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二十五日凌晨,卓宇凡基本上放弃了与第二印度洋舰队决战的想法。
这个时候,即便侦察舰发现了第二印度洋舰队,卓宇凡也不见得会迎战,更好的选择是拖到天亮,让舰载航空兵出击。
只是,直到天亮,侦察舰都没有发来消息。
这时,卓宇凡不得不考虑另外一个问题,即英军有没有在夜间修复野战机场。
六点半左右,两艘小型航母各出动了四架战斗机,并且让剩下的战斗机做好了升空的准备工作。按照卓宇凡的部署,如果英军在夜间修复了野战机场,那么在上午就得出动舰载机压制英军的岸基航空兵。如果英军没有修复野战机场,舰载航空兵就得为迎战第二印度洋舰队做准备。
八点过,分成两批的战斗机到达了英军野战机场上空。
虽然英军试图在夜间修复机场,但是进展并不顺利。根据侦察机观察到的情况,英军仍然在努力修复被炸毁的跑道,只是仍然没有平整出足够的长度,而且机场上也没有多少英军的战斗机。
这下,卓宇凡稍微放心了一点。
到十点钟左右,他收到了由航母编队发来的确切侦察报告。参谋在判读了战斗机拍下的照片之后,确认两座野战机场不可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修复,而且两座机场上可用的战机数量不到二十架,且主要是一些性能落后的战斗机,并没有能够用来攻击第21舰队的轰炸机与攻击机。
显然,第21舰队暂时不会受到来自空中的威胁。
问题是,直到这个时候,卓宇凡都没有能够找到第二印度洋舰队。
在夜间前出的两艘轻巡洋舰已经在九点左右返回,而在白天执行侦察与搜索任务的水上飞机在八点前就出发了。
要不要安排舰载战斗机执行侦察任务?
卓宇凡有点犹豫,毕竟可用的舰载战斗机并不多,如果派出部分执行侦察任务,那么剩下的战斗机不见得能够组成一支有足够威胁的攻击机群。再说了,只有一名飞行员的舰载战斗机不太适合执行侦察任务。
考虑良久,卓宇凡还是没有动用舰载战斗机执行侦察任务。
战后,很多人都认为,卓宇凡在这个时候错过了完败第二印度洋舰队的最佳机会。
原因很简单,当时第二印度洋舰队就在主力编队南面大约三百公里处,在航母编队西南大约四百公里处。如果卓宇凡在这个时候安排舰载战斗机执行侦察任务,而且重点搜索南面的马尔代夫群岛海域,那么在下午两点之前就有可能发现第二印度洋舰队,也就能够在天黑之前发动一次空中打击。
也许,仅靠几十架并不适合用来执行攻击任务的战斗机发起攻击不见得能够取得多么理想的战果,但是只要能够重创第二印度洋舰队里的两艘快速战列舰,哪怕只是让这两艘战列舰的最高航速降低几节,那么在二十六日凌晨,卓宇凡就能率领主力编队追上去,用重炮干掉第二印度洋舰队。再退一步,即便主力编队无法在二十六日天亮之前追上逃跑的第二印度洋舰队,航母编队也有能力在二十六日上午再次发起攻击,由舰载航空兵来葬送第二印度洋舰队。
可以说,真要是这种情况,卓宇凡就能用最小的代价取得胜利。
问题是,就算他派出了舰载战斗机执行侦察任务,就一定能够发现第二印度洋舰队,并且在攻击中重创两艘战列舰吗?
显然,不能排除这种可能。
问题是,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主要就是,第21舰队的舰载战斗机只能挂在二百五十公斤级航空炸弹,无法携带五百公斤级航空炸弹。如果携带五百公斤级航空炸弹,“海鹰”就得减少再油量,航程将缩减到五百公里以内。原因很简单,小型航母上没有弹射器,而且飞行甲板过短,最高航行速度也只有二十节左右。如果“海鹰”全重起飞的话,根本不可能从小型航母上升空,必须减重数百公斤。事实上,即便在携带二百五十公斤级航空炸弹的时候,“海鹰”的最大作战半径也只有五百公里。也正是如此,在二十四日的时候,航母编队才把舰载战斗机的出击距离控制在了五百公里以内。
用二百五十公斤级航空炸弹能够重创“乔治五世”级战列舰吗?
虽然中国海军一直认为,二百五十公斤级航空穿甲弹就能对付战列舰,而且也在海战中取得过类似的战果,但是在具体作战效能上,二百五十公斤级航空炸弹算不上理想,不然中国海军也不会在一九四一年底就基本上淘汰了这种炸弹,让所有的俯冲轰炸机都改用五百公斤级航空炸弹。更重要的是,用俯冲轰炸机投弹与用战斗机投弹有很大的区别,即便是以俯冲性能见长的“海鹰”,其俯冲投弹角度也比俯冲轰炸机小得多,因此在投弹前赋予炸弹的初速低得多。
战后,中国海军用缴获的战列舰做了测试。在正常情况下,从八百米高度上、以七十五度俯冲角投下的二百五十公斤级航空穿甲弹的穿甲能力在一百四十毫米左右,而把投弹高度降低到五百米的话,穿甲能力降低到了一百二十毫米左右,如果投弹角度低于七十度,则穿甲能力将大幅度降低。
显然,这个威力根本不足以击穿“乔治五世”级的水平装甲。
当然,有人认为,“乔治五世”级上并不是所有部位的水平装甲厚度都在一百七十毫米以上,因此二百五十公斤级航空穿甲弹能够对其次要部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