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掩映之中的临港市第三拘留所里,武祖长正望着树缝中透出的一点灯光思考对策,听得提审,很是疑惑。因为南s区法院在把他送进拘留所后刚刚提审了一次,何以接二连三又来提审?
其实武祖长也不是不认识余水清,他之所以接手取余小平的证,玩的就是个艺高人胆大。当他接到南s区法院的拘留决定书,才就知道自己正撞在了“秋风行动”的枪口上。他虽然没有律师执照,但办案的套路他一点也不差,他知道南s区法院之自己感兴趣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其取证的动机。如实供出自己的动机那就等于是要出卖洪峰,所以他只能拿王年喜编故事,他向提审的法官解释说:“这个案子不涉及到余水清,王年喜怕你们官官相卫打不赢官司,所以才以田年喜的名义起诉,等我调查了余小平的财产后,他觉得这些财产处理起来有难度,所以又撤了诉。现在你们去调查他,他不知这事的深浅,经不得一吓,哪里还敢承认?所以肯定是不认账。这是一个误会,而不是虚假诉讼。”
武祖长之所以也拿王年喜编故事继续糊弄南s区法院,不是没有原因的:第一,自己这点事不是什么大事,充其量就是个民事拘留,15天已经满贯;第二,以洪峰的能耐,捞他出来是小菜一碟,遗憾的是自己的手机被搜,拘留所不准他打电话,洪峰还不知道他被拘留。
武祖长来到提审室,看到提审官变成了史志强与于沐生,自己的案件突然之间从南s区法院换成了南s区公安分局时,他意识到真的惹上麻烦了,但他并不着急,他清楚,公安如果把洪峰作为目标,那此番提审,显然是冲着为取洪峰的证据而来,自己只要不开口,洪峰一定不会对自己袖手旁观,如果自己开了口,到时候公安奈何不了洪峰,自己就是个替罪羊,反倒伤了与洪峰的哥们儿义气。
武祖长打定主意,是以在审讯室,武祖长除了把他早已编好的故事重复了一遍,还特别向史志强和于沐生声明了两点:“第一,我这个案子,至多也就是个虚假诉讼,我所侵犯的客体是民事诉讼的程序,我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民诉法有什么规定我接受什么惩罚,但我认为我的行为绝对构不上刑事犯罪。因为我对案中的当事人并没有造成什么实质上的损害或者财产损失,同时也谈不上什么巨大影响。我相信,法律是讲证据的,我的行为究竟是否构罪?构成什么罪?最后还得通过审判说了算。第二,你们‘吓诈哄丢’这一套办案套路我熟悉,你们这一套用在我身上没有用,但我告诉你们,《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刚刚施行,如果你们不怕国家赔偿,你们尽管把你们的手段冲我使出来。”
史志强想诱导武祖长往有无上家的路子上说,武祖长立即回敬说:“史大警官,你这诱供的套路太小儿科了,你还是留着去套别人吧?”
史志强受到武祖长的奚落,憋了一肚皮火,发作不得。于沐生这才对武祖长说了一句:“你现在连虚列原告也不认账,那我们还有什么好谈的?”
于沐生这么一说,史志强就懂了他的意思,于是第一次审讯匆匆结束。
于沐生何以这么匆匆忙忙就决定结束第一次审讯?于沐生有四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听完了武祖长的故事和所谓的两点声明,他知道以武祖长的法律水平和心理素质,具有超强的抗审讯能力,在没有掌握证据的情况下进行这种正面突破已经没有意义,史志强也不可能诱导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第二,他虽然在路上接了姚永清的电话,知道了武祖长的上线叫五哥,但他清楚,这个五哥,也就只是一个名号,一个线索。若果真姚局掌握了这个五哥的情况,那应该早端出来了,审讯也要简单得多。所以他并不想第一次审讯就把这个武器派上用场,怕的是打草惊蛇,武祖长反而会因此闭口。他更清楚,姚永清之所以把这个武器的使用权直接授权他而不是史志强,也就是把突破武祖长的担子撂给了他。
第三,于沐生心想,武祖长你说吓诈哄丢这一套办案套路你熟悉。但这正如你知道太极拳的套路,并不等于你能抗得住太极拳的攻击。你知道我的套路,我还是要用吓诈哄丢这一套来突破你。我要先用一个丢字,把你冷在号子里。
史志强当然懂于沐生的点子,再说突破武祖长还得仰仗于沐生,所以于沐生一递点子,史志强立即将武祖长变更强制措施,由民事拘留变成了刑事拘留,换押到了临港市第二看守所,临走之前还给看守所长丢了一句话:“这个武律师不上路,要好好教育一下。”
看官不知,史志强丢下的这句话看似稀松平常,实际上是羁押场所里的一句暗语。武祖长要是听到这句话,他就明白这中间的意思,可惜他不可能听到。个中玄机,容后再禀。
在回局里的车上,于沐生回想起姚永清竞标分案说的那番话,止不住笑史志强说:“史主任,这个案子,你捡了个大便宜。”
史志强一听,知道于沐生这冷不丁冒出的一句话无非是在调侃他,于是说:“沐哥,看这武祖长,就知道是个鬼难缠。姚局之所以点你的将,可见他对这个案子比你我总要知道得多。这案子不是块硬骨头,他也不会钦点沐哥你。所以沐哥你也不能看我的笑话。你看我的笑话也是在看姚局的冷。虽然你不不把姚局的感受当回事,但兄弟我还是真心希望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