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无奈的说:“奶奶,小书还小,你别冲他生气。王艳艳临着要走,还把小书打了一顿,他身上还全是伤。”
老太太正恨着王艳艳,连带的,对小书也很难有好脸色。但是,这样的迁怒却是最容易让人受伤的。前世,也正因为这种无形的伤害,让林书从一个活泼懂事的小胖墩生生变得敏感多疑且缺乏安全感的孩子。等后来,林书闹出那件事情时,大家才发现对他的忽视给他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老太太一看林书要哭不哭的躲在林墨身侧,心里骤然一软。林书长得胖嘟嘟的,白皮肤大眼睛,模样既不像林建也不随王艳艳,反倒格外像老太太。平日里,老太太再不喜欢王艳艳,对林书还是特别疼爱。人心都是往偏着长的,孙子辈的在老太太心里,最疼第一得数林墨,第二绝对是林书。
老太太蹲下身,一把搂着小林书,“我可怜的乖孙哦,怎么摊上这么个妈。你别伤心,就算你妈不要你了,还有你爸和老太婆呢,再不济还有你哥,我们都最疼小书了。不难过了,知道吗?”
林书含着两泡泪珠儿,握着小拳头,抿着小嘴点点头,呜呜的说:“我只要哥哥奶奶和爸爸……”
小孩子亲近母亲是天性,林书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王艳艳这个母亲当得有多失职。
祖孙三人稍微平复了一下心情,擦干眼泪,回了病房。林常青好人做到底,拿着钱和相关手续去找医院协商做手术的事情了。
这会儿林建还昏睡着,额头上全是细密的冷汗,一看就知道被身上的伤痛折磨得不轻。
林墨拿起枕边的帕子,小心替他擦掉额上的汗水,开着爸爸现在模样,林墨微微有些晃神。
经历了那么多事情,过了那么久的时间,在他的记忆中,只剩下爸爸顶着一头乱糟糟的花白头发绝望的躺在旧床上,双眼空洞的看着黑黄的蚊帐,脸上布满沟壑,每一道皱纹里都透着绝望,又隐隐浸着解脱的兴奋。
多少次,他从睡梦中惊醒,脑海中浮现的全是爸爸七窍流血的样子,然后冷汗淋淋,整夜整夜失眠。
他几乎忘了爸爸最初的模样。
林建继承了母亲的好皮肤,却五官平庸,整张脸上最好看的就是他高挺的鼻梁,一米七五高,现阶段在南方人里算半个高个儿了。人有些瘦,带着眼镜时给人一种很斯文的感觉,算不上帅。不过跟林墨那些记忆一比较,林建现在几乎称得上斯文英俊了。
那个年代的人普遍结婚结得早,在农村,许多人根本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就组建了家庭。林建跟他们比起来算是结婚晚的了,一直拖到24岁才结婚,他如今也不过才39岁。前世直到他过世也没满43岁,正值壮年却被病魔折磨得比那些五六十岁的人看起来还要老。
咋一看到父亲这么‘年轻’的样子,林墨心里还觉得怪怪的,好像有点儿不习惯。
俗话说,有钱好办事,一点儿错也没有。
一直没空的主治医师,听陪同的护士说林家已经预缴了住院费,立刻抽出金贵的时间,喊上几个护士来到病房。
经过仔细的检查后,又是拍片又是化验,最后跟其他医生商议后,主治医师非常遗憾的宣布:“病人左腿伤情太严重,必须从大腿部位截肢,右腿膝盖以下同样需要截肢,否则病人将有生命危险。”
老太太捂着心口,直接摊在了椅子上,眼泪哗哗的流,一个字儿也说不出口。
林墨只觉眼前陡然一黑,难道他重生一回竟只能保住爸爸半截大腿吗?
“如果送他去省医院呢?那样可不可以保住他的腿。”林墨握紧拳头问道。
医生一听有些不乐意了,瞥了眼林家人土里土气的打扮,阴阳怪气的说:“省医院的医疗设备比我们这边先进,送去那边的话,保住病人的右腿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不过,省医院的费用可不是我们这些小地方上能比的,如果没有报销,一般家庭可能承受不了。”
钱花了还可以挣,治病的机会没了就永远没了。
“那左腿呢?左腿还保得住吗?”
“如果在明天之内安排手术,有希望保住左腿膝盖以上部位。”
“那送到省医院,大概需要花多少钱呢?”
医生轻飘飘的说:“最少要五六万吧。”口罩后的嘴巴不屑的撇了撇,漫不经心的补了句,“如果在我们这里接受截肢手术的话,两万左右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