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一年只拍一部戏的安迪,意外地走红全世界,也许是因为安迪的神秘,也许是因为安迪的俊美,也许是因为安迪每一部戏从来不加以重复的角色,不管是因为什么,总而言之,安迪红了。

只不过,娱乐圈从来都是信奉花无百日红的典型,当安迪拍了二十年的戏,样貌始终维持在巅峰时刻后,再继续呆下去,可就容易出大问题了。而且,安迪和达蒙也有了新的爱好。

安迪刚刚拍了第一部吸血鬼题材的电影走红后,第二部戏却是一部现代戏,饰演的是一名服装设计师,因为职业的缘故,所以跟镁光灯,跟媒体自然也有所交集。可实际上这个角色却是个因为童年心理阴影而心理有些偏激的高智商罪犯。

为这部戏做宣传的时候,安迪还参加了一个设计类的真人秀,以一个电影明星的身份参与到设计中,对于安迪而言,是一个挺好玩的经历。毕竟,安迪对自己的要求一贯就是往全能型方向发展。自己服侍的少爷的衣物得由其亲自挑选搭配,是以,管家自然要具备一定的美学素养,而如果能够亲自设计少爷的衣物,就算只是画出设计图让人来做,也非常有成就感。

平日里安迪也有涉猎一些有关设计方面的知识,只不过并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这一次的真人秀,安迪只是作为嘉宾出席,不过看到参赛选手竟然在短短的二十四小时内,画出设计稿,选购布料,然后制作衣物,最后出来的成品还各种炫目有型,安迪倒是对设计滋生了兴趣。

安迪想要自己亲自动手设计男装,唯一的模特自然也就是达蒙了,虽然一开始安迪自己动手做出来的衣服,比起达蒙惯常穿的明显低了不止一个档次,安迪都看不下去,想要直接毁尸灭迹,可偏偏达蒙却觉得很好,硬是美滋滋地换上了安迪亲自出品的衣物。

等到安迪退出荧屏的时候,其实安迪设计的服装品牌已经进入到了大众视野中,虽然还是及不上老牌子的那些服装巨腕,却也是新生代设计师中的翘楚了。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那么快。不管是安迪还是达蒙都没有想到过,离别会如此触不及防地到来。安迪的身体机能在六十岁那年后,突然就开始衰颓,这样的衰颓根本就不符合吸血鬼不老不死的设定,当安迪和达蒙想了许多方法,却无济于事后,安迪和达蒙隐隐清楚,这样的衰颓恐怕也是自然界对安迪这样的能够控制吸血鬼的存在的惩戒。

达蒙带着安迪再次踏上了去往华夏的班机,只是,无论达蒙如何试图寻找到当初将血族驱逐出境的华夏修行者,那些当初凭空出现的人却是怎么都找不到。就在达蒙忍不住要大开杀戒,引出那些人的时候。安迪察觉到了达蒙的意图,连忙阻止了达蒙的失控。

“达蒙,我们本来就是来求人的,如果你真得做了惹怒他们的事情,只会跟他们结仇。”安迪的精神一日比一日更加感到疲惫,他甚至已经逐渐感受到了时空之力对他的撕扯,“达蒙,我们回去吧。我想念我们的庄园了。”

安迪离开的那天,脸色非常平静,这平静不仅仅是因为安迪在临死前动用了最后的能力,让达蒙遗忘自己的存在,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也是因为安迪清楚,这一个世界的死亡,并不是故事的终点,而是新的故事的起点。

安迪能够察觉到自那些日日夜夜中培养出来的感情被抽离后的愁绪,可随着旅程的继续,这些情绪也慢慢地被淡忘,当上个世界发生的一切,只是单纯的以文字的形式而出现时,过去的便已经是过去。

安迪离开这个世界时,将在任务中得到的已经拥有的能力升级奖励给利用了起来,原本只是一个颇为鸡肋的储物空间,在升级后,倒是拥有中的绝大部分空间中会出现的灵泉。只不过这灵泉的效用却并没有活死人肉白骨这么夸张,对于促进植物的生长的确有些作用,而人受伤的话,喝灵泉也能够抑制伤口的恶化,却并没有治愈的奇效。

至于女孩子所渴望的美容养颜、冰肌玉骨的效果,倒是有的,不过,这对于安迪来说,却并没有什么大用处。在确定了灵泉的效用时,安迪的确是这么想的,可当安迪下个世界的任务对象是一个大明星的时候,就算对方的性别为男,可只要是出现在大荧屏之上的公众人物,自然是希望自己能够皮肤粉嫩有光泽,这样子就算拍戏连夜熬戏,也不用担心皮肤过于干枯,没有好气色。

当然,这都是后话,安迪在新世界刚刚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是在一个颇为狭小的员工宿舍中,搜刮了原主的记忆,原主是化妆品公司部门经理的助理,其实说白了,就是打杂的活计,原主二十二岁的年纪,书没好好读,年轻的时候,有一日每一日地混日子,现在却是在办公室里给人指示得团团转。

对于系统安排的身份,安迪倒是挺淡定的,反倒是觉得这个工作没有接触过,化妆品公司什么的,似乎挺有意思。因为,安迪很快便想到了自己数据库中那些空间文的主人利用空间的灵泉制作美容化妆品发家致富的故事。而安迪现在的身份既然就是化妆品公司的职员,安迪都忍不住猜测不会是系统清楚他的嘀咕,所以故意安排了这身份,让他不要对奖励有所抱怨吧。

不过,就算要利用空间灵泉做些什么,却不能是现在这家公司,原主对公司有些怨怼,冲着原主的这股情绪,安迪果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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