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终于来临。
春光明媚,风景旖旎。
一个蓝衣少年身背碧血鸳鸯剑,骑着雪色良驹,驰骋在青山绿水之间。
日近正午,人疲马乏,林风将马儿牵到一条溪流边,刚要饮水,忽闻对面的林子里传来一阵马蹄声。
循声望去,两匹黑马疾驰而过。
两个黑衣人策马扬鞭,在他们身前分别夹着一个麻布袋,突然,一双绣花鞋从布袋口伸了出来。
林风打眼一看便知是cǎi_huā大盗正在跑业务。
“得儿!驾!”
少年挥着马鞭,像飞出囚笼的鸟儿,放飞自我。
“三年了,终于可以看看外面的世界了!”
少年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与此同时,在他脑海中也浮现出诸多往事……
少年名叫林风,三年前是另一个世界的公司职员。
每天顶着生活带来的各种压力,过着机械单调朝九晚五的生活。
严英云莞尔一笑,露出一丝腮红,低声对小玲说道:“哎呀小玲,你别总说实话嘛!”
虽然严英云把声音压得很低,但还是被林风听到了。
“严小姐,难道你不喜欢听实话呀?”
林风这看似调侃的话让严英云更不好意思了,她侧过身去,羞答答地道:“恩公说笑了,小玲只是没见过像你这么英俊帅气的男子,所以……”
严英云话未说完,肚子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本来就很害羞的她更加尴尬了。
“恩公别见笑,我们还没吃早饭就被绑票了,所以好饿啊!”小玲尬笑道。
其实,在林风英雄救美之前肚子已经叫了八遍了,只是这荒山野岭的,身上的干粮早就吃光了,要想饱餐一顿只能走出这片林子再说。
终于,三人来到一个路边野店,店虽不大,倒也干净,生意也不错,只有角落里还有一张空桌。
这日,趁着清明假期,林风回乡祭祖,来到阔别已久的老房子里。
光阴给屋子里的一切盖上了一层尘土。
他本想打扫一下,却发现柜子底下有一面尘封多年的铜镜。
铜镜的正面已经斑驳,背面刻着古怪文字。
林风疑惑之际,一道亮光闪过,他晕了过去。
等到他清醒过来,已然身在一个古代的世界,成了偷天换日老剑魔金昌的关门弟子,也是唯一的弟子。
说起老剑魔金昌,此人还有一个称号:双手托天分日月,笑看武林第一人。
又一次,金昌和武圣人于和
林风现在这副身体的原主也叫林风,是个英俊的少年。
至于有多英俊,应该和喜欢看正版小说的读者大佬们差不多!
既然用了这副身体,自然也继承了身体原主的所有记忆。
在林风的印象中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世界。
因为老剑魔每隔三天就会给他讲一段武林惨案。
一开始林风还听得津津有味,后来才意识到这是老剑魔在给他洗脑。
老剑魔退出江湖之后,在这与世隔绝的山谷中隐居多年,性格变得极其怪癖。
他故意跟林风说外面的世界有多么可怕,目的是不让他离开这片山谷。
老剑魔从不教林风武功,只是让林风陪着他,最好能永远陪着他,直他到死。
对于穿越之后的林风而言,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每过一分钟都是煎熬。
他每天都在琢磨怎样逃出这片山谷。
但是,山谷之中遍布着不计其数的机关,每道机关都包含着奇门遁甲之术。
没有老剑魔的同意,要想离开这里绝非易事。
林风无聊的时候,就会翻阅老剑魔的书籍。
其中一本花名册特别引起他的注意。
花名册里记载着武林中各个有名头的人物以及该人物的武功绝学。
比如天聋地哑,天地阴阳剑绝世无双;
金掌禅师,一对金掌独步武林。
还有飞天魔女龙云凤,莲花观主郭长达,金灯剑客夏遂良,武圣人于和等等……
这些人物对于林风而言都是影视剧或者评书里耳熟能详的人物。
可以确定,这是“白眉大侠”的世界。
既然来到了这个有武功的世界,谁不想过一把侠客瘾,仗剑走天涯,天地任我行!
林风下定决心,要学武功。
更何况,想摆脱那些机关必须得有武功。
终于有一天,本来永远不打算教林风武功的老剑魔突然改变了主意。
他打算把所有的武功都传授给林风。
条件是,让林风想尽一切办法逼武圣人于和召开一次武林大会。
在武林大会上,当着各路豪杰的面将碧血鸳鸯剑还给武圣人于和。
老剑魔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想再一次羞辱一次武圣人。
林风为了早日离开这个鬼地方,一口答应了,他甚至没有考虑这个任务有多难。
也许是穿越的缘故,从他醒过来的那一刻起,他的任督二脉在无形中已被打通,他成了一个百年难遇的武学奇才。
不仅在武功方面可以体现出他的天才资质,而且他还记忆超凡,过目不忘。
林风用最短的时间学会了老剑魔多有绝学,尤其是老剑魔最拿手的轻功。
不仅如此,他还举一反三,自创了两套武功。
其中一套是善于巧奔妙逃的绝顶步法。
由于这套步法有瞬间转移之速,因此林风给这套步法取名为“奔逸绝尘”,简称绝尘步。
另一套武功可谓是暗器中的天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