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周。这位胖主管真是消息太落后了。

“哦,当然。我觉得李导这次希望非常大。明天一定会守在电视前等李导领奖的画面出现,哈哈。”

“我也这么觉得。”李约没说什么,李父直接打起了保票:“《奥罗拉之死》是几部动画片里最好的。”

三个主管表情不变,但没人接腔,这种满腔的父爱什么的,还是不要和他较真了。对视了一眼,很默契地开始今天的新一轮谈判。今天,大家的态度都温和了许多,谈判终于有了进展的可能性。

三个小时后,双方口干舌燥,终于达成协议。各自叫了律师,拿着合约,一条一条地计较,又过了一个半小时,才终于可以签字,完成一项交易。《主角》终于卖出去了!

李父咬死的分成,福克斯不能同意。你来我往地让李父过足了讲价瘾之后,最后,还是按照李约在家和李父说好的结果,凭票房分段分成。

只是,福克斯公司不愧为六大电影公司之一,一早做好的宣传策略拿来给李约看,光纸张的厚度就是《奥罗拉之死》的好几倍,比探照灯公司能够联系到的媒体,还有宣传手段都要高层复杂得多。李约算了下,注定开学的这几个月来,都不得安生了。

幸好,宣传《主角》的话,她这个导演不是重点,重点是几个大咖主角。他们常与媒体打交道,做宣传对他们来说轻车熟路。幸好,当初和演员签约时,有专门写清,要配合宣传。至于宣传的次数和深度,都有一一说明,倒也不惧有什么麻烦。

李约看见还有网络方面的宣传举动,不过,没她什么事。什么投放预告片啦,什么各论坛发贴啦,都是工作人员的工作。不过,李约想到汀布莱克在facebook上的那次举动的结果,突然对网络的力量来了兴趣。也许她也应该开通facebook,做一个自我宣传和说明的平台,总比什么都由媒体说了算强。

或者,象杰西卡说的那样,也对网络公司做做投资?facebook发展得太快了,比她拍电影赚钱的速度还快啊,而且,比她拍电影省事多了,李约略有些嫉妒地想。

这么胡思乱想着,终于双方都站了起来,要离开了。

最后,临走之前,布朗突然对李约悄声问道:“首映时,李导演能不能邀请迪卡普里奥先生同去?”

“哈?”李约有些惊讶地看了布朗一眼。难道他以为自己真的和迪卡普里奥有什么暧昧关系?不过,李约没兴趣向人解释这个,想了一下,点点头道:“我可以试一下,不过,不敢确定结果。”

反正从合约上看,正式公映要等到4月底5月初了。算是打了个暑期档的超前站。这段时间,她应该已经完成了《奥罗拉》续集的剧本,做好登记之后,就可以拿剧本去找迪卡普里奥的经纪人谈了。如果顺利的话,约他参加一个小小的首映式,以他的个性,应该会卖她这个面子才是。

“试一下就好,试一下就好。”布朗本来就是管宣传的,想到迪卡普里奥心头就一片火热,只要他能到场,再来一个媒体攻势,无论是诽闻也好,丑闻也罢,都能挽救好大一部分票房啊!

刚才,布朗还在一个劲儿地可惜,说是电影完成的时间不够凑巧,错过了去年的奥斯卡和金球,也必然了今年的各种国际电影节,哪怕早个二十天,也能参加个柏林电影节,哪怕柏林电影节对喜剧不感冒。可是现在,柏林电影都结束了!而其他三大电影节和多伦多电影又都是在下半年。《主角》注定落空。

在布朗看来,《主角》一片真是被李约这个电影小白耽误了!拍电影的时间不对,后制时间也不对,不然的话,在公映之前先获奖,也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手段,现在只能等公映完,报明年的奥斯卡了。而且,要不是遇着福克斯,说不定还得被排到可怜的春季档,好片也发不出好票房来。

总之一句话,李约这个导演只有导演能力可佳,别的方面还差得远呢。

他本来还想说服李约明天带着西尔维娅一起走红毯,但李约觉得自己现在是动画片挂的,没必要去和女明星们强抢风头,说不定反而会引起影迷的不快。还不如现在低调点,等《主角》有了成绩之后,再亮相,还更好看些。

布朗想了想,觉得李约说的也有道理。风头出过了出早了,都没什么好处。尤其是影迷各分阵营,抢风头确实很容易招恨。狂热的影迷万一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就麻烦了。最终,布朗还是收回了再次劝说的打算。

不过,李约这个年轻女孩能抗拒红毯诱惑,想到这些,布朗也觉得李约的个性有些过于理智成熟了,没有她这个年纪应有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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