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青春校园>丧咒>第一百二十五章 :喜欢,我就跟你回家

小时候常听家里人说,后山向西北二十里的地方,有一个乱葬岗。无依无靠到走投无路和饱受打击至自寻短见的人,都会埋葬或吊死在那里。所以,时常会有狼一类的走兽在这四周转悠,有时遇见有人来,就伏在沟里等着。附近村子里的家长,都禁止自已家孩子去里头玩,还信誓旦旦的说里头的狼穿着人的衣服,打扮得花里胡哨的,专门用彩纸包着的牛奶糖哄孝。那个年代,牛奶糖还是很稀缺和惹人馋的。贪玩馋嘴的,手一伸过去,狼就露出毛茸茸的爪子把孝掳走。

以至于整个童年都惧怕彩色糖纸包的牛奶糖,怕分给我糖的人,会变出一只长着毛的爪子。看见花里胡哨打扮的人,还会绕到他们身后,看看是否藏着尾巴。现在反倒觉得,慌话里的狼抓孝的方式太过于戏剧化了,简直比知识分子还要文雅。凶残的捕食,居然会铺垫出一个精心策划好的诱拐前奏。

但是,我曾听到酒鬼父亲和另一个酒鬼在酒桌前,各自吹嘘了半天后,讲了另一个关于乱葬岗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他们讲这个故事之前的三个月,离现在我记起来已经至少有十九年的时间了。

那些年,枪支的管辖还不这么严格。深山老林里,能逮着吃和被逮着吃的动物还有很多。

曾经有猎人经过乱葬岗,有说姓李的,有说姓王的,不去管它。单说这猎人数着有十七具吊死鬼,大多都干瘪了,厉害的就只剩绳子挂着皑皑尸骨。那是个异常寒冷的冬天,下了半个月的雪,猎人就是瞅准了这样大雪封山的机会出来打猎。他巴不得那些饿得没力气的动物会躺在厚实的雪上,等着自己去捡。

猎人经常和死亡打交道,所以不怕死人,要不也不会来这乱葬岗了。可这一天,每个上吊的人底下都有一双脚印,只有走上前没有却退回来的单程脚印,都是光着脚。他觉得晦气,举枪随便射了一具。土制的沙子枪,轰掉了一个肩膀。其余的地方,也被打上了密密麻麻的弹孔。

猎人舔着干裂的嘴唇,用枪杆捅着另一具穿着红棉袄的女尸。这个猎人是个老光棍,身边连条母狗都没有。女尸不知道是谁家的新媳妇,好像刚死不久,脸色还有红晕。长得不算标致,但身材匀称。这老光棍起了色心,他把猎枪枪管向后夹在腋下,搓搓粗糙的大手掌,去解这女尸的棉袄扣子。

他越想越激动,还时不时的哼哧哼哧笑两声。连手都忍不住颤抖起来。尤其是解开脖领第一枚扣子的时候,露出了女尸白花花的脖子,这让猎人顿时血脉贲张。他四下看了看——完全没这个必要,根本没人来乱葬岗,似乎这几天连动物都没出没过。

猎人的手,伸进女尸的棉袄。顺着滑溜溜的肌肤向下摸。他的脸上不止是欣喜,还有些紧张,眼角和腮帮子已经不住的颤动着。

突然,他的手腕被攥住了。猎人的胆子很大,天不怕地不怕,但还是被吓得浑身一抖,猎枪掉了。

女尸死死抓紧猎人,瞪着一双黑糊糊的眼珠子,冷冷的说:“喜欢,我就跟你回家。”口一张开,抵在牙齿上的舌头刺溜垂下,贴在下巴上。

猎人哪见过这场面,他想弯腰去拾起猎枪,可是被抓住,连蹲都蹲不下。

远处,从雪里钻出一只大鸟,嘎咕嘎咕的叫了两声,扑腾扑腾几下翅膀,飞了起来。猎人都没见过这种色彩斑斓的飞禽,脖子很短,眼睛不是长在脑袋两侧,而是并排挨着,有些像人。

好在女尸似乎挺害怕,立马松开手,眼睛又闭紧。

猎人甩开膀子便跑。他的枪丢了,脚步也凌乱,足以见得,这个汉子被吓破了胆,吓掉了魂。

这还没完。

猎人踉踉跄跄的回到家。栅栏门开着,院子里支着那口自己用来煮肉扒皮的大锅,锅底填满了柴火,烧得很旺。锅里的水,沸腾着,烟雾缭绕。

一个穿红棉袄的女人坐在小杌子上,盘着腿,不停地拿火钩子捅锅底的柴火。

“你,你,你是——谁——”猎人摸起戳在雪窠里的铁锨。

女人站起身,不说话。

“你——回过头!”

女人两只手捧着脑袋,向后一拧,头就回过来了!女人说:“我比你先到家。我生好了火,等你。”

三天后的一个夜里,有个邻居去串门,准备看看弄点下酒肴。喊了几嗓子,没听到猎人答应。他知道,这个家伙晚上从不出门。用手电筒扫了扫,房里灯灭着。邻居看到了院子里的锅,心想肯定又弄到什么好玩意儿了。上个月,他就用一瓶子关里的大曲,换了一大块黑瞎子腿肉。

他走上前,闻到一股香气。用勺子一搅,发现了猎人的头颅和手掌。

后来,警察来了,查了半天,拖了半年也没破案。猎人无亲无故,没人去催去找,这案子也就无人问津了。

这故事不知道从谁的嘴里传出,有些邪乎,但我们都信。尤其是院子里那口警察没带走的大锅,时常会烧满一锅开水,咕嘟咕嘟冒泡,不知道是谁又在等谁。

而我现在陷入的这个乱葬岗,虽说尸首不如猎人遇见的那么多,但恐怖程度也不亚于他。兴许是这些年电视杂志等刊物说的光怪陆离的事情太多了,才没有像他那样,吓破了胆。但绝对也不是说镇定就能镇定的。人家当年好歹也是带着枪的。

我扫一眼,光是吊着的,就有九具。虽说男女都有,也都有一定程度的腐烂。但共同点除了找不


状态提示:第一百二十五章 :喜欢,我就跟你回家--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