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
我连人带被子地就这么从床上滚了下去,前一刻我脑袋还嗡嗡嗡的响个不停,下一秒我就意识到门外还有更加不得了的声音。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
响彻云霄的尖叫声,连绵不绝的脚步声,搞得好像这地儿跟地震了一样。我脑袋瓜子猛的一抽,立马抱着被子从地上爬了起来。
睁眼之际正好瞥见床头柜上的闹钟,时间还早也就四点半而已,于是我抱着被子重新上了床。
同时下意识看了一眼枕边的手机,闹钟上的时间明显要比我的手机快五分钟。我本打算翻个身继续睡,可是外面的声音太大了,我辗转了几次后还是选择了放弃。
我掀开被子下了床,顺手拿起了椅子上的呢子外套披在了身上,打开门的那一刹那我明显感觉到迎面吹来一阵阴风。
冰凉刺骨,还有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原本瘪了的肚子居然也泛起了恶心来。我忍不住捂着鼻子往房间里退了一步,可惜刺鼻的血腥味分明就在提醒着一件事情——死人了!
此刻我身处在一个三线城市的小镇上,这里是小镇上唯一算得上高档干净的宾馆。悠长的走廊上簇满了人,几乎都聚集在了一处。
那是309房间,住着的是一对年纪20岁左右的小情侣,几乎跟我是同时入住的。只是没想到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呼……”耳边又刮过一阵冷风,吹得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其实死人我也没少见多少,只是命案我倒是第一次见到。
对了,为什么非得说命案呢?
因为那个刚刚擦着我肩膀而过的男人不是警察的话那就是法医……
我太熟悉那股味道了,只要一闻到,我全身的细胞都会复活起来。别无其他,因为我有钱挣了!
凑热闹这种本性是中国人以身俱来的,即便你再鄙视也没不顶用,因为有时候连你自己也会忍不住上前去看一看。
就好比我……
原本我是准备转身回房补个回笼觉的,可偏偏转身的那一刻我分明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在看着我。仿佛在提醒着我……不,应该说是在引诱着我。
于是乎,我的双脚也不受控制了,三步并作两步走也跟着挤进了人群中。
只是凑近了些,我不得不佩服起这些看热闹的人胆子未免也太大了些。透明的落地窗上几乎被鲜血染红了一大半,因为天气寒冷的缘故加之死者可能死去多时,那些血已经凝固在了玻璃上。
这么一看说不出的恶心与兴奋。
我猜不到出他们是什么时候发现有人死在这里的,但此刻警察还未出现,而那个一身灰色的男人却已经用房间里的简易垃圾袋拉出了一圈警戒线来,不得不说专业的就是专业的。
空气中满是鲜血的味道,凝固在了这间小小的房间里。那对20来岁的小情侣早已吓得魂不舍守。
而那具倒挂在落地窗前的女尸依旧保持着面目可憎的凶残模样,红到发黑的血糊了一脸,隐隐约约还能瞧见那一点点的白,那双如牛眼大小的眼球几乎快爆出眼眶了,不过嘴巴倒是抿得很紧。
此刻,她就这么死死地盯着房间里的某个地方,就这种死相绝对比死不瞑目还要凄厉,尤其是她还穿着一身红衣。
古语说,人死之时穿着一身红衣死后就能化作厉鬼找人报仇。至于是不是真的,就要看……死了的人生前爱的又是谁了?
好了,这顶多就是个笑话,因为经过我手的死人数都数不清楚了,红衣的,白衣的,花衣服的,也没见哪个人死了后有家属反映遇上闹鬼的事情。
所以说嘛,现在是讲究科学的,神鬼论什么的根本就不能作数!热闹看完即止,而我心里想的却是另一桩事情,如果按照这里的人文风俗,没准等我办完事情的时候还能再接手一桩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