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军事历史>帝国风云>第二百五十五章 力量倍增器

八月二十一日,顾祝同回到腊包尔,第51舰队、即原先的第五舰队第一战斗舰队的休整也到此结束。

两天后,以“汉武帝”号为首的五艘舰队航母,在十艘大型巡洋舰与防空巡洋舰、八艘轻巡洋舰与十四艘驱逐舰的陪同下,进入了腊包尔港外的锚泊地,同一天到达的还有十多艘快速战斗支援舰。

在中国海军中,快速战斗支援舰是一个“新舰种”。

大战爆发前,中国海军的补给舰分成两种,一是专门提供燃油、淡水、润滑油等液货的油水补给舰,另外一种是提供弹药、冷冻食品、医疗用品、维修设备等干货的弹药物资补给舰。虽然中国海军没有在补给舰的编制上做出明确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一支航母战斗群里至少各有一艘油水补给舰与一艘弹药物资补给舰,如果航母战斗群的规模较大,比如有多艘舰队航母,则会相应的增加补给舰的数量。只是,在作战部署中,补给舰往往不会编在航母战斗群里,而是由战区舰队司令部直接控制,并且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舰队的作战情况来安排补给作业。

中国海军没有把补给舰编入航母战斗群,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即所有在战前建造的补给舰的航速都非常低。

前面已经提到,中国海军在大战爆发前,并不是很重视远洋作战,主要是中国海军的头号对手是日本海军,也就没有必要让舰队去远洋作战,大型战舰的续航力一般在七千海里左右,中小型战舰的续航力都不到五千海里。显然,在家门口作战,就算需要补给舰,也没有必要让补给舰拥有太高的航速。

要知道,提高战舰的航速,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此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这就是,在大战爆发前,中国的造船能力并不强,特别是建造大型舰船的能力,远不如欧美列强。在此情况下,中国海军必须集中力量建造舰队航母、大型巡洋舰等能够在海战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大型战舰,因此大部分经费都用在了这些战舰上。结果就是,在建造补给舰的时候,海军受经费不足影响,只能降低性能要求,甚至是采用商船的建造标准,而不是按照战舰的标准进行建造。

大战爆发的时候,中国海军补给舰的最高航速都不到二十节,一般在十六节左右。

虽然补给舰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战舰,并不要求始终伴随舰队航母作战,特别是在舰队作战的时候,补给舰必须与作战舰艇、特别是舰队航母保持一定的距离,如此一来,也就没有必要让补给舰的最大航速与舰队航母持平。但是为了伴随舰队活动,补给舰的最大航速至少应该达到航母战斗群的最大巡航速度,即在航母战斗群开赴战场的时候,能够跟随在舰队航母身旁。

按照中国海军的标准,航母战斗群的最大巡航速度能够达到二十四节。

如此一来,补给舰的最大航速至少得达到二十四节、最好能超过二十四节,才有能力伴随航母战斗群作战。

大战爆发后,补给舰航速不足的问题立即暴露了出来。

可以说,在多次海战中,都出现过舰队需要进行燃油补给而错过有利战机的情况,甚至使舰队陷于被动之中。

所幸的是,这些问题暴露得非常及时。

在两次硫黄岛海战中,中国舰队续航力不足、且海上补给困难的问题就暴露了出来,而且海军有了正确认识。

结果就是,在一九四零年底,海军就决定建造一种能够跟得上航母战斗群,而且能够为舰队提供全面补给的新式补给舰。因为集燃油、淡水、弹药、食品、维修设备等多项补给能力于一身,所以海军给这种新式补给舰取了一个非常特切的名字,即“战斗支援舰”,形象的说明了该舰扮演的角色。

可以说,这个名字非常直观。

顾名思义,战斗支援舰,就是为战斗提供支援的战舰。

显然,为了让战斗支援舰具备伴随舰队作战的能力,就不能采用商船的设计与建造标准了,必须将其视为战舰。

所幸的是,中国的几家大型造船厂都建造过补给舰,有这方面的设计与建造经验。

花了不到半年,江南造船厂与北方造船厂就完成了战斗支援舰的设计工作,而且同时获得了海军的订单。

一九四二年六月,江南造船厂率先向海军交付了第一批两艘“太仓”级战斗支援舰。

一个月之后,北方造船厂也向海军交付了两艘“太丰”级战斗支援舰。

这四艘战斗支援舰的最高航速都在二十七节以上,持续巡航速度达到二十四节,完全达到了海军提出的要求。“太仓”级的满载排水量高达一万八千四百吨,一般情况下运载六千吨重油、一千五百吨航空汽油、七百吨弹药、五百吨淡水、一百五十吨冷冻食品、以及其他物资二百五十吨,总运载量高达九千一百吨,一次能够为一支航母战斗群里的所有战舰提供油水、弹药与食品补给。“太丰”级稍微大一些,满载排水量为一万九千六百吨,总运载量与“太仓”级相当,为九千四百吨。与“太仓”级相比,“太丰”级的干货补给能力更加突出一些。

因为在交付后需要进行验收测试,所以这四艘战斗支援舰没有参加印度洋的作战行动。

此外,为了与后期出现的航速较慢的战斗支援舰加以区分,中国海军把所有最高航速超过二十四节的战斗支援舰都定为“快速战斗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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