我的风格,就它了。

妹子说我的戒指也是空间道具,丢人了。

我摸了下尾戒,结果受了好大的惊吓。

里面估计有一个教室那么大,空间里稀稀拉拉的放着一些东西,我看看有什么……为了掩饰我探查的行为,我开始不停的把龙力手套放进去取出来。

精灵妹子已经开始翻白眼了,天啊,精灵也是有白眼球的!

长老叫我们去选一匹马赶路。宝马香车美人,好开端啊。

精灵们的马,每一匹都油光水亮的,而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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