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言情总裁>生死相医>第两百一十二章 小考

子暮带着五指手套,下笔如风。引得旁边的黄玄华羡慕不已。

书院的屋子里没有炭火盆子,冷的像是冰窖!听讲的时候还可以扎堆大家伙挤在一处取暖,可小考的时候就惨了,为了防止抄袭,众人的座位都拉开了距离,冷风从窗户缝隙里灌进来,吹得手都冻僵了,根本握不住笔!

旁人手指都生了冻疮,子暮却带了副漂亮的手套。黑色的毛线手套露着五个指头,手背上还绣了个嫩黄色的小虎头,只可惜绣工差了些,歪歪扭扭的看起来有点像是只肥猫。

其实并不只有黄玄华一个人羡慕子暮的手套,早在他第一回戴上的时候,书院的不少同窗便主意到了这新奇的玩意。

毛茸茸的,看起来就挺暖和,戴在手上一定很舒服吧?

有人出价十两银子向子暮买这手套,子暮的反应当然是无视……别说卖了,他甚至都不会让旁人摸一下!

也有人心中羡慕,便回去寻了自家的绣娘,用上好的棉布仿着做了副手套,可无论绣活多漂亮,布的就是布的,穿脱不方面、活动不灵光、还不怎么暖和。

也有人托着黄玄华向子暮打听,他那手套是用什么料子做的,黄小胖子借故收了不少好处,最终给套来了一句话:毛线……说了等于没说!

此刻的考场上,子暮便是如此惬意的寒风中写着漂亮的小楷。其实说起保暖,他手上的毛线手套根本不算什么!真正管事的是他身上那不起眼的蓝灰色小袄!那小袄里面可夹了一层厚厚的羽绒!

杨子熙特意让人去淮州城收的鹅绒给填的。整个医馆也就这么一件!医馆里其余人穿的可都是鸭绒填的。

鹅绒和鸭绒都不值钱,城里各家饭庄杀了家禽褪下的毛。都是直接扔掉的。可到底吃鸭子的人比吃鹅肉的人多,寻了半天也只凑够了一件衣服的料。

杨子熙指挥着余嫂、陈嫂、杨环、宋秀娟等绣活拿得出手的女人们。赶在入冬前给所有人都添置了件羽绒袄,又轻便又保暖。杨一等人得了都舍不得穿!

当然最好的自然要留给小家伙,而那双手套却是杨子熙亲手织的,还调了颜色。

子暮飞快的誊写完了第一卷诗词,开始下笔第二卷的策论。他虽然今年过了年才达七岁,但司马院长却是按照参加秋闱的标准要求他的。科考三年一试,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一次便能乡、会、殿三试齐齐通过,早些下场练练总归是好的,朝堂上的左大人当年不也是七岁童生、八岁秀才、十岁举人一路扶摇直上的吗?

监考的司马院长缓缓踱步到子暮跟前,瞧着他在宣纸上落下一个个规整漂亮的小字。不由心中越发欢喜。这孩子脾性虽古怪了些,可架不住人聪明绝顶,从刚入学的大字不识几个,到如今能洋洋洒洒用小楷誊写策论,只不过才一年的光景啊!他几乎是教一遍便懂、听一次便会,学什么都丝毫不费力气!虽然眼下写出的策论,内容尚且不好评说,但在七岁这年纪也已经算是罕见的了,在磨练上年把。连中三元都未必是难事!

想到此处,司马院长又忍不住又些头疼。子暮这孩子虽好,但他的姐姐杨子熙却似乎并不怎么愿意他走仕途。老院长曾和杨子熙谈起过下场练手的事,明年秋天子暮的水平就应该能下场了。可却被杨子熙一口回绝了!

那丫头是怎么说来着?

哦!对了!她说:“与其万人齐挤独木桥,去给皇帝陛下打工做臣子,还不如自己一个人潇潇洒洒。过得自由。”她还说:“她弟弟没必要卑躬屈膝的做官,等他长大了。便由他自己决定自己的人生!”

这……简直是什么狗屁不通的理论?!

司马院长被气得吹胡子瞪眼,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道理都不懂吗?杨子熙到底是个女娃娃。自己还是个孩子,自然考虑问题不能长远!什么叫给皇帝陛下打工做臣子,还不如自己一个人潇洒?什么叫卑躬屈膝的做官?为国效力、一展抱负是每个文人的理想和坚持!一个女娃娃懂得什么?!

既然不准备走仕途,又将孩子送来书院做什么?!

可此刻若是让司马院长将子暮这好苗子给赶出书院,他也是舍不得的!文曲星般的孩子千百年难得一到一回,哪个做先生的能撒手呢?

见说不动孩子的姐姐,司马院长便准备从子暮本人这儿下工夫。接过当他问起子暮读书为了什么时,子暮却回答说:为了让姐姐杨子熙没有理由在耳边不停的念叨!

这是什么奇葩的姐弟啊!老院长差点都给跪了!

不成!现下这孩子才七岁不到!尚未开窍!只要自己慢慢引导,他终归是会明白的!读书、便是为了金榜题名!为了平步青云、做人上人!~

子暮当然不知道身边的老院长心里琢磨的育苗计划,也丝毫没有身为南淮书院种子选手的自觉。他当下惦记的便是早些做完小考卷子,收拾东西好回医馆。

子熙昨儿承诺了他开出的条件,只要他这回小考继续保持第一,就替他请一个月的假,回医馆自行温书!

书院里实在是太冷了!司马院长供养着上千号学子,却无力采买过冬的炭火,书生们又没有体力上山伐树,所以冬季的时候是准许学子们自行归家的,只是这归家的人必须小考达到甲等以上。

甲等对于子暮来说不过是玩一般的简单,子熙对他的要求也不止于此,学霸的弟弟人生最悲催的莫过于,当旁人六十分及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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