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而言,受到影响更大的是英国皇家海军。
不可否认,在这场海战中,斯科特错过了很多机会,而且导致最终结果的是他错误的袭击了中国海军的油水补给舰,从而使李向龙大致判断出了第二印度洋舰队的行踪,并且在次日上午抓住了机会。问题是,如果斯科特手里的两艘舰队航母不是“光辉”级,而是与中国海军的“唐太宗”级旗鼓相当,至少在舰载机数量上没有太大的差距,斯科特也不会犯那么多的错误。
说得直接一点,如果斯科特有两艘足够强大的舰队航母,手里有足够多的舰载机,那么他就有可能采取其他战术,也就有可能把握住机会。在整场海战中,斯科特最缺的就是可用的舰载侦察机。
结果就是,英国皇家海军也认识到,衡量舰队航母的主要标准是使用舰载机的能力。
这一认识,直接影响到了英国皇家海军正在建造、或者是计划建造的舰队航母,即新的舰队航母,都要求载机量在八十架左右,确保在出动侦察机与防空战斗机之后,还有足够多的舰载机组织发起一次攻击行动。
事实上,在这场大战中,八十架的载机量就是舰队航母的最低标准。
除了英国皇家海军的几艘异类的舰队航母之外,在大战期间服役、以及建造的舰队航母的载机量都不低于八十架。特别是在太平洋战场上,包括战败的日本在内,所有舰队航母的载机量都在八十架左右,即便日本海军在大战前建造的几艘舰队航母,其载机量也在八十架左右。
当然,有这认识的不仅仅是英国皇家海军。
这场海战,也让美国海军认清了舰队航母的主要价值。
只是,美国海军存在的问题恰恰与英国皇家海军相反,即在吸取了之前的教训后,认为舰队航母的舰载机数量是越多越好。
结果就是,美国海军调整了“埃塞克斯”级的载机标准。
在一九四二年初,美国海军要求“埃塞克斯”级的载机数量不得低于一百架,最好能够达到一百零四架。为此,美国海军还总结出了一套理论,来证明一百零四架的载机量是最为合理的。
必须承认,美国海军总结的理论并没错。
在这一百零四架中,包括三十二架战斗机、三十二架俯冲轰炸机、三十二架鱼雷攻击机与八架备用飞机、或者是勤务况下,确保三个主要机种都有两个中队,从而在执行任何任务的情况下,都有足够多的舰载机用于制定第二项任务。
事实上,到大战后期,中国海军的舰载航空兵也采用了类似的编制,只是不是缩小中队规模,而是扩大了中队规模,并且相应增强了小队的职能,以此降低了扩大规模对指挥造成的影响。
问题是,当载机量达到一顶规模之后,影响航空作战的就不是载机量了。
说得直接一点,在舰载机的数量足够的情况下,影响航空作战的是航母出动与回收舰载机的能力,以及组织进攻的能力。
航母只是搭载记载机的平台,而平台的作业效率,直接决定了舰载航空兵的战斗力。
对此,中国海军已经有极为深刻的认识了。要知道,在马尔代夫海战之前,中国海军就开始限制舰载航空兵联队的规模。比如,“唐太宗”级在理论上可以搭载五个中队,而实际搭载量只有四个中队,即减少了一个中队。通过减少一个中队,“唐太宗”级的航空作业效率提高了百分之三十以上。也就是说,在搭载更少的舰载机的情况下,“唐太宗”级的航空作战能力反而提高了百分之十以上。
到了大战后期,中国海军剩下的几艘“秦始皇”级甚至把舰载机的数量压缩到了六十架左右。当然,这时候的“秦始皇”级已经不再用于舰队作战了,其主要职能是为登陆部队提供空中支援。
直到马尔代夫海战之后,美军才认清了这个问题。
结果就是,美国海军降低了“埃塞克斯”级的载机量,其标准搭载仍然是四个中队,且每个中队的战机数量在二十架左右。也就是说,“埃塞克斯”级在大部分时候,其载机量只有极限能力的百分之八十左右。通过减少载机数量,“埃塞克斯”级的航空作战能力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提高了很大一截。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对英国皇家海军来说,这场海战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启示,即一向受到重视的主力舰已经不再是海战主力。
要知道,在这场海战中,双方离得最近的时候,还不到两百公里。
在以往的任何一场海战中,这都是一个近得不能再近的距离,只要双方的舰队司令官不打算撤退,那么接下来登场的就是战列舰与战列巡洋舰,而且舰队决战的最终胜负将由主力舰决定。
问题是,在这场海战中,主力舰根本没有发挥作用。
在整个战斗中,双方的快速战列舰都没有相遇,而且都没有使用过大口径炮弹,甚至没有机会使用其主炮。
相反,英国皇家海军的两艘快速战列舰在防空作战中表现得非常出色。
在这场海战中,第21舰队被击落的三十七架舰载机中,有二十四架是被两艘快速战列舰上的高射炮击落的!
此外,“唐太宗”号受损,也与第二印度洋舰队的快速战列舰有关。即那架撞上了“唐太宗”号舰岛的战机,就是被“约克公爵”号上的高射炮击伤的,不然这架战机肯定不会在降落中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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