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我的女友会武功>171见岳父二

看着自己父亲直接给她下了逐客令,程莺也无可奈何,她本想快速阐述一下自己的立场,没想到程龙竟然早她一步,直接瞥开她再说,让她回家,这意思就是等会他会回家再细说她的事,这毕竟是公司,谈论他们的家事还是有点不合适。

程莺刚才特指钱多是他的男朋友,而刚才程龙对钱多的称呼则是程莺的朋友,这话外音就是,他不同意程莺的做法,而且,他也不认可钱多,程莺多年在父亲身旁,耳濡目染下,也学会不少抠字眼咬文嚼字的本领。

片刻后,虎子来到了办公室,和程龙打了个招呼,程莺也是一脸不高兴的和程龙打了个招呼,跟在虎子身后走出了房间。

钱多还煞有其事的对程龙微微鞠了一躬,说了声“叔叔再见!”

就这么毕恭毕敬模样,钱多还真不习惯,但他也没觉得自己多么的下贱,他的女儿都明目张胆的介绍他可能是他未来的女婿了,纵使程龙看不上他,可钱多以后又不和程龙一起生活,作为小辈对长辈客套一下也是正常的礼节性行为。

程莺有些失落,没想到父亲的态度竟然如此决绝,但顾及身旁钱多的感受,她往前紧走几步,双手一下挎住了钱多的胳膊,跟个没事人一般,笑容灿烂“别担心,我爸这边我会搞定的!”

随即抬头冲走在他们前面的虎子喊道“虎哥哥,你先带我们在w市到处转一下,让钱多也开开眼界,不急着回家。”

钱多看了眼身旁的程莺,不以为然道“我没担心啊,实在不行的话,我就以死明志!”

这个时候钱多还不忘开玩笑,顺势直接用胳膊把程莺揽入怀中,在程莺的地盘上,况且前面还有个厉害角色作保镖,钱多的色胆也就敢发挥这么多了。

虎子开着车先在w市各条繁华大道上转了那么几圈,让钱多开开眼界,钱多着实也被w市的各种建筑和繁华景象所吸引,毫不客气的说,w市无论从繁华程度还是到建设的力度,绝不比l市差,在钱多看来更是要比l市看的让人舒服,街道有条不紊,各色建筑整齐划一,尤其是在绿化这一块,w市真的是做到了极致。

每条大小街道,或是在路的中央,或是在路的两侧,都有各色的花花草草,这给钱多的感受是,不像生活节奏快到令人无法呼吸的大都市,更像是一个闲情逸致的休息场所。

或许钱多被这座城市的外表蒙骗,但能被其外表蒙骗的城市说明也是个不错的城市,起码上当受骗比直接伤害来的委婉些。

转了几个地方就临近中午了,程莺让虎子驱车去一个饭店,说是让钱多尝尝野兔的味道。

这让钱多也是一番激动,话说这野兔钱多从小到大还真没吃过,虽说他是在农村张大,一到冬天还和几个专门抓野兔的长辈一起去山里下套,也见识过被夹住双腿无法逃跑的野兔,也见过被剥掉皮毛光溜溜的野兔,可就是没真正的尝上一口,不是吃不起,而是没几个人会做。

到了目的地,钱多抬头看去,和他心目中应该是一座起码要两层楼的饭店大相径庭,面前的这间饭店,先不看它的构造,就看它这个名字“风味野兔”就俗不可耐,再看他的本身,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单层建筑,毫无特色可言,和钱多在乡镇上看到的那些饭店没有来去,可唯一不同的就是,这个饭店门口的车辆爆满,而且都是清一色的中高档车辆,什么宝马5系7系,凯迪拉克越野,雅阁凯美瑞更是多的数不清,偶尔还能有一辆卡宴停在中间,导致虎子不得不把他们的座驾奔驰停在对面一家超市的停车位上。

“别看外表不起眼,但很多人都是慕名而来的,从门口的这些车你就能看的出来!”程莺一副自豪的模样,就好像这家野兔店是她家的一般。

钱多暗自感叹一声,终于体会到了那句“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意境,站在门口啧啧称奇。

“李叔叔,我又来了!”

程莺来到一个窗口,面对着一位头戴白色高帽,围着一条白色围裙的中年人喊道。

这位被程莺称作李叔叔的中年人忙的不可开交,听见有人喊他,忙抬头看去,看见程莺后,稍微迟疑一下,随即咧嘴笑道“是你呀!好久没见你了!快到里面坐!”

“我去外地读书了!这不今天刚回来,就迫不及待的来吃你家的野兔肉了,还给你带来一个客户呢!”

程莺似乎与这家的老板很熟悉,就跟拉家常一样,你一言我一语的,甚是和谐。

程莺他们在仅剩几张桌子的其中一张坐了下来,周围尽是些穿着西装革履的中年人,毫不顾及自己形象的在那里大肆啃着野兔,钱多小声问程莺“这里这么拥挤,干嘛不回家吃去?”

“这你就不懂了吧,来这里吃野兔为的就是热闹,你看他们啃个骨头多带劲,这样吃起来才美味嘛!”

程莺突然压低声音道“其实一部分人是来吃肉的,还有一部分专门是来吃李叔叔家的调料的,和野兔肉搭配的调料真的很好吃,但这家店有个规矩,你要了多少野兔肉就会给你相应的调料,不管你够不够吃,就是规定的量,更不允许被带走,这是这里多年的规矩!”

钱多惊奇竟然还有这般奇怪的规矩,不过钱多也明白,这也是钱多知道的唯一一个还算是专业术语的饥饿营销。

很快野兔肉和调料被端了上来,钱多怀着一种怀疑的心理夹了一块不大不小的肉直接放到了嘴里,慢慢咀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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