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哥:
对不起!
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希望这封信不会给你,以及你的生活带去困扰。
我出生在大凉山一个贫瘠的小山村里,作为家里的第三个女儿,我的出生对那个贫穷的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之后发生的一切毫无意外,我被遗弃了,然后又运气很好的活了下来。
14岁的时候,我被养父母卖给邻村一户人家。之后的那几年,于我而言无异于地狱,因为我连死都无法自己做主。
敏芬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你一定会很惊讶吧?没错,就是罗敏芬,那个在陆家帮佣多年,照顾过云歌很久的保姆。
敏芬从哪里来,又是怎么成功的避开那些人的视线出现在我面前的,无从得知。但对当时的我而言,她是我唯一能抓住的救命稻草。
敏芬问我想不想逃,我想。那时的我只有一个念头,只要能让我走出那扇门,那座大山,哪怕死在山门外我也是愿意的。
从村子到县城只有几十里山路,我和敏芬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逃出来。那一个多月,我们一起吃野菜,一起喝雨水,携手从野狗嘴里抢食,背靠背躲在悬崖边的山洞里。距离最近的一次,村民手里的锄头从我们的脸旁滑过。老天有眼,我们逃出来了!
走出大凉山的那天,我和敏芬就分开了。
我不知道敏芬是哪里人,又去了哪里,可从她开口问我要不要跟她走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她这样有想法有行动力的人,后半生不会过的太差。
敏芬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曾跟她说,这辈子,我这条命是她的。
所以当敏芬来找我,希望我帮她养大那个孩子的时候,我同意了!
沈大哥,对不起,我自私的霸占了你的女儿,不但从未想过要归还,还在知道真相后隐瞒了这么久。
对不起!
我这一生,苦痛太多,囡囡是我生活里唯一的糖。
你永远没办法想象,当我筋疲力尽觉得快要活不下去的时候,有那样一个香香软软的小家伙甜甜的扑向我,抱着我的脖子说妈妈我好想你,妈妈你累不累囡囡给你捶背,那一刻,我心里生出了怎样明亮的光,和多少无畏的勇气。
没有囡囡,那个名叫胡二丫的女孩子,大概已经死在临城的护城河里了。
敏芬救了我的人,而囡囡,救了我的心。
她们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沈大哥,从囡囡出现在我身边的那一天开始,我再未觉得生活黯淡无光。
我曾千百万次的感谢命运带给我这样一个宝贝,这是上天对我的馈赠。
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听着她一声又一声叫我妈妈,我好像发现了生活的乐趣,也终于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
生活并不完美,甚至还有一地鸡毛,可我还好好的活着,我的囡囡每天都在发光,一天更比一天的优秀,我知足了。
生活亏待了我前半生,可安慰了我后半生。
我知足了!
看着囡囡喜笑颜开的往返于疗养院和俱乐部,看着她因为实现了梦想而神采奕奕,我觉得那是我前所未有的幸福。
我甚至觉得,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以平静理智的对待死亡了。
囡囡一定会伤心,可伤痛会被时间抚平。
我本以为生活会这样平静的继续下去。
直到那一天,我见到了云歌。
沈大哥,如果你见过16岁的罗敏芬,你就会知道,云歌跟她有多像。
一样的明媚灿烂,一样的坚韧要强,两人连眼睛里那束对生活永不妥协的倔强,都一模一样。
差点被胡家人找到带回大凉山的时候,我没怕过。
囡囡几度遇险差点危及生命的时候,恨意大过后怕。
可见到云歌的那天,我怕的要命。
沈大哥,我不怕失去,囡囡已经带给了我26年的幸福,我知足了。
可我怕我的囡囡陷入当初跟我一样的境地。
一无所有。
无家可归。
天地之间,孤零零一个人。
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从未见过云歌,这样,我就可以心安理得的把那个秘密带到坟墓里去。
无人知晓。
囡囡有爱她的妈妈,而我也从未辜负过她。
可命运就是这么爱捉弄人。
沈大哥,我给囡囡和之跃做了亲子鉴定,鉴定报告我也一并留给你了。如果你对结果存疑,可以自行鉴定。但是沈大哥,我恳请你:务必小心,不要让我的囡囡察觉到,好吗?
这些天我想了很多,可仍旧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面窃喜,觉得这是老天爷对我的厚爱。
在我死之前,在我的囡囡失去了妈妈之后,把她的至亲还给了她,让她不至于孤身一人。
如果你们要她,囡囡多了真正的至亲,你们找回了失散的女儿,皆大欢喜。
真到了那一天,哪怕你们怨我自私,囡囡怨我隐瞒,我都没关系。
可我又忍不住的担忧,万一呢?
万一你们不要她呢?
我不止一次的告诉囡囡,只要努力,每个人都有无限可能,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可有朝一日,我却把囡囡的命运交到了别人手里,让别人来替她做决定。
当年发生了什么无从考证,可事实就是云歌成了陆家的女儿,她是名正言顺了26年的陆家小姐。
哪怕阴差阳错,云歌是无辜的。
可我的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