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出租车上的兰如馨有点头晕,虽然酒量很好,但是毕竟喝了那么多,多少还是有点醉意。车上在放着广播,她斜靠在座位上昏昏欲睡,全然没有注意广播正在放着她最讨厌的鬼故事。
女孩走在回家的路上,或许是比较晚的缘故,路上几乎没有什么人。突然刮起的风吹掉了她的丝巾,她弯下腰去捡,看见旁边有一双红色高跟鞋。鞋子很漂亮,即使在昏暗的路灯下,依旧绚丽夺目。那红色像是流动的,让人看了就不舍得移开眼睛。
这是谁的鞋子啊?女孩向四周看看,发现周围一个人也没有。或许是别人不要了吧,只是谁会丢掉这么好看的鞋子?她本打算走开,可是心里却舍不得那双红鞋。
试试吧,她对自己说。于是,女孩把脚伸进那双鞋,没想到竟然非常合适。她的脚太瘦,很难买到完全合适的鞋,而这双就像是专门为她订做的一般,穿着舒服极了。这样一来,女孩就更不愿意丢下这双鞋,反正这双鞋也没有人要,干脆穿走算了。她这么想着,就穿着这双漂亮的红鞋回了家。
回家以后,她仔细端详脚上的红鞋,真是越看越喜欢,都不舍得脱下来,只是不能真穿着鞋睡觉啊,她自嘲地笑了,脱下鞋子洗澡睡觉。
“哒哒哒……”高跟鞋的声音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问道:“我的鞋子好看吗?”
“好看。”红鞋的光芒让人心动。
“那就送给你吧。”
她开心的笑了,正想道谢,却见女人穿的哪里是红色的高跟鞋,而是因为她脚上的皮肤都没有了,鲜血淋漓的脚看起来就像是穿了一双红鞋。
“啊!”女孩惊叫着坐起来,还好只是一个梦,她翻了个身又睡着了。
第二天,女孩被发现死在家里,脚上的皮肤被剥掉了,红色的脚像是穿了一双红鞋。
不知怎么,司机突然打了一个冷颤。收音机里阴冷的声音让他很不舒服,他迅速换了个台,舒缓的音乐声让他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
兰如馨从车上下来,微凉的冷空气让她清醒过来。一阵风过,她的丝巾被吹落。
“咚咚咚”的敲门声让小临满心气愤,好不容易盼到周末,想要好好睡个懒觉,是谁这么讨厌,大清早的扰人清梦。
她黑着脸打开门,看见周飞站在门外。
“周警官?”小临有点意外,“那个失踪的小女孩找到了吗?”
周飞摇头。“不过我今天来也不是为了这个案子。”他环顾四周,“朱厌先生在家吗?”
找朱厌?小临满心疑问,难道朱厌做了什么违法的事不成?
“稍等一下,我去叫他。”
小临猛砸朱厌卧室的门,这家伙睡觉很沉,想叫醒他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好半天门才打开,朱厌顶着满头乱糟糟的卷发打开门,昨天的泡面让他的胃很不开心,连带着整个人都没精神。
“周警官找你,你收拾一下赶紧出来。”
警察找他?这还真是稀奇了。
“女警官吗?”
小临顿时黑线了,这家伙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就是那个常常来找阿莫的警官。”
“哦,是他啊。”那还收拾什么,朱厌连衣服都懒得换,穿着睡衣懒洋洋地晃到周飞面前。
“找我有什么事啊,警察同志?”
周飞拿出一张照片递给朱厌:“认识这个人吗?”
朱厌扫了一眼照片,顿时想起昨天顺着头发留下来的红酒。那女孩不会闹到警察局去了吧,不过就算是这样,警察不至于连这个都管吧。
“认识啊,这是我上个星期的女朋友。”
“上个星期的女朋友?”
“嗯,已经分手了。”
“你们在一起多久?”
“刚不是说了吗,是上星期的女朋友,自然是在一起差不多一周的样子。”
周飞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原来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快是一种写实的描述,他以前一直以为是运用了夸张手法。
“你最后一次看见她是什么时候?”周飞整理了一下情绪,继续问道。
“昨天中午。”朱厌大刺刺地翘着二郎腿坐下,穿着拖鞋的脚还不停晃悠着。
“警察同志,我能问一下您对人民群众的生活都这么有兴趣吗?”
“她死了。”
“死了?”朱厌晃来晃去的脚停了下来。
“是的。她的朋友说昨天中午她同你起了争执,之后就怒气冲冲地独自走了。在这之后没人见过她,直到她的尸体被每天造成去为她打扫卫生的人发现。”
“所以你们怀疑是我做的?”
“这只是例行询问,况且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你的确是嫌疑最大的人。当然,我绝对相信作为袁先生的朋友,你不会做这样的事。不过我希望你能将当时的情况详细告诉我,毕竟你是我们能找到的最后见过她的人。”
“我想知道她是怎么死的。”
“凶手剥下了她脚上的全部皮肤,但是目前不确定这是否是她死亡的直接原因。”
剥下脚上的皮肤?这凶手也够变态的。
兰如馨。朱厌默念着这个名字。虽然他并没有对这个女孩产生什么特别的感情,而且两人也只认识短短几天,但是不管怎么说,两人毕竟曾经在一起。那么,不妨帮她找到凶手,就当是送她的分手礼物。
周飞听完了朱厌的讲述,站起来准备离开又被小临拉住。
“那个失踪的小女孩有消息了吗?”
周飞摇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