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晓琳似乎有些迟疑,压低嗓门,吞吞吐吐地说:“夕夕,夕夕其实蛮老实的,被别的孩子欺负都不知道还手。要剜掉他的眼睛,我还真是有点于心不忍。”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对这些孩子投入感情,一丁点也不要!他们是商品,只是替我们赚钱的商品!明白吗?”季佳泽不悦地呵斥,“你应该考虑的,是怎么样才能在他们身上做最少的投资,却获得最大的利益。”
他听到了什么?
他听到了什么?!
谁要剜掉他的眼睛?!
欧宇夕的头发,连根都刷地竖了起来,刚刚安稳下来的心脏,又开始扑通扑通狂跳,呼吸急促,手脚直哆嗦。
犹豫了几秒钟,他还是起身下了床。
满是冻疮、红肿得跟戗面馒头似的双脚,踩在冰冷粗粝的地面,就像踩在密布的、竖插的冰锥上,钻心的疼,钻心的痒,钻心的麻……欧宇夕却顾不得那些,踮着脚尖,蹑手蹑脚溜到门口,把耳朵紧紧贴在门板上,屏气凝神地仔细聆听。
半天没听到季晓琳吭声。
季佳泽自顾自地又说,“一个残疾的孩子,对我们来说,要比身体健全的更有用处。
单看模样,夕夕还是挺招人喜欢的,瞎了一只眼睛以后,兴许比小东更惹人怜惜,能让那些有钱人再多出点血。
当然啦,如果他动完手术以后不识趣,给我们惹麻烦,就把他交给六子。六子会让他物尽其用的,到时候我们还能从他身上再狠狠捞一笔……喂,你那是什么表情?
有什么舍不得的,爱之家最不缺的就是孩子!”
“哥,”季晓琳翕动着嘴角,用小心翼翼的、商量的口吻,低声嗫嚅,“要不,还是再挑挑看吧。”
“从年龄和身体条件来看,夕夕和辰辰是最适合的,夏家已经付了五千块定金,只要移植成功了,还会给我们一大笔钱。
辰辰聪明乖巧,在这么多孩子里,无论是心劲儿,还是长相,都算得上是顶尖的了。
每次有人来做善事,不需要叮嘱,他自个儿就知道要帮我们说好话。这样的孩子,留在爱之家,给我们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
现在必须在他们俩中间挑选一个,你选择牺牲哪个?”
季晓琳沉默了,半天没吱声。
“你就是心肠太软,这样是不行的……”随着外屋门的轻轻开启、阖上,他们的脚步声和对话声一起消失了。
欧宇辰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床上,怎么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的,这回跟寒冷一丁点关系也没有,他被吓坏了。
一记忆碎片
十五年后。
九月二十三日,星期日。
天空象是被戳破了个大洞,雨从昨天傍晚就开始下了,稀里哗啦,一阵紧似一阵,完全没有停歇的意思。
路边绿化带里的老树,叶子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散落了一地。
树下丛生的杂草间,衍生出一个个积水的小池塘。
落叶在水波上悠悠荡荡,不时被急骤的雨珠拍打进水中,又不甘心似的,摇椅晃地浮了起来。
撑着把黑伞,我艰难地、一脚高一脚低地向前走着。
冻得麻木的双脚,时不时踩进汪着水的坑里。
运动鞋里,早已灌满了水,每踩实一步,就欢快地叫一声——“呱哒”。
哗哗的落雨,呯呯嘭嘭砸在伞面上,顺着伞檐往下淌,在眼前挂起一条条流动的水晶珠帘,冷飕飕、凉浸浸的。
我讨厌雨天,讨厌潮湿黏腻的感觉,似乎整个人都在一点一点地发霉,实在糟糕透了。
可是,不是这样的天气,我又怎么能毫无顾忌地走在这里呢?
身畔,不时有车子疾驰而过,豪华的、经济实用型的。
我眼热地看着那些车子翩然远去。
坐在车里的人,他们不必在沁凉沁凉的秋雨中,冻得瑟瑟发抖,也不必感受水汽的侵蚀,更不会被车轮飞溅起的水花打湿了裤脚,实在是当下最值得羡慕的人。
也有跟我一样的步行客,撑着把或者漂亮或者朴素,或者崭新或者陈旧的伞,走在铺着大块大块彩色方格子砖的人行道上。
他们和蜗牛般龟速的我不同,都是行色匆匆的,擦肩而过,没有人留意到我。
我不知道应该庆幸还是感到失落。
不过是九月末,我却穿着明显不合时令的秋冬款黑色夹棉卫衣,兜帽毫不浪费地戴在头上,鼻梁则架着副夸张的黑色蛤蟆镜,遮住了小半张脸,剩下的大半张脸,一丝不漏地,全部捂在一个大号的口罩后面——我也知道,这副装扮,简直比被狗仔队围追堵截的天皇巨星还夸张,所以也分外引人注目。
但是,不打扮成这副样子,我又怎么能走在这里呢?
“没有时间了……”我轻轻叹息,自己都能感觉到语气里的感伤与无奈。
“是的,没有时间了,我的孩子。”妈妈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和许多不懂事的孝子一样,我也曾经幻想过,我的妈妈,是那种漂亮、优雅、举止大方、气质高贵的女人,走到哪里,都像星星一样,光彩夺目。
可惜,她既不漂亮也不优雅,文化不高,连大学都没读过,性子懦弱绵软,没有主见,也不够有担当。实在是普通得不能再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
跟“漂亮”、“优雅”之类的字眼,完全扯不上关系。
可是,她是我的妈妈。
一个妈妈,会有一个或几个孩子,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