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龙是个警察。他当警察已经很长时间了。他时时刻刻都记得自己的警察身份,所以等于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就像现在这样,今天他休息,于是他坐在电视机前看球赛,身边放着一杯啤酒,照理说他应该放松一下了,可是他下意识中仍然在工作。
所以布龙从电视机屏幕上认出了那个人。
布龙以前因为工作忙,错过了许多场足球比赛,这次他以为自己也会错过的、没想到,职业国足决赛那天,刚好他休息,他觉得自己真是运气太好了。但他没有想到,好事还在后头呢。
那场比赛非常激烈,精彩纷呈,布龙看得津津有味。比分交替上升,现在又打成平局了。电视镜头推向观众席,解说员说:“观众看得如痴如醉,兴奋不已。”
就在这时,布龙看到了他。
布龙身材高大魁伟,他自己在高中时也踢过足球,虽然他很想上大学,却没有上成。那时,足球奖学金还很少。他一直想上大学,然后当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但是,事情的发展并不像他希望的那样,相反,他成了一名警察。
他是一名出色的警察。他一开始分在交通科。在那些日子里,每天早晨上班前,他都要看看失窃汽车名单——它们的牌子。
型号和车牌号,这成了一种习惯。他虽然是个新手,但他发现的失窃汽车比谁都多。
他的记忆力非常惊人,名字、号码和面孔,他几乎能过目不忘。
他现在还能记得第一个跟他约会的姑娘的电话号码,记得战争中他的一系列编号,记得他逮捕的第一个犯人的面孔。他离开交通科后,经常去局里的照片室,看那些通缉犯的照片。他每年都会发现几个通缉犯——在街上、在人群中、在游艺尝在电梯中,以及在买蛋糕时。他从没认错过,所以这次他也很自信。
布龙的脸色总是很苍白,他的生活很简单。他一直过着单身生活,从没结过婚。他那神话般的记忆力,他的吃苦耐劳,他的特立独行,这一切赢得了他的同事们的尊敬。随着岁月的流逝,他的职位也逐渐升上去,就他的教育和能力而言,他现在的职务算是已经到顶了。
布龙站起来。他很自然地记住了那个人旁边的出口,这样他就知道他是坐在哪一区的。那是北区。如果届时比赛还没有结束的话,那么从出口进去,向左拐,他就会坐在那里。
现在比赛快结束了。布龙穿上鞋,把枪套挂到肩膀上,考虑着这一难题。
如果比赛按时结束了,那么他就赶不到体育馆。只有出现平局,需要进行加时赛,他才可能赶到那里。最好的办法就是打电话给那个地区的警察,告诉他们有一个通缉犯在体育馆,让他们封锁体育馆,把他搜出来。
他抿紧嘴唇。
布龙了解那个人,了解他的全部历史,虽然他只看过一张望远镜拍的照片。他愿意冒险,把赌注押在加时赛上。这个人是属于布龙的,不属于警察局。布龙一向是单枪匹马,这次他也要单枪匹马。如果比赛按时结束,那个人走了……他耸耸肩。他愿意冒这个险,再说,既然那个人在城里,他会注意寻找的。
想到这里,他走出自己两居室的家中,连电视机也没关。他下了楼,钻进汽车,马上打开收音机,收听比赛的实况转播。他把车退到街道上,向足球体育馆驶去。
他拼命超车,尽力在比赛结束前赶到那里。他对城市的交通线路了如指掌,知道哪条路最近,哪条路车最少。
收音机里,比赛仍在进行,时间快到了,仍然是平局。观众的叫喊声非常大,布龙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也在跟着喊。也许他感到不安,已经离开赛场了?不会,他只会随着人群一起离开,不会独自一人先走的。另外,他应该是一个狂热的足球迷。
布龙遇到红灯,不得不停下车。
他听到观众的吼叫声和解说员兴奋的声音。平局打破了,有一个球队领先一分,但那不是布龙喜欢的球队。他气得直咬牙,在心里喊道:加把劲,酗子们,扳回一分,再打成平局,进行加时赛。
红灯一变,他马上飞快地开起来,同时倾听着观众的吼叫。他喜爱的球队发起进攻,他默默祈祷他们能扳回一分,但是,这次进攻失败了。布龙骂了声。比赛只剩下一分钟了,他要赶不及了。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他喜爱的球队又发起了一次进攻,布龙紧张得不得了,双手紧握着方向盘。他应该打电话,而不是自己亲自去。他差点闯了红灯。突然,进攻得分了!平局!就在这时,结束的哨声响了。
布龙身体向后一靠,高兴地吹了一声口哨。那个人逃不掉了,是他布龙的囊中之物了。他虽然只见过一次那个人的照片,但刚才他在电视上一看到那个人的脸,就断定那个人是属于他布龙的。
他松了一口气,继续向体育馆驶去。
现在不用着急了,有的是时间。加时赛开始前他就能够到达。
他开始考虑到达后该怎么办,怎么对付那个人。六个星期以来,整个北京都在搜寻他,警察唯一的依据就是那张模糊的照片。所以难怪他这么大胆自信,居然跑来看足球决赛。布龙第一次看到那张模糊的照片时,就断定照片室没有那个人的照片。他是那种最难捕获的罪犯,一向独来独往,没有前科,没有坐过牢,没有被拍过照,没有留下过指纹。他要么是运气非常好,要么是精心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