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穿越重生>灭丫的,叫你重生!>第104章 后来(结局)

陶晴抬头看着陶天,两眼发直,半天也没等到他开口解释什么,终于相信怀珺的事情是真的,她转身,一步一步地朝沙发走回去,木讷讷地盯着玻璃茶几,半天才说:“哥哥,我不饿,你自己去吃饭吧。”

陶天转身去厨房冲了杯蜂蜜水,然后扶着她坐下,看她两手握着玻璃杯将水喝下去,又拿了两盒抽纸放在她手上,尽着她一张接一张的抽。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养成的习惯,陶晴喜欢将盒子里的纸抽出来,左手一张,右手一张,尤其是六神无主的时候。

等地上白花花一大片的时候,陶天终于开口说话:“你上次跑来问我为什么宁阔、季泽和黎牧为什么都带着朱砂痣,为什么能认出你来,若我说其实他早就认识你呢?”

陶晴终于将目光从一大堆纸上转向了身旁的人,只是呆呆地看着他,等他的下文。

看来理智还在,陶天轻轻缓了口气才说:“你也知道吧?最后这次任务距离现在的时最遥远,若是从时间上来说,怀珺反而是最早遇见你的那个人……也就是一切故事的开始……这么说你明白吧?”

陶晴机械般的点点头,一字一句地说:“可是他死了,他竟然死了呢……”

果然还是没有听进去,陶天抬手拍了拍她的脸,“有些事情我也不信,可事情就是这个样子,他带着你留下的那粒朱砂死去,然后一世又一世的……只是人怎么可能记得上辈子的事呢,所以他成亲生子……可是即便没有了记忆,那种熟悉感还是在的,只要对的人出现,她一句话便能唤醒所有的感觉,然后……不知不觉间被吸引……”

她这次终于跟上了思路,盯着他问:“你说什么?”

陶天难得耐心地又解释了一通。

陶晴终于将事情弄明白了,原来,他竟这样长情,长情了许多世,一世又一世地等着,多数时候不过一场空,少数的几次相遇,放在漫漫人生中,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可即便这样,他还是……

许久以前,网上流行一句话,“我曾那么喜欢你,想起来就心酸”,那如今呢,“原来你这么喜欢我,并因此而寂寞,想起来就为你心酸”……

“哥哥……”她将目光转向陶天,撇撇嘴,抽抽鼻子,将眼眶子里的泪水又压回去,“我想去找他,你知道他在哪里对不对?”

“不知道,不骗你。”陶天开始将地上一张一张的白纸收起来,过了半天才道:“不过,你现在还是不要出任务了,去档案科那边吧,帮忙记录下档案,说不定会有什么消息。”

“若我得了消息,哥哥会帮我么?”

“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所以多了也不能允诺你。”陶天抬起头来,难得正经地道:“最多就是让你远远看他一眼。”

————————————结局之恶搞———————————

豆大的雨珠子落在湖面上,竟砸起了一朵朵的小水花,陶晴一身白衣立在断桥之上,手里撑着一把三十二伞骨的红色油桐伞,眉梢眼角都是浅笑,幽幽地问:“请问公子尊姓?”

那人一身布衣,长身玉立,一颗红痣有半边埋在衣领下,他说话也十分斯文儒雅:“在下姓希,名宣赞,字汉文,多谢姑娘。”

陶晴将手中的红油伞又往外伸出三寸,将他完全遮住,这才道:“我姓白,闺名素贞,不是本地人。”

一双身影渐渐走远,又没入磅礴的水汽……

附身成功的陶天才追了上来,他这次附身的对象却是个好样的,叫裴文德,乃是高官家的公子哥,只是这孩子明日却要替皇子出家了,据说被赐名“法海”,可怜他陶天的一世英明啊……

不过如今他也顾不得这些了,叹口气,仰天悲切:“妖孽,你又要跑到哪里去?”

(注,关于白蛇传说,最开始的男主确实叫希宣赞,后来被叫成奚宣,再后来是许宣,最后才是许仙……)

————————————我才是正宗的结局———————————

陶晴在档案科里呆了三年零九个月二十二天,没有放假没有周末没有丝毫的倦怠,将所有记录在卷的东西翻了七次,却仍是没能找到一丝苗头,也许,经过那么多世,他终于倦了,或者是忘了,于是丢下朱砂,抛却那些个前尘往事……

她将自己的东西收拾好,这才下班,直奔陶天的住处。

陶天打开门,看了他一眼,有伸手照着她脸上捏了两把,皱着眉说:“现在已经不流行骨感美了,妹妹。”

陶晴将包甩在地上,然后整个人摊在沙发上,将脸埋在蓬松的抱枕里,说:“哥哥,我不想上班了,想出去转转。”

陶天双手抱胸,居高临下地问:“也是,这三年多你都没机会出去消费,应该攒了不少钱,想去哪儿啊?”

“想去冰岛,不过也可能是加拿大,谁知道呢。”陶晴使劲将脸往抱枕里埋了埋,“也不确定什么时候回来。”

陶天转身进房间,一会又出来了,将一张信用卡放在桌上,“拿去吧,哥收到催账短信,会往里打钱,不用省。”

陶晴忽然转过身,用力地拥住陶天,将头放在他肩膀上,呜呜地哭:“哥哥,他是不是再不会等我了?”

陶天无奈地叹口气,不置可否……

陶晴本以为自己会在外面逛个一两年,可实际上却只在外面转了六个月,因为陶天的那张信用卡从上个月被刷爆后,一直都没钱……

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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