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货,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怎么不死了算了,浪费粮食!”
嘭!
咚!咚!
“这两脚是给你个教训,快点做,没做完不许吃饭。”
一名管事装扮的男子,从一个狭小的木屋出来,一路上踢到了不少的瓶瓶罐罐。
他一边走,一边对里面催促里面的人,赶紧干活儿。
那管事朝诗诗礼貌的点了点头,瞧了无忧一眼,转身离去。
三人继续往里面走,短短的十几米,三人也撞翻了不少的东西。
进到屋内,无忧看到一位衣衫褴褛的老太太,披头散发看不到容貌,一个人蹲在角落,不停的洗刷各种瓶瓶罐罐。
屋里只有一盏老旧的油灯,勉强可以照亮小木屋三分之一的地方。不时有老鼠从角落跑过,发出吱吱的响声。
“看到了吗?这就是醉生楼三十年前的花魁。”诗诗黯淡的说道。
无忧踢开路过脚边的老鼠,说道:“如果你愿意,有大把的人愿意娶你过门。”
“公子眼前的老太太,二十多年前出嫁的场面轰动了全城。”
三人沿路返回,再次回到房间。
“你想在我这里学什么?”
“什么都可以。公子看到的老太太并不是最苦的人,却是个被人遗忘的人。我不想被人遗忘,只希望自己很多很多年以后,还有人能够记得李诗诗。”
无忧笑了笑,这个对他来说并不难。
自古以来,但凡女子想留名千古,首选莫不是嫁入帝王家,祸乱后宫,从此君王不早朝。
譬如周幽王的褒姒、商纣的妲己,唐明皇的杨玉环都是如此。
诗诗的姿色才艺都是上上之选,但让她加入三宫六院,无忧即使有办法,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
逗留一个星期就是两千积分,再留一个星期,那就是四千积分啊。
诗诗再一次跪在无忧的面前,说道:“虽然公子。
除了这一个办法以外,另一个好办法就是,做整个中原的花魁,而不仅仅是做一个小城中一间青楼的花魁。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花魁的滋味,又岂是一般女子能够相比的。
客观上讲,诗诗还算的上是救了无忧一次。
这些意思,无忧都分析给诗诗听,诗诗连连点头。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诗诗此时就有这样的想法,她再一次跪在无忧的面前说道;“虽然公子不愿收诗诗为徒,但在诗诗心中,公子永远都是诗诗的师父,从此以后,世上再没有李诗诗,只有李师师,师父的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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