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振东斥道:“你傻呀!你一马当先、三十分钟攻克‘四·二三战斗队’的英雄气概到哪里去了?当初你死皮赖脸求我帮你牵线,非余小瑛不娶,我费尽心机拆散余、周两家婚事,还不是看在你是响当当的好兄弟份上!如今刚遇上风吹草动,就象条癞皮狗似的瘫倒在地,真丢脸!”
戈春傻难子。“这也怪不得我!在大哥面前,小弟出丑就出到底吧。不瞒你说,那个贱货空有一张好皮囊,好看不好用。象块木头,毫无乐趣,从洞房花烛开始就是如此,还不如在外面随便找一个都比她有趣十倍百倍!”
洪振东瞪着他。“随便找一个?你找过几个?”
戈春生尴尬地笑。
洪振东鄙夷道:“哼!我告诉你,前两天还有人向我打听,想动余小瑛的心思。你倒好,成了一堆烂柿子,捧都捧不起,抱着大美人不会享用,暴殄天物!”
戈春生含含糊糊道:“大哥要是看得上眼,小弟甘愿奉送。”
洪振东骂道:“呸!你说的是人话吗?”
戈春生涎着脸。“大哥有何锦囊妙计?小弟实在是黔驴技穷,眼前这一关怕是熬不过去。”
洪振东提高了嗓门。“熬不过去也得熬。你跟余小瑛绝对不能离,洪振东的好兄弟哪能掉这个架子?这口气我们输不起,那怕你撂荒十年、八年也不能轻易放手!”
戈春生的声音愈发含糊。“这一次是我出手太重,不占理,你说我该如何挽回?”
洪振东盯他好一会,才叹息道:“烂泥扶不上墙!好吧,我教你一个妙计:拖乔正清下水,把水搅混,越混越好!”
洪振东在戈春生耳边轻声说了一会,戈春生喜笑颜开,连连点头。“这办法好。也要让他吃点苦头,我戈春生也不是好惹的!”
洪振东见戈春生的吃相很难看,一双筷子在红烧肉碗中挑来拣去,挟了一块又放下,去挟另外一块。最后才挑了一块有肥有瘦的大块肉放进嘴里,嚼得咂咂有声。他看得恶心,干脆放下筷子点燃一支香烟,眯着眼冷冷地看着戈春生吃菜喝酒。
这几年,他眼巴巴地看着这个红彤彤年代的生死战友变得越来越庸俗、低级趣味,心头的悲凉无以言表。若不是亲眼所见,他决不敢相信这个当年昂首挺胸高呼着革命口号冲进枪林弹雨的热血青年,竟然演变成连自己老婆都摆不平的窝囊废!
他更难以忍受自己立志奋斗终生的神圣目标忽然变得虚无缥缈,宛如过眼烟云。唯有在突如其来的梦境中,方能体验到旌旗招展、遍地英雄的快意。俱往矣,历史给我们这代人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如今的人们正在踏踏实实地过日子,洪振东明白也该深思熟虑,实实在在地谋划自己的将来。幸亏当初在人山人海的广场接受伟人接见时,无意中捡到一只黄挎包,里面有几根沉甸甸的金条。他猜想这物件的来源必定不够正大光明,物归原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最好的处置办法是用于自己的人生事业,于是他不动声色地留了下来。现在看来,当初的决策英明正确,如今再不用为五斗米折腰,更不会沦落到戈春生这般捉襟见肘的窘境。
这些日子,洪振东隐隐觉得心里空落落地不踏实,除了失去的信仰外,还有什么使他忐忑不安?直到种种迹象越来越明显、意中人是一朵带刺的玫瑰,洪振东才终于明白,自己并非百毒不侵的钢筋铁骨,跟其他人一样也是个凡夫俗子,改变不了千古不变的铁律:英雄难过美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