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军事历史>大唐极品闲人>第十六章
家传授经学,控制选官途径,形成累世经学、累世公卿的局面,甚至出现四世三公的显赫家族,何等的荣耀。

魏、蜀、吴政权都是依靠世家大族的支持建立起来的,因此其势力在三国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

西晋初年的“贾裴主,乱纪纲;裴王贾,济天下”的歌谣,形象地说明贾充、裴秀、王沈等世家大族在司马氏灭魏建晋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可以说,世家大族已经能够左右封建王朝的兴废。

特别是司马炎称帝后,不得不认可世家大族世代担任高级官职和免除赋役等政治经济特权,与其共享胜利果实。

而且随着世家大族势力的发展,封建政权对他们享有的政治经济特权不得不由习惯上的传承而变为法律上的规定。

于是,魏晋之际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的封建立法,诸如曹魏的租牛客户制,孙吴的世袭领兵制、复客制,西晋的官吏占田荫客制,尤其是九品中正制从曹魏后期开始,因为中正官完全由有影响的世家大族人物来担任,而他们在品评士人时以家世门第为主要标准,遂使这项选举制度变为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工具,到西晋时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此类各项制度的实施,既是世家大族在封建政权中确立支配地位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又使世家大族的政治、经济特权通过封建立法而完成了制度化的历史进程。门阀世族制度终于在魏晋之际形成并得以巩固。

士族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有着多方面的历史内涵:政治上的累世贵显,经济上的人身依附和劳动占有,以及文化上的家学世传,是几个最基本的衡量界标。缺乏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完整意义上的“士族”。有鉴于此,“世家大族”这一较为宽泛和习见的概念,用以涵盖北朝时期各种不同类型的地方大族。

从东汉以至魏晋最基本的统治势力就是地方大族,由地方大族中孕育出来的两类人物构成统治阶级中的当权分子。一是以强宗豪族为核心的地方武装集团,就是堡坞主,当晋末乱时,这种地方武装在北方普遍建立;二是具有高度文化水平,熟谙封建统治术的士大夫。二者也常常合而为一,即以士大夫而兼为堡坞之主。

北朝的世家大族,大体可以划分为两类不同形态,即以宗族为根基、以武力为特征的地方豪族,和以官宦为标识,以文化为特征的名家大姓。一般说来,地方豪族大多掌握着一定数量的依附人口,拥有一定规模的宗族武装,在地方保持着一定的社会影响力。除个别成员外,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或居乡为豪,或出任县令、郡守等地方官吏以及主簿、功曹等地方属佐,其家族成员一般不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多以武干见长,因豪侠知名。由于宗族和地域的限制,他们的势力多局促于本贯,尚未突破乡里的界限。北魏初年活跃于旧燕故地的“群盗”、北魏后期的青齐诸豪,多属于这一类型。

比较而言,名家大族的地域特征并不十分明显,郡望只是其社会身份和政治地位的标志之一。这些家族中的主要成员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政治才干,凭借自身的家学与门第,能够较为顺利地进入王朝上层统治圈,成为当朝辅望或封疆大吏。他们的政治势力与社会影响,已远远超出了地域的局限,而有一种普遍化的倾向。北魏分定姓族后的“四姓”家族,正是这种类形的典型体现。

北朝的地方豪族与名家大姓在经济利益、政治地位、文化水准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基于这一背景,两者在王朝政治中的作用也不尽相同。在一般情况下,囿于地域与文化的局限,地方豪族对于自身在乡里的势力和影响更为关注,尽管他们的存在从客观上阻碍了王朝对社会基层的控制,但他们在主观上却一般不具备明确的政治目的。在更多的历史时期,他们只是作为一种社会的、经济的存在,往往游离于王朝政治之外,或为其他政治势力所左右。

相对而言,名家大族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与王朝现实政治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具有明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主张,家族的前途和命运与王朝的成败兴衰密切相关。基于这一背景,他们常常卷入王朝上层的政治纠纷与权力角逐,构成一股**的政治势力。

当然,有关地方豪族与名家大姓的区别只是对于北朝世家大族的一种概念上的划分,二者间的界线并不十分严格。地方豪族通过一些特定的历史机缘可以上升为名家大姓,而名家大姓如果数世官宦不达,也有可能沉落为地方豪族,事实上,这种门第升降的过程自汉魏以来便一直持续不断地发生着,这也是士族社会中一种具有规律性的普遍现象。

作为地方豪族,他们往往不满足于既得的社会与经济利益,渴求政治上的显达。赵郡李孝伯三辟功曹不就,谓“功曹之职,虽曰乡选高第,犹是郡吏耳。北面事人,亦何容易”。州辟主簿,月余辞官,曰:“州郡之职,徒劳人也。”;渤海高翼为山东豪右,赞其子高昂曰:“此儿不灭我族,当大吾门,不直为州豪也。”

总的说来,名家大姓多在不同程度上兼有地方豪族的特征,即在入居显宦的同时,仍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自身的土著根基。从这个意义上说,名家大姓是地方豪族发展的一个较高层次。

魏晋之际是士族社会逐步发育成熟的一个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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