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阿拉斯加”级也并非一无是处。
在防护上,“阿拉斯加”级明显超过了“北京”级,达到了“沙恩霍斯特”级战列巡洋舰的水准。事实上,其接近三万吨的标准排水量中,有很大一部分就用来加强防护,不然至少能减轻数千吨。
如果不考虑装甲钢的质量,“阿拉斯加”级完全能够在通常交战距离上应付二百四十毫米穿甲弹的直接攻击,其关键部位甚至能够挡住二百八十毫米普通穿甲弹。只是,在考虑到装甲钢的质量后,就没有这么理想了。根据中国海军在战后做的测试,“阿拉斯加”级只有关键部位能够挡住二百四十毫米穿甲弹,全舰的所有地方都无法应付二百八十毫米穿甲弹的直接攻击,更别说是二百八十毫米新式穿甲弹。
当然,如果“阿拉斯加”级的对手是“北京”级,这个问题并不严重。
原因很简单,“北京”级的防护本来就不强,而十二英寸舰炮的威力足够大,就算使用普通炮弹,也能在通常交战距离内打穿“北京”级的装甲,因此在“北京”级能够击沉“阿拉斯加”级的时候,“阿拉斯加”级也同样能够击沉“北京”级。如果算上十二英寸穿甲弹拥有更大的装药量,那么“阿拉斯加”级的火力还要更加强大一些,能够用更少的炮弹重创“北京”级。
只是,要把主炮火力发挥出来,关键得看火控系统。
说白了,已经有足够多的战例证明,舰队炮战的距离已经拉得非常大,火控系统的重要性已经超过了舰炮本身。如果没有足够先进的火控系统,无法确保击中敌舰,那么威力再大的舰炮也只是摆设。
事实上,这也正是“阿拉斯加”级的特长。
因为“依阿华”级的设计完成得更早,在建造之前没有考虑安装雷达火控系统,是在建造的过程中,准确的说是在开始舾装的时候,才安装了雷达火控系统,所以“阿拉斯加”级是美国海军中第一种在设计与船台建造阶段就使用了雷达火控系统的战舰,只是其服役时间略晚于“依阿华”级,所以不是美国海军中第一种在建成的时候就安装了雷达火控系统的战舰。
相对而言,“阿拉斯加”级的火控系统更加出色。
主要就是,在设计的时候就考虑了进去,因此做了最大的优化,能够最大效率的利用雷达火控系统所提供的作战能力。比如,“阿拉斯加”级上有火控中心,而该中心能够直接指挥所有舰炮作战。又比如,“阿拉斯加”级的每一座主炮炮塔都有备份的火控设备,能够在火控中心被摧毁之后,由炮组的军官进行火控计算。要知道,这两者在其他的美国战舰上都没有。
事实上,“阿拉斯加”级高昂的造价,就与其先进的火控系统有关。
根据战后公布的资料,“阿拉斯加”级的造价中,电子设备占了百分之四十,而且主要就是雷达火控系统。
战后,中国海军用缴获的美舰做的测试,证明了“阿拉斯加”级火控系统的先进性。
在对两万米外的目标进行炮击的时候,“阿拉斯加”级的命中率是“依阿华”级的两倍左右,比“南达科他”级提高了四倍。即便把交战距离缩短到一万五千米,“阿拉斯加”级的炮击命中率也高于其他况下,“阿拉斯加”级的主炮开火速度最高。
除了先进的火控系统,“阿拉斯加”级还有一项较为突出的性能。
这就是,六艘“阿拉斯加”级都具备充当舰队旗舰的能力,每一艘战舰上都有完善的舰队指挥系统。
显然,这也是台高造价的主要因素。
这个能力,在绝大部分时候用不上。
原因很简单,“阿拉斯加”级的主要任务不是制海,而是掩护舰队航母,而有舰队航母在的时候,舰队旗舰肯定是舰队航母。也就是说,如果编在舰队航母里,“阿拉斯加”级最多只能充当备用旗舰。
只是,这个能力,让“阿拉斯加”级能够轻易扮演一个更加重要的角色。
这就是,在必要的时候,“阿拉斯加”级能够充当防空指挥舰使用,即指挥防空战斗机作战。
在随后的战斗中,这个能力被美军充分利用。
当然,这与对海作战无关。
与中国海军的“北京”级一样,在主力舰队里,“阿拉斯加”级只是次级主力舰,其火力与防护都不足以承担战列交战任务。只是,美国海军的主力舰也不是很多,至少没有对中国海军形成绝对优势。结果就是,“阿拉斯加”级也落得了跟“北京”级一样的命运,即充当主力舰。
要知道,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残酷战斗已经证明,在战列作战中,防护性能十分重要。
别说大型巡洋舰,即便是一向以防护能力出色而著称的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战列巡洋舰都不适合执行战列决战任务。
显然,在正常情况下,让大型巡洋舰去进行战列决战,与送死没有太大的区别。
问题是,美国海军还有别的选择吗?
在兵力处于严重劣势的情况下,别说排水量超过了三万吨的大型巡洋舰,哪怕是排水量只有一万多吨的重巡洋舰,也被美国海军当成了主力舰。正是如此,美国海军才把四艘“巴尔迪摩”级重巡洋舰编入了第72舰队。
显然,在这场战争中,最先被淘汰的就是重巡洋舰。
实战已经证明,这种高不成低不就的战舰,在绝大部分时候都能够被其他战舰取代,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