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三:携号转网内外有别,何时实现仍属未知
“携号转网的好处在于不但使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自由选择运营商,合理分配通讯费的支出,还可以通过这一措施促使各运营商之间良性竞争,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深圳\市消委会这样表示。
据了解,目前内地绝大部分城市的各大通讯运营商为保证用户的忠实度,均不支持携号转网功能。消费者要选择别的通讯运营商就必须换号,这就极大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而在深圳\市消委会的一项调查中,58.6%的受访者表示赞同推行在不同运营商之间的携号转网,只有一成不赞同。
据媒体报道,香港地区的中国移动用户目前则可以实现携号转网。在香港按年签の约的用户,如果对正在使用的运营商服务不满意,只需缴纳500港元违约金,就可以立即中止合约,保留手机号码转去另一家运营商入网,而非签の约用户更是可以随时免费更换通讯运营商。
经记者调查发现,早在2006年10月,原信息产业部就已发布630号文件《信息产业部关于保障中国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该文件被业界称为“携号转套餐”或“携号转品牌”政策。但直到今天,中国内地移动通讯市场因为三家运营商之间的利益纠葛,仍未能真正落实这一政策。2010年11月22日已经启动的天津和海南本地网面向移动用户的号码携带实验,之后却不了了之。
广东\省消委会呼吁:“为推进通讯企业良性竞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议通讯运营商尽快开展携号转网业务,切实维护法律赋予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