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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故意吓唬你干什么?”
石越无奈的笑了一下,“先不说皇城中的黑衣卫、九门城卫、五城兵马司的士兵战斗力有多么的强大,单说江南十万之兵,也不过徒有其名而已。”
“你怎么就知道徒有其名?”
燕瞳哼了一声,明媚的眸子狠狠剜了石越一眼,嗔怒道:“你就是小瞧人!魏召将军也是当世名将,勇武非凡,都说强将手下无弱兵,你又凭什么断定江南十万之兵,不堪大用?你要是说不出理由来,鬼才信你。”
“长公主可知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石越笑了笑,解释道:“江富富庶,繁花似锦,夜夜笙歌,百姓们安居乐业,福王御下虽有十万之兵,其中不乏精兵猛将,然绝大部分士兵家室平和,幸福安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日子过得滋润肺腑,是真正的少爷之兵,花拳绣腿的少爷之兵。”
“少爷之兵?”
燕瞳咬着红唇,争辩道:“少爷之兵怎么了?士气做足,一样可堪大用。”
“少爷之兵虽然训练之时看起来生猛无比,但就是怕死啊。”
石越前世就是普通士兵中选出来,直至站在兵王的最高峰的,自然很明白行伍之中的游戏规则。
说到少爷兵怕死的实情,虽然他很想掩盖自己对于少爷之兵的蔑视,但是眼睛里委实没有多少尊重。
望着燕瞳那张气得涨红不甘的脸蛋,笑道:“可若让这些少爷之兵放弃幸福日子不过,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端着刀枪,身披甲胄,莫名其妙的围困京城,半路上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心生胆怯、记挂家人,将刀枪扔到河里去,当了逃兵?”
“再者,江南士兵都是没有上过战场的,与野战边军大大不同,没见过真正的战场有多血腥。喊杀声一起,声震九霄,一眼望去,尸山血海,无数的袍泽倒下去,看着平日把酒言欢,一同喝酒吃肉,一同逛青楼、同在一个美妞儿肚皮上驰骋纵横的兄弟脑袋被大刀剁下来,别在裤腰带上当军功,他们还有厮杀的勇气吗?军心动荡、涣散,即便是魏召以一敌百,又有何用?这样的士兵上了战场,与送死何意?”
这一番话的论断根据是出自人性,燕瞳虽然不知兵事,但对于心理、人性的认识力度上,却有独到之处。
虽然燕瞳很不想承认少爷兵怕死的事实,但在铁一般的理由下,却没有反驳石越的理由。
“你说江南士兵是少爷兵,难道黑衣卫、九门城卫、五城兵马司,就不是少爷兵吗?”
燕瞳心中很想为福王挣回一点面子,仰着下颌,红唇翘得诱人,逼问石越。
“五城兵马司倒真的是少爷之兵,与江南兵半斤八两,不堪大用,但是黑衣卫、九门城卫确是真正的精锐之师。”
石越解释道:“小花公子出身于九门城卫,曾经于危难之际,带领九门城卫北伐突厥,立下奇功,为九门城卫注入了军魂,时至今日,仍有很大一部分将领出自小花公子门下!黑衣卫也有辉煌战果,康善真曾率领黑衣卫南伐,与安南国决战边疆,也算精锐之师。”
“黑衣卫也算是精锐之师?”
燕瞳笑得合不拢嘴,眸子中充满了讥笑,“那为何南霸天攻打暮平,却死伤无数,久攻不克?”
“我就猜到你会用南霸天说事。”
石越摇摇头,笑道:“水至清则无鱼,任何军队之中,猛将与废物都是并存的,很显然,南霸天就是废物中的废物,换成其他千户将兵,暮平城早就唾手可得了,你若揪住南霸天不放,可就落入下乘了。”
“算你说得对!欺负我一个女人不知兵事,自然说不过你。”
燕瞳娇媚的哼了一声,嘴上没有服软,心里却认同了石越的观点,又笑着问道:“若换成你手下的少爷兵,能多久攻克暮平城?”
“我手下的兵可不是少爷兵!”
石越捏了捏燕瞳秀直的琼鼻,信心百倍道:“他们除了武器好、训练有速,更重要的是,他们可都是身经百战的家伙,杀气重,士气高涨。”
“哪里身经百战?”
燕瞳道:“除了剿灭北城帮,还有桃花坞一战,我就没听过什么战事了,还身经百战?就知道诳我……”
“长公主知道我怎么练兵吗?”
石越得意道:“我每日都派人去抓狼虫虎豹,让它们饿上两天,再让军士与之搏斗,这样的士兵,难道还不算身经百战吗?哎……只是这附近山林中的狼虫虎豹都快绝迹了,却不知道再去哪里抓些训兵!兔子、麋鹿什么的,也不知道感谢我一下……”
“用饿狼练兵?你可真残忍!”
燕瞳眸子瞪得大大的,既感到恐惧,却又觉得无比新奇,敬佩之余,也能猜到石越手下的黑衣卫该有多么的嗜血了。
“这不是残忍,这是负责人,给他们养出杀伐之气,战场上就能保命,打仗对战,杀伐之气最重要了。”
石越又道:“知道蒙古铁骑南下之时,会怎么激励将士吗?那就是抢粮食、抢女人、抢地盘,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发泄,男人随便杀、女人随便骑,金银财宝拼命掠夺,如此激励,将兵士气高涨,自然无往不胜。”
“而江南十万之师趁着京城内乱,趁火打劫,本就在大义上有着残缺的漏洞,又用什么来激励士兵呢?抢粮、抢人、抢地盘,哪一条能行得通?京城士兵,则有着守护家园作为精神支柱,士气可堪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