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浓只得又下了楼,将三日的房费算了个大概,掏出双倍银子交给掌柜,请他转交给那位黑衣男子。如此才算真正安了心,回到屋里歇下了。
许是一整日太过疲劳,微浓这一宿睡得极好,翌日醒来神清气爽,竟无一丝乏力之感。她凭借从前走江湖时积累的经验,将进山所需之物列了张单子,便直奔集市一一采办。
当务之急,先去买了几身现成的男装,微浓换在身上,瞧着自己也算是个俊俏公子了。其实女扮男装这等事根本瞒不住人,但凡有点阅历的,都能一眼看出来她是男是女。只不过一旦穿上男装,那便将自己默认成男人了,方便自己也方便他人。江湖上有规矩,大家都看破不说破而已。
穿上男装牵上马,微浓慢悠悠地在集市闲逛,才一个上午,她便将东西买得七七八八了。正欲找个地方用饭歇脚,忽听身后传来一声招呼:“姑娘,咱们又见面了。”
微浓脑后升起一丝凉意,假装没听见,牵着马继续往前走。
那人偏又不死心地继续喊道“姑娘”,还从后头拍了拍她的肩头。
这下子,微浓装不下去了,只能转身看过去,故作惊喜地道:“咦?这不是……这不是恩公嘛!昨晚多谢您大方割爱了啊。”
黑衣男子又是一副玩世不恭的表情,昨夜的不悦之色早已散去,瞥着她笑道:“恩公?谈不上吧!你一个姑娘家若是沦落街头,我也于心不忍啊!”
自己明明穿着一身男装,他却一口一个“姑娘”,微浓听得有些不高兴了。眼前这人抱着佩剑,分明是个江湖人,也不像是个不懂规矩的,怎么不知尊重人呢?
可微浓虽如此想,到底是没有说出来,面上继续笑道:“房资我已双倍给了掌柜,让他代为转给您了。”
“其实姑娘不必这么客气。”黑衣男子点了点头,目光落在她坐骑的马鞍之上。其上挂着几个口袋,都是她晌午采买的物件。
“姑娘这是要进山?”他直白问道。
微浓点点头:“是啊!进山。”
“一个姑娘家,倒是挺有胆。”他这话说得随意,微浓听着不像夸奖,便也笑着没往下接话。
说到此处,彼此像是已经无话可谈了,这般状况下,互相道别才是最好的结束。微浓原本也是这么想的,便开口道:“不耽误公子办事了,我先告辞。”
“唔,我的确有事要办,而且还要请姑娘帮个小忙。”黑衣男子毫不客气地拦下她。
微浓受过他“一房之恩”,也不好拒绝他,只好笑着:“公子言重了,尽管吩咐。”
黑衣男子看着她不甘愿的表情,目中笑意一闪而过:“正巧我也要进山,正巧我也是上街来采办。我看姑娘像是个行家,不如你指点指点我,到底该准备些什么?”
这个要求很正当,也很合理,微浓还真是不好拒绝。不过她早有准备,遂不紧不慢地从袖中掏出那张单子,笑道:“真巧了,我今早上刚列了张单子,要买的物件都在上头。我已经买得差不多了,您拿去用吧!”
她边说边将单子递给黑衣男子,暗自庆幸自己机敏。
岂料后者从她手中接过单子,只轻轻瞟了一眼,便面无表情地道:“哦,我不识字。”
!!