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声断断续续,越来越清晰。爪子龙刚想走入第二间石屋探查一番,被我抓着手腕硬生生拽了回来。
孔大圣人尚有三分火xing,更别说我这凡夫俗子了。自从到了这该死的鬼地方,恐怖的事件,一个接一个,没完没了,让人消停会行不。我已经非常厌烦,忍无可忍了。我对着爪子龙摇了摇头,又用手指指了指墓道前方,意思是它喜欢哭,就让它哭吧,咱们快点上路,不理它。可该来的挡不住,该走的留不下。爪子龙刚同意我的想法,准备和我继续前行的时候,诡异的团团黑雾忽然升起。墓道前方,霎那间变得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我苦笑了一下,叹了口气,看来我的想法太自以为是了。这哭声,摆明了就是冲我和爪子龙来的,逃是逃不掉的。我把燃烧的火把,插在墓道的一旁。一手握着匕首,一手拿着青铜刀,跟在爪子龙身后。爪子龙缓缓靠近了石门,小心翼翼的把青铜刀插到了门缝隙当中,用力一撬,打开了第二间石屋。
这间屋子,摆设和第一间石屋一模一样。不同的是,第一间石屋里的寒玉床上,摆放的是一排排整齐的刀具。而这个石屋里的寒玉床上,则是两位诡异的新娘。
民间鬼婚这一风俗,由来已久,没想到楚灵王也不能免俗。这两位新娘,头上盖着一块大红花布,身穿一身大红衣裳,脚蹬一双红se棉靴,双手捧着一个密封的泥罐,蜂腰大肚,端坐在那里。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进屋之前,我曾预想过无数种诡异的情况,但从没有想过,里边会出现两位挺着大肚子,腰部纤细如杆的新娘。楚王好蜂腰我知道,可逼人挺着大肚子玩鬼婚,这有些过分了吧。不过,貌似这两位大肚新娘现在正在恐吓我,我才是受害者,最悲催的一方。我咬了咬牙齿,目露凶光的吼道:“大爷的,你们是人是鬼,赶快出个声,少他娘的吓老子”。
两位大肚新娘,似乎没有听到我说的话,对我压根不理不睬,这让我非常不悦。猛龙不发威,你当我瘸腿的蜈蚣呢。把我逼进来又不理我,什么意思吗?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慢慢走近两位大肚新娘,伸出匕首,轻轻的挑了一下其中一位头上的大红花布,竟然没有挑动。我不免有些惊讶,加大了力气,再次出手。这次,花布被我挑落地面,发出了砰的一声落地声响。我拿起花布一瞧,发现这些所谓的布,是用一种金丝编织而成,只是染成了红se,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我冷哼一声道:“故弄玄虚,吓唬谁呢”。
我将两位新娘的花布丢到一旁,把左手的青铜刀插回腰间,右手继续拿着匕首,以防应对突发的危险,仔细观察起两位新娘的长相。不得不说,这两位新娘长得实在有心碜,暴凸的死鱼眼,蒜头鼻子,四方大嘴,脸部泛着一层绿光。再配上那硕大的肚皮,和麻杆般的腰肢,说不出的丑陋怪异,演恐怖片都不需要化妆的。
我叹了口气,心想楚灵王这都什么眼光呢,这种货se,能陪葬吗,应该人道毁灭。我用匕首拍了拍其中一位新娘的脸蛋道:“刚才你丫不是哭的一包劲吗,再哭两声给爷听听”。
我的做法,有旭妄,有些不尊重死者。爪子龙惊讶的望着我,张大了嘴巴,像是有些不能相信。在他的印象当中,只有王二麻子和高胖子,才能干出这么出格的事。没想到我这一表斯文,浓眉大眼的文化人,也不是什么好货。不过,我倒是并不在意。不是有句话吗,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我都沉默那么久了,再不爆发下心里的压力,迟早要出问题。况且,偶尔学学王二麻子和高胖子,也没什么不好,至少这种做法,真的好爽。
两位新娘,依然暴凸着那双死鱼眼,对我不理不睬。我皱了皱眉头,基本可以确定,这二位,都死的不能再死了,估计就算是鬼,现在也是死鬼了。那么,哭声是从哪里来的呢?爪子龙也和我有着同样的想法,我们两个,不约而同的把目光望向了两位新娘手中捧得泥罐。
这两个泥罐,样子和传统泥罐略有不同,罐身光滑,有些细长,上面光秃秃的,没有任何花纹和把手。爪子龙敲了敲泥罐,感觉里边大约还有小半罐液体。我伸出手,想要把泥罐拿过来研究一番,却发现,新娘的双手将泥罐牢牢抓住,根本拿不动。但这更加引起了我的兴趣,这说明泥罐中的东西,对于两位新娘非常重要。我知道好奇害死猫,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即使明知有危险,我也要冒险看个究竟。
我把匕首放在寒玉桌子上,用力的一根根掰断了新娘的手指,这一幕,有兄怖,有些吓人。以前的我是没有胆量这么做的,可现在的我,心中的恶魔彻底释放,胆子变得极大。我拿着从鬼新娘手中硬夺来的泥罐,把它放到了桌子上,小心翼翼的用匕首,挑开了密封的罐口。一股奇异的清香传出,有些像酒,又有些药味。我一时觉得奇怪,我费了那么大力气,才把罐子拿到手,不会是就找到两罐子酒吧?我又不是酒鬼,就算是,这酒都放了多少年了,谁敢喝啊。我有些气恼的把罐子推到青铜油灯下,借着灯光往里面一瞧,顿时浑身一个颤抖,差点吐了出来。
泥罐里边,放了一根软软的,有些褶皱的。开始我以为是虫子,仔细看才发现这是男xing的。这时我才察觉,我和爪子龙都忽略了一个问题,那两位新娘的胸是平的。爪子龙为了验证真相,用青铜刀挑开了其中一位新娘的裙子,观察了一番。我顿时一阵毛骨悚然,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心里恶毒的想,这家伙不会是表面装酷,实则是个玻璃吧。
事实证明,我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