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不息,斗争不止!
不得不说,纵观王家历代家主,有混蛋的,有发疯的,有爱杀人的,而论最接地气者,王世华当属第一。
这不,大早上处理了两个小时的公务后,他就直接开溜,带着护卫们到镇子上转悠。
有人说:人在崩溃前是最理智的,可王世华看着人潮人海的市场,大笑:大灾降临前,总是最为繁华的——事实上大家都知道王世华手里有粮食,到了这儿,不愁买不到吃的。
这儿问问,那儿听听,来到了小巷子里,还是那个装成乞丐的王家刺客死士,还是靠墙坐地选虱子玩的乞丐,于是,得到的自然是王世华的大脚伺候,理由——不讲卫生!
几脚过后,王世华舒坦的让人卖了一角钱的油粑粑给乞丐,自己则远在两米外嗑瓜子,让护卫们到小巷子两边守着。
“全镇的百姓都已养成了讲卫生的好习惯,就你天天躺在这里捉虱子玩,他们怎么就没打死你?”
乞丐也不在意身上的脚印,边一口一个的吃着油粑粑,边答道:“回家主的话,他们每次要打我时,我就开溜,他们没我跑的快。”
“那我踹你你怎么不跑?”
“我要跑了,下次被你撞见,你踹的会更狠。除非我明天打算到别的地方讨饭去。”
王世华想想,对乞丐伸出大拇指,佩服对方的想法。
“最近你的同行增加了不少吧?”
“没增加几个。”乞丐摇摇头,解释道:“虽然灾荒正在发生,可大家手里还有些粮食,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远离故土的流浪。不过,我估摸着从今年秋天开始,叫花子队伍会极具扩大。”
说到这儿,他笑着对王世华抱抱拳,带着几分玩味的笑容,道:“到时候,就要恭喜家主,还请家主赏小的几口饭吃。”
“恭喜我么子?”
“恭喜家主谋人的大计得以实现。”
王世华大惊的看着他,一小会儿后,凑近了些,还是有点不敢相信似的问道:“你怎么晓得的?”
“你这目的如今已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王世华见他吃完了油粑粑,从怀里掏出一包烟扔给他,问道:“你怎么看出来的?”
“家主,您储备如此多的粮食,而且还意图收购所有粮商手里的粮食,那就只有三种目的:钱,地,人!钱,我估摸着你还不至于赚的太狠,因为赚的太狠的话,有损于您的名声;地,我估计也就是像另外几家每家要个村子而已;那么,就只剩下人了。王家如今的地盘很大,可人口却少,要我是家主,我绝对会趁着这次天赐良机,使劲的聚集人口……呵!呵!家主,能不能再赏小的一口酒喝?”
“二狗子,去打一斤包谷烧来。”
“一斤怎么够?得五斤,外加五斤卤肉。我还有那么多徒子徒孙要养了。”
对于自家的刺客能有如此见识,王世华并不感到稀奇,要没有这样的认知才是怪事。说白了,这些人都是隐藏在民间的大能。
“你讲讲,我这样做对不对?”
“家主,您弄反了。”
“请教我!”王世华向来就讲究个不耻下问,只要能帮得上自己的,才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别说是个叫花子在捉虱子,就是对方正在挑粪,他也能跟对方蹲在粪坑旁虚心求教。而这,也是王世华最为闪亮的个性优点。
“家主,先讲最简单的,钱,您其实可以大赚,大灾过后必定要大兴,没钱怎么行?人,是第二重要,因为故土难离,同样的道理,等灾荒之后,恐怕很大一部分人会回到自己的村子……”
“他们都在我这上户了,还敢离开?”
“就算人不走,可心却离开了,你觉得这样的行尸走肉用的放心?家主啊~!你不要死记书上那个‘存人存地’直说,要小的:强扭的瓜不甜。”
“那你有么子好办法没有?”
“有!要让他们觉得,生活在这儿,要远远大于生活在原来的地方,这样一来,人性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的本性,会战胜对故土的思念,从而死心塌地的留下。到那时候,这批人才是真正的王家人,甚至比原先的王家人对你更为忠心,谁破坏他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比杀父夺妻之恨更让他们愤怒。”
王世华想想,点点头,问道:“再讲讲地?”
“家主,您心胸宽阔,雄才大略,假以时日,其成就必定超过王家历代家主。可您现在毕竟还年轻的很,能看到大灾之变,已经难能可贵,但你的目光还是有点短浅,没看到大灾之后的变化。否则,你的目光绝不会局限于此。”对方是家里的死士刺客,如此教训王世华,已经很客气了,否则,就算对方指着王世华的鼻子破口大骂,王世华都得捏着鼻子听着——这就是家族赋予这些随时能为家族而死的勇士一种无上荣耀般的权力。所以,王世华也没跟他藏着掖着,从本质上来说,这样的人,才是王家的武力威慑的根基,却对家族没有实际的权力,最为王世华信任,也是最佳的请教对象,只是不好过于平凡,让人察觉而已。
对方的话,犹如醍醐灌顶,让王世华陷入了久久地沉思:不错!以前王世华所有的部署都是针对大灾之时,根本就没去想大灾过后该如何面对。对于赚钱并不怎么看重,一心就想着怎么收人。按书上讲的‘存地失人,人地皆失;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却忘记了在这乱世,人如草芥,安全第一,土地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