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伏击(上)
“这样的话,我也算找到方向了。”汤森牢牢的记住了锻炼方法,然后把笔记贴身收藏好。
在走下房顶时,他的心情很轻松,对于迫在眉睫的反击战,他的最后一点担心也不存在了。
第二天一早,各部落和村落派遣的勇士全数抵达,他们的身体素质比汤森预想的要好,清一色全是猎户出身,而且还带着自己的武器——各种花样,甚至还有一批生猛的猎犬。
时间太紧迫,汤森来不及改造他们的短弓吹箭和弯刀飞斧。他只是将他们集合起来,明确了领导权威,分派了人手进行管理。好在汤森的勇武之名已经传开,勇士们有敬仰强者的天性,加之异能师玛西亚有意无意的经过路过,所以勇士们很是服帖。
汤森的老底子不厚,此时颇有捉襟见肘的窘迫感——不算猴子和船长,香辣佣兵只有十四人,还不到出事前的一半。驼队那边分出二十个护卫,他们并不是很称职的基层军官,虽然都靠刀子吃饭,但才培训了一夜,能好到那里去?
但反击是必须的,有条件要打、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打!
汤森挑了其中最好的勇士,组成三个十人小队,作为精锐战队亲自带领。猴子和船长各带两个稍次的十人队,这不会超过他们目前的能力范畴。其余五队各配一名香辣佣兵做主官,再加两名驼队出身的护卫做副手——除了留下几个救场精锐,有经验的人已经全给分光了。
剩下的三十名勇士,则组成两个侦察队和一个辎重队。侦察队立即携带物资上山,归山上两个小组指挥;辎重队开始从驼队那边接收作战物资,也负责在作战期间为山上运输,他们配了二十多匹驮马。
又过去了一天,这些准备工作才大致完成。期间三部落和十一村都足额送来了物资,由驼队那边接收分配,而汤森这边则全心投入临时训练——至少军官与士兵要相互熟悉,而且猎户跟士兵是不同的,围猎与打仗也有区别,敌人更不像野兽那么好杀。
汤森不知道敌人什么时候会出现,所以训练是争分夺秒。他甚至带着麾下三个小队直接上了山,猴子和船长要慢一点,他们的小队拖了两天才跟上。其他小队的表现有些参差不齐,但好歹也陆陆续续的上去了。
其实上山的标准很简单,能够交流、认识长官加服从命令而已。
汤森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因为他知道,依托本乡本土和本地士兵的对外战争最好打。在汤森的遥远记忆里,那都不需要怎么动脑筋,按照教科书的定式往前推就好了。侦察联络显然要先行一步,然后就是选择战斗类型,确定交战地点、安排作战程序、控制战斗节奏。
汤森划定的作战地域要经过改造才行,这个过程中,本地士兵的优势马上就显露出来。部落勇士们适应高山气候,而且懂得利用一切便利条件,无论是挖坑还是垒石,他们干得都比佣兵护卫们更快更好,木枪削出来笔直,箭头上还能染毒。
弄好了战场,汤森还找了个相似地段,全员演练了整整一天。这是个土办法,但几十次摸爬滚打下来,就算再愚笨的部落勇士也知道了自己的出击时间和动作要领。于是困扰汤森的最后一点难题也被解决了,他让手下继续演练战术,自己则把时间全放在异能练习上。
因为剩下的因素不是他能掌握的,比如敌方的出现时间。但他们没让汤森等多久,在汤森的异能练习有所成效、刚能够唤醒少的可怜的异能力量时,前方的侦察消息传回来了。
“长官!他们来了!”猴子变现得非常兴奋:“距离我们还有一天半的路程。”
“来得好!”汤森手中的银色光点一闪,十米外一块人头大的石头被“砰”的打飞。但他本人却平静异常,缓缓站起来问:“情况都查清了?”
“查清了!整个队伍有三百人,带着两百匹驮马。”猴子点头:“武装方面,他们有三十名民间骑士,一百六十名高级武装佣兵,还有十几个轻骑以及一些刺客。武器精良,队形完整,前面的人按照长官的命令放了几头野兽出去,瞬间就被察觉杀掉,根本没有引发混乱。”
“哦,还真的打算灭掉仓库镇啊。”汤森微微点头:“其他的人呢?”
“马夫有七十人左右,他们只带短兵器不穿甲。”猴子回答:“另有头领模样的人两名,都是贵族打扮,他们的护卫穿板甲,也有几个轻袍的管事类的人。还有向导数人,难以分辨。”
“武装佣兵的配置?整个队伍的行进态势?”
“武装佣兵们全部穿着皮甲,标配的一柄腰刀和一面圆盾,半数配长枪,半数带长弓。”猴子回答说:“他们的队伍分成前后两段,重心放在后面。进行的时候由刺客提供警戒,轻骑暂时没作用,总的来说比较谨慎。途中有几处地形不好,他们有意外减员。”
“这种战力,倒比当初的秃鹫联队强点,队伍构成合理,战术也用上了。”汤森再点点头:“我们只有这么点人,怕不怕?”
“不怕!”猴子的回答斩钉截铁。
“为什么?”汤森问属下。
“因为我们有长官在!”猴子把胸膛一挺:“无论什么事,长官都是最好的!”
“你都这么说了,如果我不打赢不打漂亮,岂不是不给你面子?”汤森微微一笑,他那自信的目光在手下们的脸上掠过:“三百人的装备,两百匹驮马,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