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枪密集射击果然不能克制大队骑兵的冲击。 ”孙元忍不住在心中点了点头。
可战场的形势如此恶劣,也没时间在战争中学习战争。
贼军骑兵的攻势实在太猛,火枪手刚来得及射两发子药,敌人就扑到阵前,狠狠契入宁乡军阵。尽管布置了长矛方阵,尽管宁乡军手中的长矛长达五米,可以抢先一步将枪头刺进敌骑的胸膛。可那巨大的反整力,还是让许多长矛瞬间折断,更有人直接被那巨大的力量冲得口喷鲜血飞上半空。
冷兵器时代的装甲坦克部队的威力,在这一刻尽显峥嵘。
敌人的骑兵冲锋队形排得实在太密集,几乎不用瞄准,也不用做什么,只需稳住长矛。敌人就会依照着巨大的惯性朝矛尖撞来。
孙元的长矛也不例外地刺中一个骑兵手中盾牌,那人当一声就整个地被刺得落到马屁股后面,甚至还来不及惨叫一声,就被后面的战马洪流给吞没了。
孙元只感觉从枪杆子处传来的震动,将自己一身都快扯碎了,浑身上下的骨骼都在啪啪着响,胸口烦闷得直欲呕吐。
眼见着宁乡军长矛方阵就要被人用这种蛮横的方式破得干净,可就在这个时候,奇迹突然发生。
贼军的骑兵突然同时一拐,从长矛阵的旁边掠过,转到了孙元等人后方。
原来,李自成倒是想用硬碰硬的方式将孙元碾个粉碎。不过,战马却是有灵性的,看到眼前如同森林一样明晃晃的长矛枪尖,却是畏惧了。于是,就不受人控制就一拐,躲到一边。
趋利避害,这是所有生物的本性,战马也不例外。
不像经过训练的人类士兵,在冲锋的时候,明知道难免一死,依旧呐喊着疯狂向前。
“书上所写果然都是对的,长矛阵果然可以用来破骑兵冲锋。”孙元大感振奋。
敌人骑兵一跑开,孙元明显感觉到前面的压力一松,这才感觉剧烈的刺痛从手上传来,低头看去,双掌的虎口已经裂开。
“火枪手,射击!”
“射击!”
“射击!”
长矛兵后面,火枪兵军官不住下令,枪声连绵不绝。
周遭如同起了一场大雾,白茫茫混沌不明。
孙元:“长矛手,整好队型,整好队型!”
没有军官回话,转头看去,去看到韶伟那张满是泥点子的脸上全是泪光。孙元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心中不觉一痛,眼睛里有热热的液体涌出。却见自己所在的这一面,长矛手在敌人第一波的冲击中已死伤大半。
长矛都已经断裂,士兵们扑到在地上,殷红的鲜血在地上弥漫开去,同贼军和死马的血连成一片,在冰冷的空气中散发着氤氲热气。
有人被敌人用打刀砍开胸膛,有人被钝器砸出脑浆,有人则直接被敌人的长枪钉在地上。这些士兵大多只经过了半个月的训练,装备上的劣势让他们付出了巨大代价。
身边,那个叫谭小三的新兵也阵亡了,死在一柄大斧之下。他软软地趴在泥淖中,手中还捏着一把断开的矛尾。
“报告长官,我叫谭小三,是俘虏兵,十四岁,家中已经没有人了。我是谭家的独苗,我娘在世的时候,总念叨着让我早点成亲,生个娃延续香火。”
这么多弟兄将性命交付给我孙元,他们本来可以在宁乡所做普通军户,种种田,晒晒太阳,混混厄厄一辈子。如此,未必不是幸福人生。
是我,是我孙元为了胸中的抱负,为了出人头地,这才将他们带上战场的。
他们都是为我而死。
接下来,还有更多的牺牲。
这一仗,我孙元不能败,败了,他们就白死了。
一路走好,我的袍泽弟兄,我会替你们活下去。、
只有我活下去,我们宁乡军才会壮大成一支纵横天下的铁军,只要我挺过这一关,天下间就再没有一支军队是我的敌手。
只有我活下去,你们每年清明才能享受我宁乡军对你们的祭祀和香火,我发誓!
孙元一脚踢出去,正中韶伟的屁股,瞪着血红的眼睛骂道:“哭什么,你还算是个男人,带好队伍,收缩阵型。”
下完命令,孙元退回阵中,掏出手铳,架在左手臂弯上,“砰”一声击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运气实在太好,那骑兵心口头处明显地出现了一个黑色弹孔,摇晃了一下,倒了下去,软软地挂在马镫上,瞬间被疯狂的战马带得不知去向何方。
刚才第一波攻势,闯军和宁乡军都损失不小。
不过,接下来的情形就开始变得诡异起来。
无论贼军骑兵如何驱策战马,那些大畜生都不肯朝宁乡军的长矛上扑。、
李自成也是无奈,他的骑兵战术都是学自大同、延安边军,依旧停留在十七世纪的层面,又什么时候见过这种欧式战法。
他只能依照边军、蒙古骑兵和建奴的法子,带着骑兵围着宁乡军的方阵一圈一圈地饶着,试图从侧面如剥春笋一样一层层地切割冲击,看能不能寻找敌人的漏洞。
一般来说,这个时代的步兵一遇到大队骑兵的冲击,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第一时间就会扔掉手中的兵器,转身逃跑。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骑兵只需要咬上去,尾随追击,战斗就算是结束了。
可今天这支宁乡军还真是日怪,不断不退,还在骑兵的冲撞中站得跟磐石一样。如同一只大乌龟,叫人无从下口。
不,说乌龟也不对。真要比拟,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