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我是蝎子不是蛇>第14章 千金过市

谢梓澜这一身小狼崽外观确实挺能唬人的,到底天策府别的可能短缺,武器防具医药费用之类的款项也不知道在藏剑七秀万花谷等处拖欠了多少,但好歹也算是官面儿上的人,这样除了易容之外全没半点防御攻击作用、甚至连隐藏真名都做不到的小东西,又是在厚颜收下谢梓澜贡献的许多粮草物资之后,半句不提资费报酬、只以世交长辈名义送与她赏玩的,总不至于太寒酸。

何况此间与谢梓澜家乡的差异,原也不只在一点儿医术毒药上头。

谢梓澜身上这套大红绣金的劲装,那红色绫罗在南屏山、凌风峡等地其实不算罕见,上头金丝绣纹和缝制工艺在谢梓澜看来也甚为普通——

谢家阿姐虽不擅女红,却有个飞针走线能把军袍补得和新的一样、做出来的襦裙荷包更是炫丽到好几年前圣教中的阿嬷阿姐就再也不说什么“阿谢家真是可惜了”之类的话,实在是有着这样手艺、又还肯为妻女细心缝纫的男人也不多见。

当然谢梓澜觉得便宜爹那种在天策府里不算罕见的高大全渣属性更让她体会深刻就是了……

但不管怎么说,谢家阿姐的眼光是历练出来了,这套衣服在她眼中真心算不上什么稀罕物,从材质到缝纫手艺都十分一般,只不过易容这点换在好像普遍都没有读取别人真名能力的此处,还有些许可取罢了。但看在冷秋魂眼中,却是极致低调的奢华:

乍看不起眼,可什么杭绸蜀锦上供缎,都没有那样连丝线的纹路、袖口诸处的缝合都看不出来的细腻。相比之下,那几乎和缎面融为一体的金丝绣纹反而不很惹眼了。

那玄色腰封、赤金小马靴、赤金顶珠冠再如何奢华也都不稀奇了,毕竟连这样仿佛无缝的天衣都存在了,小儿拳头大的赤红宝石算什么?那精致得连每一根胡须上的细节都一清二楚的两条赤金龙又算什么?

——而这一身不算什么的衣饰,据冷秋魂估计,哪怕只是最保守的估计,其价值都不在他整个身家之下了。

冷秋魂不是一个只会以衣取人的人,但属下管着诸多产业,尤其有一个在朱砂门所有产业里头也算是极富贵、好收成的快意堂——赌场嘛,这看穿哪个赌客衣兜里头还能捞得出银子、看穿哪个赌客已经色厉内荏切块卖了也还不起债……岂不也是很要紧的事情?何况冷秋魂还有那么点儿小爱好,遇上真正的豪客,总愿意亲自下去赌两把,这眼力可不就更要紧了?

然后习惯性的,对于身价尊贵者多几分和善耐心,也就理所当然了。

不一定要从人家身上谋取什么利益,但交好一个可能帮得上忙,或者最起码,不要拖后腿的朋友,也许什么时候就能多条路。

冷秋魂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态和谢梓澜搭讪的。

在他看来,这个孩子身上的衣饰实在太奢华,即使是一种低调的奢华,但此处鱼龙混杂,识货的人肯定不只他一个,而在识货之后还能稳得住不见财起意的人,虽然也不会只有他一个,但肯定不是所有。

小儿持千金过闹市,觊觎者众,敢出手的也肯定不少。、

但如果这孩子被他冷秋魂带回去了,又不一样了。

朱砂门的势力,粉面孟尝的名声,护着这么一个小不点儿总不会太难,即使这小不点怀中有千金、万金也一样。

何况他都不需要护着这孩子太久,冷秋魂相信,能将这么一身服饰穿戴着的孩子,身边一定不会少了家人长辈看护。

他只要护着他一时,就可能交好看护他的家人长辈,不拘对方是否江湖人,对于冷秋魂来说,路从来是不嫌多的。

冷秋魂字号中有个“杀手”称号,但他却不是谢梓澜以为的那种、若是在她家乡当是断腿堡竞争者的杀手,只不过是对其所修习朱砂掌的盛誉罢了。这人不只不做杀手生意,显然还很有几分长袖善舞——不然也管不了快意堂。

他刚才独自一人行来时神色颇为傲慢,即使孤身徒步,也比骏马华服、从人簇拥着行过的少年们更有底气——他也确实该有底气,朱砂门掌握着济南最大的帮会势力,而他冷秋魂,又掌握着朱砂门最要紧的产业。上头虽然还有师父师叔等长老在,但冷秋魂行使的,基本已经是掌门人的权力了。

在这座城里,他自然可以骄傲,也确实底气十足。

现在这个骄傲的少年,却对谢梓澜笑得又温和又亲切,为了配合谢梓澜那比三寸丁好不了多少的身高,他还弯腰屈膝,双手撑在膝盖上,眼睛和谢梓澜的平视着:“此处鱼龙混杂,若是小兄弟未曾找好下处,不如先去舍下暂歇一夜?”

谢梓澜的眼珠子在他的右边袖子上转了转,冷秋魂就笑:“哥哥的右手里头藏着很好玩的东西,你想不想看看?”

谢家阿姐死鱼眼看他:就你这么个肯定未及冠的小家伙,也敢对着阿姐自称哥哥?而且藏着什么好玩东西……你当你哄孩子呢?明明里头只有一张练功练变形了的畸形大掌啊!

不过谢梓澜此时还不知道冷秋魂的此杀手非彼杀手,又在刚淘汰了一个配种候选的时候,特别可惜之前那个美男子,正想起那美男子提起的西门千也是朱砂门的——说不定守株待兔也是个好主意?那美男子如果招惹完宫南燕还有心情访友的话,也许会找到济南来?

再说了,现成的屋舍,不住白不住啊!

反正谢家阿姐方才也是想寻个干净客栈住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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