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水调歌头》,毫无争议拿下第一名。
有专门的书法协会工作人员已经把林萧的《水调歌头》小心翼翼的用夹子夹了起来,贴在长桌后方的墙上供大家欣赏。
不少人围着《水调歌头》啧啧称赞,当然也有人不服气,觉得林萧就是走了运气而已。
文人相轻,谁都有傲骨,没人愿意承认自己输给一个门外汉。
韩国涛走到林萧身边,冲着林萧比了个大拇指:“好小子,没看出来,你还有这么一手?了不起,真是了不起。”
“嘿嘿,韩叔叔捧了,运气好,运气好。”
韩一诺笑笑不说话。
她虽然不是特别关注娱乐圈,但是不代表她不知道娱乐圈发生的事情,认出林萧之后她就想到林萧写过的那些诗词,虽然不知道是不是跟今天一样现场创作的,但是他的才华是毋庸置疑的,当今文坛,能有如此才华的,当真是屈指可数。
“比赛继续,现在谁来抓第二个签?”
“那第二个就由庞大师来吧,一诺有没有意见?”燕东来笑道。
“自然应该由庞大师来抓第二个,我没有意见。”韩一诺客气道。
庞志喜爽朗一笑:“得,那我就来抓第二个签。”
说着话,庞志喜走到箱子前,直接伸手从里面抓出一个纸团,摊开。
“爱情!”庞志喜摊开纸团之后大声说道。
“师傅,这个让我来,我在行!”
听到爱情两字,燕东来的另一个门生便急着跳了出来。
燕东来看了看自己的门生黄庆余,是自己门下书法功力仅次于华生的门生,但不同的是,黄庆余对于爱情方面的诗词最有研究,在这方面确实是比华生要强上一些。
燕东来点了点头,黄庆余便立即跑到长桌前,拿起毛笔,蘸墨,略作思考……
刚才第一轮输了,还输在了一个门外汉的手里,师傅脸上无光,赶巧碰上了爱情诗?那不正是对了自己的路子?自己必须要拿下这一局,给师傅长长脸才行。
另一边,庞志喜的队伍也出来了一个青年人。
这个世界的爱情诗倒是很多,但是出彩的也就寥寥几首,名垂青史的更是只有那么一首,就是这个世界被奉为诗仙的唐代诗人‘苏长生’写的《西厢》。
而黄庆余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这首《西厢》,第一个将标题写了出来。
另一边,庞志喜的门生斜眼一看,心中不禁暗骂:“你是真狗啊!”
奈何自己慢了半拍,这一首《西厢》自己已经不能写了,只能提着笔思考,他知道,自己已经输了,这个世界上,上哪再找一首能比得过西厢的爱情诗去?
韩一诺也是如此,看见黄庆余已经写上了《西厢》,她只好笑了笑。
“怎么了?”
林萧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问了一声。
“已经输了,没有比《西厢》更好的爱情诗了。”韩一诺耸肩道。
……
什么玩意?
西厢是个什么东西?
不是西厢记吗?
林萧皱眉瞥了一眼,看了前面两句,诗还不错,挺有韵味,不过,比起自己认为最好的爱情诗,还是差了一大截。
“你去休息吧,交给我了,一人足矣。”
一人足矣?
这是多狂的语气,但是韩一诺却一点也不怀疑林萧有这个能力。
“行吗?”
“你给我加个油,我就行。”
韩一诺噗的一笑:“那你加油。”
“得嘞!就冲你这句话,今天哥们就必须要让你赢!”
林萧一撸袖子,大咧咧走到长桌前,提起毛笔,还是如同门外汉一样,将笔尖直接按在砚台上……
看着这熟悉的一幕,韩一诺笑着摇了摇头。
林萧这个人也太让人摸不透了,你说他是个门外汉,他写得一手让人拍案叫绝的好诗,你说他是个行家里手,却连蘸墨都显得那般粗鲁,连一点文人墨客的风姿都没有……
林萧可一点也不在乎这些,并且自己吃的书法精通里面并没有蘸墨的一项,管你三七二十一,提起毛笔便写了下去。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蝶舞,望帝春心托杜鹃。
……
是的,这是来自上个世界唐代诗人李商隐的一首《锦瑟》。
这正是在林萧心中最好的爱情诗,没有之一。
站在一旁看着林萧写诗的韩一诺,当看见林萧写出第一句的时候,便再也收不回自己的视线。
又是一首自己闻所未闻的诗词!
而同样围在长桌前方观看参赛选手写诗的一众书法协会会员,也都差点惊得掉了下巴!
又来?
又是一首没有出现过的诗句?
你丫打了几斤鸡血啊喂?
别说这又是你现场创作的吧?
你踏马还是人吗?
这是围观者共同的心理,这踏马也太离谱了。
如果说一首诗,很可能是之前自己就已经创作完,但是却没有发表过的。
但是接着又来一首,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任长青已经目瞪口呆,微微摇了摇头,不是否定,而是震惊,震惊于这首诗,震惊于林萧这个家伙的变态。
林萧接着写: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秩弧
《锦瑟》,林萧……
……
燕东来也看完了林萧写的《锦瑟》,脸色有些不太自然。
因为这首诗实在是太妙了,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