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是何时染上的这恶习,一下子就把她好容易攒下的微薄财产给输得干干净净,还欠下十万白花花的高利贷。
当我知道真相时。这十万高利贷已经利滚利,不知滚了好几倍了。
我妈也算是硬气了,愣是没有让我如三流女主那样去卖身还债,不过,却也只能是两眼泪汪汪地请求我原谅她,对不起,初雅,看来,你是没法完成大学的学业了。
我只得摇头。苦着脸安慰她。并且开始努力到处找工作,想凭着自己的双手把债务还清。
但现实何其艰难,没有那一纸文书,我竟是连一份像样的工作都没能找到,每回都只是到处打零工,赚点连自己都没法养活的薪酬。
也就在这时,我妈竟突然给我带来一份惊喜,说是有一家公司愿意录取我,包吃包住,薪金5000¥,合同期十年,可以一次性先提取十年薪酬。这对于一直只能找到一个月还没有达到2000工资わ又急于还清债务的我来说,是何等的心动。
当是时,我也没来得及了解清楚,就签下了一份长达十年的卖身合同。
其实,也怪我自己一心就想摆脱债务的压力。全然没有留意到老妈有意无意间的提醒。
那时她总是边抹着眼泪,边忧心忡忡地看着我说,初雅,还是再想想吧,再想想。
我那时那里肯再想想,还一心害怕这么好的机会让别人得了去,连合同都没有看清楚,就大笔一挥,签下自己的名字,红印一按,按下自己的拇指。
然后,我就见到了史赋。
天杀的,早知道是在他的公司上班,早知道是当他的助理,刀子架我脖子上,我都不干。呆帅状巴。
史赋天生就是个妖孽……别误会。这可不是夸他,是他的本质,实质,他就是一个妖。不过。这件事很奇怪,透着各种叫我抓摸不透的怪异,那就是史赋居然声称不是他聘用了我,更重要的,他居然忘记了见过我。
好吧,我是路人甲……又扯远了,回来!
合同签完之后,还没有入职,我就收到了未来十年的薪酬:60万大红零。我想也不想,把所有的高利贷全还清,然后,很郑重わ泪眼汪汪地跟我妈说:妈啊,女儿这会可算是卖身进去了,你可不要再去赌了,行不?
我妈也是眼泪直流,拼了命地点头,对天发誓,再赌,她剁手。
看到她这样,我算是放心了,也不再心情沉重,抱着报恩的心态,打包了简单的行李,很快就到公司去上班。
也是到了这会,我才知道,自己签的是一家影视公司,名字还叫得不伦不类,叫什么妖怪事务所。
第一天前去报到时,一脸烟熏妆的前台小姐不相信我这样的人会来这里上班,更不相信我就职的是总裁助理。她是认真地核实了再核实,最后,用十分罕见又惊奇的眼神送我到人事部去。
好吧,人家前台小姐见识少,不怪。但人事部的诸君反应就更加的奇怪的,他们居然不知道,自己录取了我这么一个人,这就太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