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明媚庶女>第174章

明璐的这个孩子,来得着实意外。知道时,已经两个多月了。之前身体不舒服,她也只以为是这段时间以来,带养庆哥儿操心劳累了。

庆哥儿就是司水生的儿子。因为司水生了儿子,焦恩赞姐夫赞明璐操劳贤惠,才使得母子平安,便打赏似的睡了明璐。于是打赏来一个孩子。

明璐撇嘴笑。打赏个屁,自从她有了庆哥儿养在身边傍身,便更不理会他了。他为了缓和关系好找银子使,自说自话自找台阶。“他才等着我打赏呢。”

马车慢得没人脚力快,马车夫只怕颠着了谁,两姐妹说说笑笑的,一路上倒也热闹。

素点也怀孕了,本来也想跟着来给菩萨上香,只是月份尚小,明玫不让她跟,答应等她坐稳了胎,再跟她出来玩一趟。不过安新依然带队护卫。

但司水就一定要跟来,她成亲后,一直呆在新家里,很想出来松泛松泛。可怜的谭劲,霍辰烨这次就没带他去西北,明玫问什么原因,司茶脸红的什么似的不说话。

倒是谭劲自己说:“世子爷说,安新老婆都怀孕了,我老婆还没有……”,说他忒不中用丢他脸了,让他留下加把劲,等老婆怀上了再去西北也不迟。

明玫听得直乐。

明璐这边,没想到司水也来了。原本两个人尽一切时间围着庆哥儿转的,现在竟然两个人都出来了,这么把庆哥儿丢在家里也放心?

此时司水正和司茶坐在一辆马车里。两个人却没有原本以为的那样激动。在一起很久的姐妹,分开了很久之后,也变得有些无话可谈了。

司水看着司茶,那定然是常做活而显得粗糙的手,那普通的对襟衣袄和长襦裙。平民的生活就是这般,操劳,操心,平常的日子,有什么办法。再看看自己,一身绫罗,长长的披风。高门里的生活,当丫头都跟外面平民不同,何况自己是姨娘,半个主子。

司茶也看着司水,心里多少有些别扭。以前她叫她司水姐姐,可是现在她是别人家的姨娘,再管她叫姐姐,就好像自己也被归入了姨娘类人里似的。

两个人互相悄悄打量着,偶尔对视一笑,却并没有多说话。

没什么好说的,近况?不用问也知道是怎样的了。

一路晃晃悠悠,明玫一阵阵地犯困,盹着盹着就歪在明璐肩上睡着了。

明璐笑看着肩上这颗小脑袋,心里很是感慨。没有这个妹妹帮衬,她现在还不知被人哄得如何了呢,更何从怀上身孕。

明玫从小身体不好,早上连贺大太太都准她不用请早安的。现在在婆家,听说霍侯爷也一样不用她早到请安。一直习惯睡懒觉的妹妹,为了陪她上香起了个大早。可惜她们姐妹从小养在各处互不亲近,象现在这样,靠在一起睡觉的情形,更是从来没有过。

明璐心里一阵的暖,笑着把明玫的脑袋慢慢从肩上往不移,让她身子顺着躺平了,让人枕着腿舒服地睡。

明玫直到山门处才被叫醒,看到自己把孕妇当垫儿了,十分地不好意思,埋怨道:“二姐姐怎么不叫醒我?”

明璐笑道:“哎哟,叫什么叫,正好可以看看你流口水的呆样子呢。”

“才没有嘞,睡觉我从来不流口水,清醒时才流,当别人吃好吃的的时候。”

明璐笑起来,又嗔道:“看着小瘦小瘦一颗脑袋,却偏能压得人腿麻,快扶着我走。”

两姐妹手拉着手,一起进了留峰寺。

明璐拜得很虔诚,明玫跟着意思意思,慢慢她就不耐烦起来,因为明璐哪是在哪尊菩萨面前许的愿啊,她是见菩萨就拜呀。一个殿拜完,明玫闷得头发晕,正想找个借口出去走走呢,就见司茶在跑进来找她:“安新在外面,说有事要报小姐。”

明玫辞了明璐走出来,见安新正在殿门口急得搓手,见明玫一出来,忙上前低声道:“小小姐,封队长回来了,在旁边偏殿地等着见你。”

封队长就是封刀,当初做护卫队的队长,安新现在仍然这般唤他。可他启程去西北比霍辰烨还早,怎么会这时候跑回来找她?

封刀一身风尘的样子,正一个人在偏殿里站着,见明玫进来,忙迎上来,开口就道:“小小姐,黄莺在送往西北的路上,独自逃跑了。”

“啊?”明玫十分没有转过弯来。黄莺逃跑了,所以嘞?

“黄莺得知霍世子发话永不许她再进京城,就老老实实地养了几天伤,等身上伤好得差不多了,前天,乘护卫不备就逃掉了。”

“霍辰烨不许黄莺再回京城?”明玫问道,她现在才知道,并且深觉霍辰烨会这么决定,十分奇怪。

当初招呼都不打一声将人领进门,让他出去双宿双栖都不肯,就赖在霍府要给她名份,如今一送走,就送得这么坚决?

绝对不会是因为她的要求。

封刀说:“是的。霍世子收到信儿,说上次霍府闹刺客,是黄莺几次三番挑衅廖家才招引来的。因此十分不满,说她为霍家招祸引灾,不配做霍家人,禁止她再回京城,再入霍家。”

原来是那个银娘,按黄莺的吩咐,几次给廖家传信儿。言辞激烈地辱骂挑衅,说当初不过她失了武功,霍辰烨为着她的安全考虑,不肯与廖家对上,所以才答应了廖家许多无耻条件。

如今她进了京回了霍府,身上功夫也恢复了,才得知霍世子曾经答应了廖家什么。因此她十分愤恨不平,觉得廖家杀她娘亲在先,失了儿子十分活该,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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