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老婆子用她粗糙的手抚摸着颅骨,眼泪一滴接一滴落到杨梅骸骨上。
冯家双扯扯阿华衣袖,指着骸骨说:“你看。”
淡蓝色的骨架渐渐消散了颜色,变回乳白色的寻常骸骨,怨气消散不见。
冯家双捏着佛珠双手合十,终于,冤骨杨梅了却心愿永远地留在了家乡和她母亲在一起了。
帮忙杨老婆子把杨梅入土为安,冯家双心情大好,叫嚷着要去村后头的小山坡树林野炊庆贺一番,也不想想现在是深更半夜树林里虎狼多。
阿华拗不过他,只能将行李寄放在村民家,陪他上山。
唱着不知名的小曲,冯家双背着登山包动作灵活犹如猿猴,速度比阿华快上许多,时不时停下等他。阿华喘着气艰难地爬着,心中疑惑,没见过冯家双锻炼身体,整天不是吃就是睡的,体力怎么这么好。
终于爬到一处平坦的地方,冯家双手里提着不知从哪里抓来的小鹿对阿华说:“休息一下,让你见识见识我烧烤的手艺。”
于是两人又莫名其妙开始在山间烧烤野味。阿华不得不称赞,冯家双的手艺还真不错,烤得外酥里嫩的,即使没放盐也喷香十足,吃得心满意足。
两人吃饱了还剩下小半烤肉在篝火上继续烤着,然后躺在平地上仰望天空,只见银河横跨在天际,星星点点十分美丽,阿华感叹,在喧闹的城市永远都看不到这等美景吧。
耳边响起细碎的脚步声的“呼哧呼哧”的呼吸声,阿华转头,见一只浑身漆黑的动物蹲在他旁边,居然有着一双绿茵茵的眼睛。
阿华急忙爬起来看个仔细,不由笑出了声。这只动物只有人的膝盖这么高,耷拉着耳朵,摇着尾巴,就是最常见的土狗。想必是闻到这里的烤肉味过来寻食的吧。
阿华善心又起,撕了一块鹿肉扔到它面前。没想到野狗连看都不看一眼,径直跑到一边开始刨坑。
阿华好奇地看着它,只见野狗刨了半天从嘴里吐出黑乎乎的东西扔到里面,然后原路返回去。
冯家双也注意到这一幕,走到那个浅坑旁,捡起坑里的东西凑到篝火前查看,发生“咦”的声音。
“怎么了,家双?”阿华走过去。
冯家双转头,两只眼睛居然比篝火还亮:“阿华,我发达了!”把黑色物体送到阿华面前,说:“你看看这是什么。”
阿华接过来,发现上头长满了黑色绒毛,是一段细长的骨状物。
“这是什么动物的骨头吧,都发霉了。”
冯家双连连摇头:“不是动物,是人的!尺骨。”
阿华手一抖,冯家双连忙接过来:“嘿嘿,没想到刚到这儿就有收获。这是毛骨,是在自然潮湿环境里生成的,上头细毛状的东西是真菌繁殖的结果。”
阿华有点别扭:“你不会连这种荒郊野外的骸骨也感兴趣吧,又不是净骨。”
冯家双撇撇嘴,说:“你不懂,自然界里也可能孕育出许多形态各异的骨头,因为不可预知,所以就很稀罕了。虽然不像净骨有灵性,但是它们也是不错的收藏品。”
阿华不敢苟同:“我看你的品味是越来越低了,发霉的骨头有什么稀罕的,你要的话去挖坟头,里面发霉的骨头有的是。”
冯家双笑眯了眼:“可那些都不是黑毛骨。”耐心地解释:“真菌侵蚀骨头,导致骨质变异,运气好的话就能形成如同矿质般颜色丰富的硬骨。我的地下室里有些零散的骨头就是毛骨处理后留下的矿物硬骨。”
“说起这个……”阿华回忆:“的确很漂亮,虽然很斑驳但是都是自然的纹路,很有艺术价值。”
“是吧。”冯家双笑得更欢。
把毛骨原封不动地放回坑里,冯家双拉着阿华退到一旁,说:“这只狗一定是把毛骨当晚餐了,等着它再来埋,我们跟着它去找全副毛骨。”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